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考手续:
1、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所在省辖市自考办提出申请;
2、考生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档案材料、证书原件(其中英语等级证书免考英语课程的可持笔试成绩单办理)。
考生提供毕业生档案材料分三种情况:一是毕业生档案存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毕业成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名留办公电话;二是毕业生档案存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毕业成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名留办公电话;三是毕业生档案存在毕业高校或本人自己保管的,由毕业高校出具毕业成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名留办公电话。
3、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报省自考办审批。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原件、毕业生档案材料、证书原件。
4、考生所交验的有关证明材料,请于2014年6月11—13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免考凭证到市招办综合服务大厅领取。
五、咨询电话:
0373-3519090
六、公交路线:
4路、25路(开发区国税局站);39路、48路、801路(开发区管委会站向东至创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