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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2013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2013-02-26 19:41:3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2013年3月1—5日,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机构及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办理《准考证》。续考生持《准考证》去当地自考机构报名即可,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自考机构。
  2、考试时间: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2013年在10月19日—20日参加考试。
  3、新开专业。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决定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和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简称:KSSME),浙江工业大学担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在省自考委的领导下参与命题、评卷等工作,负责实践环节培训考核和毕业审核,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另外,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执行全国统一计划,按全国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每年5月和11月举行,首次考试时间由我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浙江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全国自考委的规定,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可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中顶替相应课程的学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不能顶替证书课程成绩。
  4、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为方便考生报名对有关专业计划的变化说明如下:
  (1)根据浙考委[2010]3号、浙考委[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目前开考的127个专业(66个专科、61个专科起点本科)实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大选修制的基本内容:1)每个专业的专业计划(包括课程设置)仍按现已公布的执行,但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四类调整为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三类,在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中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包含思想理论课和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课程;思想理论课按照全国考委的有关规定设置。核心课程是指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主干课程,包含本专业主要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2)公共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考生必须按要求学习和考试。对选修课程,考生既可在本专业考试计划推荐的选修课程中按学分要求选修,也可以在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同层次专业中选修。考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学分的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根据教育部毕业生电子注册的需要,调整9个专业的专业名称或专业代码:1)原“4050405装潢设计”专业名称调整为“室内设计”,专业代码不变;2)原“1020213财务管理”专业名称调整为“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代码不变;3)原“1050402服装艺术设计”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419”,专业名称不变;4)原“1050406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433”,专业名称不变;5)原“1999980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40202”,专业名称不变;6)原“1999981数学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70102”,专业名称不变;7)原“1999982教育管理”专业代码调整为“1040107”,专业名称不变;8)原“1999983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113”,专业名称不变;9)原“1999984英语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206”,专业名称不变。
  (3)为整合课程资源,调整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5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若干课程的课程代码,具体详见各专业计划。四、根据主考学校和广大考生的要求,对我省停考的24个专业计划实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具体专业计划详见停考专业计划),考生达到专业计划要求,仍可申请毕业。
  5、网上助学。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咨询,所有课程学习上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均会安排主考学校专业教师进行答疑。另外,根据我省实际,已开通浙江省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简称“网络助学平台”)。网络助学平将向我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资源。(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社会考试最新动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建立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46号”)等。该网络助学平台,在舟山有二个点,分别是浙江海洋学院(接纳在校生为主),联系电话:8180296王老师。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接纳社会考生为主),联系电话:2055950钱老师。
  6、教材供应。为保证学习和考试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自考生,不要在一些小书店里购买盗版的自考书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实行预订学习媒体的教材供应方式,考生在本次报名时切记勿忘预订教材,否则,将无法满足考生的购书需求(报名时暂收教材预订费,领书时根据书价多还少补)。对已改版的自学考试的部分教材,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查阅改版教材目录。
  7、实践考核报名。实践考核的考试报名与理论课程的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理论课程报名费48元/课,实践考核报名费10元/次),请考生切勿遗忘(实践考核没有补报名的机会)。实践考核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含各专业主考学校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8、办理免考、转考。本次报名时还可以办理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指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我市或我市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手续。(1)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关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规定”及“专业考试计划”已作调整,请考生详细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的有关规定。(2)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的条件: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课程档案转入编号”后,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档案转入编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合格课程、本科不少于四门合格课程(不含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申请(不准备在我省申请毕业的外省考生,请不要办理课程转入手续);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不能转入。(3)需要将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考生,凭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9、乡镇自试工作站。报名期间,各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联络站)(地点一般设在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也接纳考生咨询和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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