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省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外省市自学考试考生转入我区需提供转出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带有相片的考生自然信息表、考生各科合格成绩证明及对应课程的试卷(笔迹卡)的原件或数据文件。
2、转考资料均需由省级考试机构通过机要的方式递送,以其他方式递送资料我区不予认可。
3、外省考生来我区参加考试必须先在网上注册学籍,然后办理转入手续(仅限转入一个省区内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入成绩审核通过后,必须在我区连续参加考试,并取得专业计划50%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请毕业。
4、凡我区在籍考生,不能再将注册以后又在异地参加考试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入我区。
5、申请办理转考的具体要求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考频道,查看公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规定(修订)的通知》。
六、区内考生各盟市之间如何转考?
1、区内在籍考生因学习、就业、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长期离开原报考盟市而在区内另一盟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必须办理区内转考手续。
2、具体按《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规定(修订)的通知》中“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之间转考”部分要求办理。
七、考生如何申请毕业?
1、考生如果考完所报考专业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后,可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
2、考生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的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上半年6月下旬和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来源:91exam .org公布的时间为准。
3、考生须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盟市申请办理毕业,如果考生有试卷保存在其它盟市,则要在保存试卷的盟市办理申请毕业。
八、关于课程顶替的说明
1、因专业考试计划变动,原有部分专业课取消,新增其它专业课,一门已考试通过的旧专业课可以顶替一门新的专业课(可不考)。具体顶替规则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内各开考专业下面的“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2、关于公共政治课课程顶替要求按照《关于公共政治课顶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通知》(内考办函[2007]32号)执行。
九、停考专业如何办理毕业证?
1、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范围和时间。2010年以前停考的专业,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2010年至今已停考的专业,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今后停考的专业,从停考之日起,两年后不再办理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
2、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规定。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同类同学历层次的其它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停考时已合格的成绩全部有效。专业停考时已合格的课程门数占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门数的半数及以上者,可按停考专业申请毕业,亦可按新转入专业申请毕业。专业停考时已合格的课程门数不足半数者,全部按新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3、停考专业申请毕业时课程顶替等详细规定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具体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办理毕业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