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
六、关于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有关事宜
自考毕业生(教师助学、高职考生)、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毕业生同期办理毕业证书。自考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证书办理工作,自2013年下半年起实行属地化管理。请各试点单位到所在区、市招考办集体办理自考试点专业毕业证书。各类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50元/人(鲁价费函[2012]31号)。
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和地点:
1.各区市招考办:5月20日—22日。5月27日上报各类毕业生材料。
2.青岛卫校:5月20—22日,只办理护理学(专、本)专业毕业证。5月27日上报毕业生材料。
2014年5月14、15日,试点院校上报自考毕业生校考课档案,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考试院要求,本次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的同时,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具体办法: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申请及使用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客服电话010-82199588.前置学历电子注册未在库考生需要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认证(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咨询电话:010-61139123)。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即时网上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时间为25个工作日。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应在办证点提交书面说明,各办证点可受理其毕业材料,考生本人必须在6月26日前,持该报告上交市招考办自考处,逾期不予办理。
七、关于自学考试档案转移有关事宜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档案转移有关要求,现将我市自考档案转移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转档办理地点: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鄱阳湖路5号甲)309房间,咨询电话:8578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