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填写说明:
考生拿到毕业生登记表后要认真核对表上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右下角签名(信息有误应立即让工作人员进行更正)。经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不能更改,因错造成学信网上查不到考生的毕业信息由考生个人负责。毕业生登记表上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个人填写,思想品德鉴定一栏,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6日前交回自考办(延迟交表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四、需要送审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并加盖齐缝章的证明,并说明原因,证明原件交给昆山市自考办。
2.准考证,所有考本专业课程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
3.两张2寸蓝底彩照(头像大一些),一张交给考办用于扫描到毕业证书上,另一张贴在打印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上。
4.有外省转入的成绩: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昆山的考生应提交转考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昆山的考生,上省考试院网站,在“外省转入成绩查询”里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是否已转至江苏省,并凭网上查询到的成绩(打印一份)申请办理毕业。
5.有实践考核要求专业的考生要持有实践考核成绩单(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系统中已登记,则不需要。采购与供应(专。本)、物流管理(专。本)、销售管理(专。本)餐饮(专。本)还需要参加证书考试的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应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或审批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盖好红图章的证书复印件。网上办好的请打印扫描图一份。
7.从本次毕业审核起、在考生个人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模块里(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备注]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电话:025-83335114;考生也可登录其网站(http://www.jsbys.com.cn)查询相关学历认证事项。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8.教育实习鉴定表(仅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五、毕业材料装订顺序:
毕业登记表不要装订,材料的顺序为①毕业生登记表(草稿)②准考证原件(主专业在上,其他专业在下)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身份证证明原件(无姓名及身份证号变动,跳过)⑤综合实践合格单或论文(系统中已登记的,跳过)⑥免考审核表或盖好考办章的计算机等证书复印件(无计算机或其他免考,跳过)⑦参加证书考试的课程合格证复印件(无,跳过)⑧本科资料系统中显示不是“已通过”需提供的材料⑨教育实习鉴定表(仅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非师范,跳过)材料必须装订好送来,否则拒收。
六、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考生在2015年1月上旬,登录昆山自考网(www.kszk365.org)查询领证时间。请确认联系电话正确无误,复审不符合毕业的,主考院校会打电话联系考生,如考生未接到此类电话,说明审核通过,请按昆山自考网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办领取证书,不再打电话通知考生。网上没公布领证时间说明仍在办理之中,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