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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江苏省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试题(专家解析版)(十四)
2013-01-21 20:11:1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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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参考答案: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分)(2)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不正确。开户银行应将空头支票退还给甲企业,并处以1500元(30000×5%)的罚款。(2分)(3)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不正确。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应为600元(30000×2%)。(2分)    
答案解析: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分)(2)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不正确。开户银行应将空头支票退还给甲企业,并处以1500元(30000×5%)的罚款。(2分)(3)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不正确。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应为600元(30000×2%)。(2分)
1、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签发一张转帐支票给乙企业,金额为30 000元,而甲企业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 000元。开户银行对甲企业处以1250元(25000×5%)的罚款,乙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750元(25000×3%)的赔偿金。
要求:
(1)针对本题说明《票据法》签发支票的相关规定。(2分)
(2)指出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如何处罚?(2分)
(3)指出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是多少元?(2分)
参考答案: 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  (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3)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4)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  (5)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6)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7)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2、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  (1)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2分)  (2)罚款。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2分)  3、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2分)  4、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5、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分)(此条答与不答均给分)    
答案解析: 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  (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3)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4)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  (5)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6)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7)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2、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  (1)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2分)  (2)罚款。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2分)  3、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2分)  4、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5、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分)(此条答与不答均给分)
2、某市财政局在2002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该单位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
  要求: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7分)
  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9分)
参考答案: (1)不正确。正确做法是:由两个单位共同负担费用支出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而不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2)不正确。正确做法是: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对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答案解析: (1)不正确。正确做法是:由两个单位共同负担费用支出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而不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2)不正确。正确做法是: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对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3、2001年A公司有以下事项:(1)4月20日,A公司收到一张应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A公司会计人员林某按该原始凭证及本单位应承担的费用支出进行了账务处理,并在本单位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B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其应负担费用的账务处理;(2)年终,A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王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会计人员林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2分)
  (2)A公司会计人员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2分)

Tags:财经法规 历年真题 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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