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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总结《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考点特训(2017年必看版)(一)
2017-08-22 12:28:1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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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神奇的电子纸 电子纸张就是一种通过反射外部光线而成像的显示器,它不像普通显示器那样需要发光照明装置的参与,它的关键技术是文字、图像显示方法,科学家在这方面已经获得突破性进展。 研发出的电子纸表面看起来与普通纸张十分相似,可以像报纸一样被折叠卷起,但实际上却有天壤之别,电子纸上密密实实地涂有一层细小的微胶囊,它们被称为“电子墨水”。微胶囊被夹在两个比电子纸略大一圈的薄膜电极之间,面对人们的顶面是透明的薄膜电极,它将纸上的文字图案透出来,让人们可以清晰地看见。背面还有另外一个电极,这种如同“三明治”的结构就是电子纸的主要构造。 电子书页面上储含的微胶囊数量多得惊人,其中含有白色和黑色颗粒,分别带有正电荷和负电荷,它们悬浮在清洁的液体中。每一根微胶囊独立地对电流产生反应,带负电的黑色粒子和带正电的白色粒子在加压后会在微胶囊中移动。当正面的透明电极施加负电后,带正电的白色粒子就会向上移动,因此就显示为白色。显示黑色时就向电极施加正电。从理论上讲,微胶囊可以迅速转换黑白两种状态,因此,它能够表现诸如汽车行驶、艺术表演等动态画面。 根据这一原理,当这种电子墨水被涂到纸、布或其他平面物体上后,人们只要适当地加以电场的作用,就能使数以亿计的颗粒变幻颜色,从而根据人们的设定不断地改变所显现的图案和文字,这便是电子墨水的神奇功效。当然,电子墨水的颜色并不局限于黑白两色,只要调整颗粒内染料或微型粒子的颜色,便能够使电子墨水展现出五彩缤纷的色彩和图案来。 另外,从耗能角度看,电子纸变得更为实用,因为它不用担心断电威胁,比目前电脑荧屏阅读强多了,只在改变排字状态时才费电,因此它非常省电。 电子纸实际上就是携带方便的薄膜显示板,内装着电脑中央处理器和半导体存储器,只需按下按钮便可读取若干的电子文书和电子图书。若是与网络挂钩,就可以做到随意存取。同时,传统纸张符合人类视觉生理习惯、阅读无视角限制、使用成本低、轻薄柔软可折叠卷曲等优点,电子纸都已基本实现。 与传统纸张相比,电子纸的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轻松携带和浏览大量内容。传统的纸质媒体行业会因为电子纸的蓬勃发展,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当你拥有一张报社发放的电子报纸阅读器的话,那么每天的报纸内容将会以无线的方式发送到你的面前,你可以在电子纸上作注解和圈阅,并把心得直接通过网络进行发送;或者将各项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收藏,以便在需要的时候通过类似搜索引擎的电子纸内置软件帮助查找。同时,电子纸还可以包含多媒体文件,那么你就可以对它们进行编辑和欣赏,从而获得前所未有的阅读乐趣。 欧盟一些国家的军队更是已经开始考虑用它来制作军事地图。与传统的纸质地图比较起来,电子地图不仅更结实耐用,而且电子的特性使它可以达到输入刷新、存储、记录甚至多媒体的效果,这让“纸上谈兵”又多了一层新的含义。 1.下列各句中,对“电子纸”的认识有误的一项是 [? ] A.从外形上看,电子纸张与普通纸张无明显区别,可以像报纸一样被折叠卷起来。 B.电子纸主要由微胶囊和两个透明的薄膜电极构成,结构很简单,如同“三明治”。 C.电子纸是一种通过反射外部光线而成像的薄膜显示板,携带很方便。 D.电子纸不需要发光照明装置的参与,只在改变排字状态时才费电,因而非常省电。 2.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电子书使用方便,只需要按下按钮便可读取若干电子文书和电子图书,浏览大量内容,并能随意存取。 B.电子纸完全具备了传统纸张的符合人类视觉生理习惯,阅读无视角限制,使用成本低、轻薄柔软等特点。 C.欧盟一些国家制作的电子地图不仅结实、耐用,而且具有输入刷新、存储、记录等多媒体效果。 D.阅读电子报纸不仅可以像读纸质报纸一样进行注解和圈点,还可以对信息进行分类收藏,同时通过内置的软件可迅速找到。 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 [? ] A.人们可以根据需要,通过适当施加电场作用和改变微型粒子颜色的方式使电子书呈现不同的色彩和图案。 B.随着科技的发展,厚重的书籍可能会被轻薄的电子纸代替,让孩子们减去肩上过重的负荷。 C.随着电子纸的应用,森林资源受到的严重威胁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 D.因为具有使用方便、耗能低、信息量大等优点,电子纸张将取代传统纸张。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下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 “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 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 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10月16日)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B.门罗是加拿大文学圈一个“逃离者”,因为害怕听到她所不理解的谈话,失去自信;但她创作的许多素材又都是聆听来的,作者这样写有点前后矛盾。 C.门罗写作臻于完美,却不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美国作家奥兹克认为她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D.门罗认为如果你遵守了你认为的好的规矩和习惯,那么你是在保护你自己,因为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 E. 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客观、直白、真实地讲述了加拿大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门罗的故事,语言朴实,同时引用了许多名家的评价,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小题2:门罗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她的作品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门罗成功的秘诀有哪些?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门罗为什么说“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归于泥土 耿?立 ①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②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③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的文人的牵扯。 ④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⑤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开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亲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坷垃,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⑥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些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⑦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⑧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土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了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⑨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⑩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儿,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②段中画线句子用身体的部位不适引发疼痛类比,说明故乡在人心灵中打下的烙印,通俗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⑥段中“报应”“它就给你脸子看”等词语,表明泥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也有着极强的报复心理,人不能亏待土地。 C.文中的父亲是一个勤劳朴实、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土地观。 D.这篇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表达了在经济大潮下土地逐渐萎缩的伤感,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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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叙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
小题2:简要分析作者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敲砸土块”一事的作用。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联系全文,从表达技巧的角度整体赏析④段和⑩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庄子·在宥》中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归于泥土”内涵的理解。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7分)
金色的飘落?毛时安
①初冬的雨,淅淅沥沥地下了整整一夜。早上,起风了。我和妻子一起推着童车,带着快满周岁的外孙去街上散步。
②没想到,一夜的冬雨,竟像最伟大的艺术家,以大地为画板创作了一幅夺人心魄的作品。铺天盖地金黄的落叶,在晨曦湿漉漉的微光中,层层叠叠,一直扑到了长街的尽头,铺到了很远很远高楼和大地交界的地方。这是银杏树的落叶,它不像白杨梧桐香樟的落叶,踩上去没有落叶枯萎沙沙的碎裂声。它很厚实,还带着刚离开树干母体的生命汁液。童车推过去,就像踱步在一片委婉抒情的黄地毯上。落叶的黄同样的耀眼夺目,感人肺腑,但它的金黄,不是梵高笔下向日葵燃烧得令你疯狂的金黄,而是一种比白重一些的淡金、淡黄。有种若有似无,丝丝缕缕,沁入你心灵,让你的灵魂为之轻轻颤动的情调。宝宝睁大了新生儿才有的雪山海子般清澈明亮的眸子,眸子里也倒映着诗一般的金黄。
③宝宝来到这世界不久。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天光下有这么多树叶在眼前这么灵动而壮观地飞扬过舞蹈过。他没法理解落叶的意义,但出于本能,他和所有的孩子一样,能听懂自然、生命和季节的语言。两只鼓鼓囊囊的小手像枝桠伸向蓝天,不断地比划着挥舞着。小嘴不停地“吼吼”地叫着,……这是大自然慷慨馈赠给新生儿的无言的童话。
④还依稀记得,初春我们搬来不久,嫩嫩的新绿在和煦的春风和清脆的鸟鸣声中,与晨雾一起欢欣地爬上枝头的动人情景。一片片染着新生嫩绿的银杏叶儿,沿着细细的枝条争先恐后地向天空涌去,把青春的梦想涂满湛蓝湛蓝的天空。还清晰记得,盛夏银杏叶儿浓得化也化不开的深绿,一路高歌,沉甸甸地压满整条大街。每到入夜时分,它们伴着温馨的街灯和漂浮着咖啡茶香的气息,彼此依偎,彼此摩挲。在月色星光下,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倾诉着夏日浪漫的情怀。没想到时间这么快地就让它们走完了一次生命的轮回。更让我惊愕的是,这生命的凋零竟会充满着如此恢宏壮观的诗意。
⑤风,时大时小。就在金黄落叶纷飞的瞬间,我闻到了不远处传来的熟悉的黄浦江的气息,听到了它粗狂而亲切的涛声。在这冬日生命凋零的博大中,杜工部苍凉浑茫的吟诵“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穿越时空向我涌来。想到不久一场冬天的白雪将会彻底埋葬这一声声金色的叹息,一次次金色的飞舞和凋零,一阵忧伤袭上心来。
⑥不懂事的宝宝似乎并不认同我对生命的忧伤。他蹙着小鼻子,一只眼眯缝着,一只眼圆瞪着,作着让你忍不住要笑出来的鬼脸。两只小手各握着一片妻子递给他的银杏落叶。落叶就像两把精致的泥金折扇,熠熠闪亮。他不停地扇着晃着。一路上,就像两只快乐金蝴蝶在飞翔。似乎在和空中飘洒的落叶比试着什么。小苹果般红扑扑的脸蛋上,写满了兴奋。
⑦这时,不知谁家窗口飘来婉转的程韵: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新。挨过了眼前的残冬,再过二三个月,满眼的新绿重新会像放学的孩子涌出校门那样,争先恐后跃上蓝天。到那时,我们的宝宝也两岁多了,会满街蹒跚地走路了。
⑧我和妻子推着宝宝,相视一笑,一路穿过随风飘下的落叶,还有孩子手中两只快乐的金蝴蝶……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小题1:第②段是从哪些角度来描写银杏叶飘落的景象的?这样描写的目的是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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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本文用不少笔墨写外孙“宝宝”,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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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第④段运用了什么叙述方法?这样写有什么表达效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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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请联系全文,探究文中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哪几层感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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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水灾,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
小题2:请结合小说分析小说中达老爷子的形象。(6分)
小题3: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的最后两段点明了题旨,尤其是达老爷子临终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现实谈谈自己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