四、考生成绩数据上报
考生成绩录入以网报系统中下载的成绩登录库为准,并按要求格式录入成绩(及格、不及格成绩以及缺考都要录入,缺考为-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成绩的评定及录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上报的考生成绩与考试试卷卷面成绩进行比对检查,对工作不规范的高校,将采取通报批评、取消组织省考课程考试资格甚至取消专业开考资格的处理。成绩录入后请于2014年9月22 -26日通过网报系统上传,并将本次省考课程合格成绩确认报告书(见附件5)以及合格成绩统计表(见附件6)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
五、其他事项
省考课程组考经费将按照主考学校提供的银行账户下拨。如账户有变动,请在考前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院办财务科联系,电话:028-8517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