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学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历年真题分类检索

2014年上半年苏州自学考试毕业登记须知 (三)
2014-05-20 20:02:1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与现在申请毕业的信息一致,否定会影响毕业。详情可上本站首页自学考试频道毕业审核栏目查看《12月自考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和申请本科段报考审核通知》。

  9、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10、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说明:证书课程成绩个人网报系统中是没有的,在网上申报毕业时,请将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不满60分的,则要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二)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1、通过现场审核后的考生领取一张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应认真核对表上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右下角签名(信息有误应立即让工作人员进行更正)。经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不得更改,因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毕业生登记表上,“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个人填写,“思想品德鉴定”一栏,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填写,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好公章后务必在6月6日5点前(其中,5月31日—6月2日为休息日,不接收登记表)交至毕业审核的窗口(延迟交表影响毕业后果自负)。登记表也可邮寄快件:地址:苏州市劳动路359号,单位名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收,电话:686611134。

  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将延至下次毕业。

  三、领取毕业证书

  时间:201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于7月上旬登录苏州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

Tags:自学考试资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2014年下半年张家港自学考试报名.. 下一篇北京中英合作专业17日开考 自学考..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