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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江口县2010年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2010-08-03 21:45:52 来源: 作者: 【 】 浏览:247次 评论:0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贵州省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报名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2010年8月2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统一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试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有效毕业证件和学位证书及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个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原则上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四)资格审查
1、初审。用人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由工作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送交复审。
2、复审。县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初审意见,按照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依据,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复审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因资格审查不严使不符合方案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审查人员承担责任,该考生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加分照顾
本次招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和技士资格的考生加3分,具有执业医师、护师和技师资格的考生加5分。
2、农村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但自愿放弃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以及两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考试的加5分(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
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及以上表彰公民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5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至2010年8月9日在我县服务期满、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并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5、“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及到村任职人员至2010年8月23日前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考生每增加一年乡镇、村(社区)服务期,再在笔试总成绩中累加1分,加分不超过8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县卫生系统参加招聘的单位有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保站和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各专业人员共60人,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所需岗位分类招聘(相同专业、岗位为同一试卷,选择县直单位的只能定岗定单位报考,选择乡镇卫生院的定岗不定单位报考),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专业见《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考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范围
1、本县生源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含户籍尚在就读学校未迁回的原籍毕业生)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2、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可放宽到面向铜仁地区范围内。县医院临床医生、检验医生、影像医生、公共卫生医生职位的考生可放宽到面向铜仁地区范围内。
3、在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到村任职选聘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热爱卫生事业;
(三)有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考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四)具有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2010年8月2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统一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试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有效毕业证件和学位证书及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虚假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个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原则上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四)资格审查
1、初审。用人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由工作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送交复审。
2、复审。县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初审意见,按照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依据,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复审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因资格审查不严使不符合方案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审查人员承担责任,该考生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加分照顾
本次招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和技士资格的考生加3分,具有执业医师、护师和技师资格的考生加5分。
2、农村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但自愿放弃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以及两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考试的加5分(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
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及以上表彰公民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5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至2010年8月9日在我县服务期满、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并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5、“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及到村任职人员至2010年8月23日前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考生每增加一年乡镇、村(社区)服务期,再在笔试总成绩中累加1分,加分不超过8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报名时2010年8月25日下午18:00时前(之后提供的不予加分)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江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资格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准予加分。
(六)考务费
经县物价局核定为报名费、考试费为60元。
(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9月23日—2010年9月24日。发放地点:在报名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八)考试
考试为笔试闭卷考试,采用100分制。成绩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若同一职位按拟聘职数末位出现并列分数,须对该末位并列的考生重新组织考试,另行制卷,按分数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卫生、财会及办公室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职位(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九)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情况,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工作。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三)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经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的;
(五)不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八、聘用
(一)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乡镇卫生院的聘用人员定岗,由县招考办公室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职位及考生得分从高到低由考生选定)。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行文。试用期为一年。
九、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和参与人员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与人员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对违规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江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56—662836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856—6628110。
附件:1、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考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2、江口县2010年公开招考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江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口县卫生局

Tags:事业单位招聘 责任编辑:小编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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