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及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其中,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4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考试课程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