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阿庆
丰子恺①
我的故乡石门湾虽然是一个人口不满一万的小镇,但是附近村落甚多,每日上午,农民出街做买卖,非常热闹,两条大街上肩摩踵接,推一步走一步,真是一个商贾辐辏的市场。我家住在后河,是农民出入的大道之一。多数农民都是乘航船来的,只有卖柴的人,不便乘船,挑着一担柴步行入市。
卖柴,要称斤两,要找买主。农民自己不带秤,又不熟悉哪家要买柴。于是必须有一个“柴主人”。他肩上扛着一支大秤,给每担柴称好分量,然后介绍他去卖给哪一家。柴主人熟悉情况,知道哪家要硬柴,哪家要软柴,分配各得其所。卖得的钱,农民九五扣到手,其余百分之五是柴主人的佣钱。农民情愿丸五扣到手,因为方便得多,他得了钱,就好扛着空扁担入市去买物或喝酒了。
我家一带的柴主人,名叫阿庆。此人姓什么,一向不传,人都叫他阿庆。阿庆是一个独身汉,住在大井头的一间小屋里,上午忙着称柴,所得佣钱,足够一人衣食,下午空下来,就拉胡琴。他不喝酒,不吸烟,唯一的嗜好是拉胡琴。他拉胡琴手法纯熟,各种京戏他都会拉。当时留声机还不普遍流行,就有一种人背一架有喇叭的留声机来卖唱,听一出戏,收几个钱。商店里的人下午空闲,出几个钱买些精神享乐,都不吝惜。这是不能独享的,许多人旁听,在出钱的人并无损失。阿庆便是旁听者之一。但他的旁听,不仅是享乐,竟是学习。他听了几遍之后,就会在胡琴上拉出来。足见他在音乐方面,天赋独厚。
夏天晚上,许多人坐在河沿上乘凉。皓月当空,万籁无声。阿庆就在此时大显身手。琴声宛转悠扬,引人入胜。浔阳江头的琵琶,恐怕不及阿庆的胡琴。因为琵琶是弹弦乐器,胡琴是摩擦弦乐器。摩擦弦乐器接近于肉声,容易动人。钢琴不及小提琴好听,就是为此。中国的胡琴,构造比小提琴简单得多。但阿庆演奏起来,效果不亚于小提琴,这完全是心灵手巧之故。有一个青年羡慕阿庆的演奏,请他教授。阿庆只能把内外两弦上的字眼——上尺工凡六五乙
②——教给他。此人按字眼拉奏乐曲,生硬乖异,不成腔调。他怪怨胡琴不好,拿阿庆的胡琴来拉奏,依旧不成腔调,只得废然而罢。记得西洋音乐史上有一段插话:有一个非常高明的小提琴家,在一只皮鞋底上装四根弦线,照样会奏出美妙的音乐。阿庆的胡琴并非特制,他的心手是特制的。
笔者曰:阿庆孑然一身,无家庭之乐。他的生活乐趣完全寄托在胡琴上。可见音乐感人之深,又可见精神生活有时可以代替物质生活。(原载1983年2月9日《文汇报》略有删减)
[注]①丰子恺(1898-1975),浙江桐乡人,漫画家、作家。②上尺工凡六五乙
:中国传统记语方法“工尺谱”的记音符号。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阿庆对生活要求不高,做“柴主人”所得的百分之五的佣金,足够他一人衣食之用。他没有其他嗜好,把生活的乐趣完全寄托在胡琴上。
B.阿庆有空闲(半天工作),有学习条件(可免费听留声机),有表演舞台(夏夜的河沿),有崇拜者(一青年拜师),这些造就了他非凡的音乐才能。
C.作者先写琵琶不如胡琴动人,钢琴不如小提琴好听,再写阿庆用构造简单的胡琴演奏,效果不亚于小提琴,最后水到渠成,点明阿庆心灵手巧。
D.文章有很多对浙西乡土风情的描写,这些描写,除了交代主人公阿庆的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展示了江南水乡风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E.文章语言别有风味,有典雅的文言,如“商贾辐辏的市场”“只得废然而罢”,也有通俗的口语,如“他得了钱”“就好扛着空扁担人市”。
2.作者用哪几件事来表现阿庆的音乐天赋?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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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结合阿庆这一形象,探究作者提出的“精神生活有时可以代替物质生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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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转角照相馆
[香港]东瑞
晨风刮着,落叶在地面上滚动着,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这一区都是五十年以上的唐楼。前面一条大马路,行人稀少,大半天不见一个人影。大约在中段,有一条横街,密集并排着一列都是五六层高的唐楼。唐楼窗外,架满横七竖八的晾衣长竹竿。横街偶然有一两只流浪狗走过,对空乱吠几声,之后,就静得犹如死寂的墓地。
照相馆就在大马路和横街交界处的转弯。木门很残破,除了馆主上班。每天发出悉悉索索锁匙钻锁孔、然后“咿呀"的一声的开门声,到了一天将尽再次重复之外,不再有任何其它声音了。
最令人魂销的是傍晚时分,太阳的余辉照在照相馆外面的橱窗,反射出残黄的余辉,与橱窗内泛黄的、四角卷起的旧照片相得益彰,构成一种天然的怀旧色彩,也慢慢地退出人们的视野了。
照相馆的丘老板今年已六十岁。老伴在十几年前离世时,他失去了一个好帮手,加上生意清淡,本来就要把照相馆结束掉,但他舍不得。尽管已几乎没有什么生意,他还是准时每天早上九点就到照相馆上班。储蓄的老本快要吃光了,一年前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将唐楼上的居屋卖掉了。过几天就是交楼的日子。他就要搬到照相馆来住了。
新儿不久就要三十岁了,在厨艺学院学做厨师,还没毕业。丘老板想,这家照相馆留传给儿子不现实也不合适,何况十几年前儿子就已多次激烈地劝老爸将它结束,他就是不肯。儿子的话如今还在耳际响着:爸,照相技术大革命,数码机越出越新。如今人人玩自拍,连做证件的相片、全家福的照片都是自己拍了……谁还上我们照相馆照相!……在事实面前,他无法和儿子辩论,是的,早就该结束了。只是四十年来的感情,这儿的每一件过时的工具,包括那些老爷摄影器材,什么蒙头摄影机啦,打光伞啦,老爷椅子啦……都像有生命似的,令他不忍遗弃。
记得六十年代末期,他从父亲手中接棒时,父亲就跟他说起转角照相馆的“威水史”①——照相馆拍得最多的是全家福。但有一次,一位父亲牵着一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女孩来此拍合照,他将洗出的相片贴在橱窗里,大约一年后,一个电影公司的老板走过,看中了女孩,联络上父亲,从此,女孩被发掘出来做明星还频频获奖,改变了一生的命运。还有一次,也是一个女孩,不过这次是由母亲带着,年龄更小,约是八九岁光景,拍的是个人照,父亲拍得很满意,见女孩天真可爱,将她的大头像贴在橱窗内,一个著名导演走过,被女孩的笑容吸引住?也走进了照相馆。从此,小女孩成了著名的童星,演戏一直演到成年。父亲说,他仍记得,母女家庭经济不好,取像付款时还要求优惠些呢。两件新闻在报纸上刊登后,非常轰动,一时间,不知多少做明星梦的少女争先恐后到与“明星”有缘的转角照相馆拍照,并要求父亲相片洗好贴在橱窗内。那几年,照相馆的生意如日中天,不知有多少人跟风,也开起照相馆。“什么生意、行业都是有起有落的……你要坚守着。”这是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完全没想到从父亲那里接过手,竞也四十年过去了。他苦苦支撑到现在,已没有退路了,连住屋都卖掉来贴生活费了。儿子的学费他仍在负担呢。
看报纸看到一半,丘老板打起盹,想的竞都是这些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
中午,他叫外卖,一盒饭不过二十元,他也分两餐吃,留一半给晚餐。他将二十元纸钞交到送饭的小伙子手中时,还多给了一只二元硬币。小伙子将二元搁在台面上不取,反而问:“什么时候搬下来?要帮忙吗?”他答:“后天,家具基本上都不要了。一个小衣柜,较重,帮帮我。其它我一个人就行了。”小伙子问:“阿新毕业了吗?听说在拍拖?”“再过一个月就毕业,打算一年后就结婚。”小伙子在破沙发上闲坐了一会,与丘老板相对无言,站起,向他告辞走了。
住处卖掉后,小新也跟着老爸,在照相馆打地铺。
父子俩夜夜沉默。父亲不能给儿子留下什么,心中有愧;儿子学艺未毕业,无法供养父亲,内心也感隐痛。他说:“儿子,我没什么给你做结婚贺礼,照相馆以后你把它卖掉吧。”小新心想:“这偏僻地方的唐楼能值多少钱,照相馆又那么小。”但他没说出来。
一个午夜,丘老板睡不着.摇醒儿子:“帮爸爸拍一张半身照。”小新感到突然。数码机,一部两万多元的,他玩得出神入化,而五十年前的、仍要用黑布盖头的老爷机大家伙,他就不知所措了。老爸如此这般教他,新很快上手拍了一张。
照片中的丘老板,精神奕奕,露出丝丝忧郁中的淡淡微笑。这是丘老板一生中的第一张相片,也是他最后一张头像。因为一星期后他心脏病发,突然去世了。
丘老板死后半年,小新接到爱护文物事务署的署长的电话,约他商谈有关收购“转角照相馆"的事宜。他们开价一千万,修葺后会向公众开放,他们认为像这样的历史几乎将近一百年的古董照相馆,在现代都市里已很少了,观赏价值很高。小新认为对文物的保存和流传有益,没有异议。
这样,父亲对他的结婚贺礼,除了一个新楼的海景单位外,还有一场盛大体面的婚礼晚宴。新婚夜,他愧悔交织,流下了男儿泪。
[注]①“威水史”:粤语“了不起”的意思。
小题1:小说开头两段描写横街秋景有什么作用?( 5分)
小题2: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丘老板关于转角照相馆昔日辉煌的回忆",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6分)
小题3:小说结尾处写到“小新愧悔交织,流下了男儿泪”。结合全文,你怎样理解小新的这一行为?( 5分)
小题4:小说在社会变化的背景下,展现了一间照相馆的沧桑历史和身处其中的人物的心灵历程。关于小说主题,读者看法不一,请谈谈你认为比较合理的两种见解。( 8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有些人
张晓风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对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 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骇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时,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以后很长时间,他的痛苦盘踞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他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那年7月,我们赶到联考考场时,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但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的“雨季”有很深刻的象征意义,可以理解为人生处在苦闷、困惑、低潮或社会风气不正时期,这样下文所述人物的品行就象晴空中的丽日,具有非凡的指导意义。
B.文章最后部分写代数老师考试前蹲在泥地上给自己讲题,事隔十多年后,自己才明白过来,在大自然中听课比在教室中听课美妙得多。
C.对于在酷暑中亟待求助的贫困中年人,“我”虽然在事后无比痛苦自责,遗憾惋惜,但当时却也漠然地走开,说明我和其它穿着美丽皮鞋的行人没什么两样。
D.文中第三个人物形象没有什么鲜明的正面性格特征,有点游离作品的主旨,作者将他和其它三人放在同一序列,只是他们同样可以引起作者及读者的反省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