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学考试合作开考专业考生毕业办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专业计划中所涉及的证书课程均需在2014年12月10日——20日上网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网上申请成功后到区县自考办核验上交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证书复印件背后要写明考生姓名,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逾期和没有核验上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手续不全,本次不能办理毕业。
3.办理免考后的证书课程成绩电子档案中均显示为“合格”。
七、办理考生电子档案中信息修改流程
1.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前应审核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个人档案中”的相关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一致,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
2.“个人档案”中“联系电话”应为毕业生本人手机号码(毕业审核过程中需及时联系考生本人),如果不是本人手机号码,可直接在“联系电话”栏目中修改。
3.“个人档案”中毕业生如发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须到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上交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修改表”。由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修改。
八、办理毕业手续时的几点提示
1.毕业生于2015年1月5日—7日登陆“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2014年12月10日——20日报名期间办理考生个人信息修改、市内并档、外省转档和免考手续,毕业申请期间不再办理相关内容。
3.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我们将对其提供的证书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验证。对于我们无法进行验证的证书,需要考生自己进行学历认定。在教育部网站没有登记注册的证书,建议考生提前进行学历认定,以免耽误办理毕业。
4.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网上须缴纳复查考试成绩费56元。
5.考生领取毕业证后,将返回的“审批登记表”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中国高等教来源:91考试 网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九、办理毕证书期间市自考办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376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