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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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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复习《文学类文本阅读》答题技巧(2019年最新版)(一)
2019-06-26 18:18:19 【

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PM2.5,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对它的准确定义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 2.5 微 米的固体颗粒或液滴的总称”, 又被称为细颗粒物或入肺颗粒物。 由于体积小,重量轻,PM2.5可以在空气中滞留很长时间,在空气中被大气环流带到较远的地方。PM2.5的比表面积①比较大,可以吸附更多的病毒细菌和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污染物。空气中的 PM2.5,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肺泡,在肺泡内积聚,干扰肺内的气体交换,引发各种疾病。因此,PM2.5对健康的危害特别严重。
1982年,美国已经开始展开有关PM2.5 的前瞻性研究,并于2002年将论文发表于《美国医学会杂志》 。虽然起步较晚,但中国同样不缺乏这方面的研究。从2004年开始,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潘小川就开始监测空气中PM2.5的日均浓度。研究显示,PM2.5的增长与医院急诊相关疾病的病人的人数成正相关②。
随后,潘小川等人利用模型计算PM2.5对北京市人群的健康威胁,发现当PM2.5浓度增加 10 微克/立方米时,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循环系统疾病死亡和非意外总死亡的死亡百分率分别上升 0.76%、0.43%和 0.67%。
PM2.5浓度升高既有气象原因,也有污染排放原因,其中污染排放为首的主要因素有:汽车尾气的排放,使用柴油的大型车是“重犯”,包括大型公交车、各单位的班车,以及大型 运输卡车等;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向大气排放大量的工业废气,包括可燃性气体、含硫化物的气体、有毒的气体以及含放射性物质的气体等,这些 气体随着废气的排放扩散到空气中;工地建筑和道路交通产生的扬尘,正在城镇化中崛起的新型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泥头车”上路撒漏扬尘以及城市道路交通产生的扬尘均会促使 PM2.5 浓度升高。
为了更好的控制 PM2.5的浓度,专业人士建议出台整治施工工地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限制燃煤锅炉使用、加强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的措施。抑制交通污染,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网络、抑制私车发展,机动车限行以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整治交通拥堵等等;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从源头抓起,开展工业生产项目的环境评价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水泥厂、 化工厂、冶炼厂和火电厂等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监控,确保达标排放,对大气污染较重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要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也可借鉴英美国家关于空气污染防控法案举措,加快我国清洁空气的立法保护。
(节选自《南方周末》,有删改。)
注:①比表面积是指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面积。分外表面积、内表面积两类。②正相关是指两个变量变动方向相同,一个变量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变化时,另一 个变量亦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变化。不过日常生活中常说的“正比”多与“正相关”混淆。正比,有一个确定的比例系数。
小题1:下列有关 PM2.5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细颗粒物 PM2.5,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固体颗粒或液滴的总称”。
B.PM2.5可以吸附更多的病毒细菌和污染物的原因是由于比表面积较大。
C.PM2.5之所以能够在空气中滞留很长时间并被大气环流带到较远的地方,是因为它的体积小,重量轻。
D.PM2.5主要是通过影响人们循环系统的正常运转,引发各种疾病,因此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小题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美国展开有关PM2.5前瞻性研究二十后才将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中国在此方面虽起步较晚,但至今也有近十年的研究。
B.潘小川教授的研究显示,PM2.5的增长与医院急诊相关疾病的病人的人数成正相关,可见PM2.5危害人体健康。
C.根据潘小川教授等人利用模型计算,当空气中PM2.5的浓度增加10微克/立方米,就会造成循环系统疾病死亡率上升0.43%。
D.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工业生产排放的大量废气和在城市化过程中因建筑和道路交通而产生的扬尘,可以降低PM2.5浓度。
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为了控制PM2.5的浓度,整治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污染,限制使用燃煤锅炉,加强清洁作业,处理好生活垃圾等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B.要想整治好交通污染,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网络,抑制私车发展,以求达到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目标。
C.在工业领域一定要开展工业生产项目的环境评价准入制度,禁止企业排放大量工业废气,对污染较重的企业要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D.为了更好的控制PM2.5的浓度,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是必然的趋势。



2、阅读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5~18题(22分)
河声如梦来?
匡立文
从小习惯了身边伴着这样一条河流,习惯每天出门都看得见它,每个晚上枕边都听得见它。太习惯的事务常常会熟视无睹,对于这条河,你却不会。黄河这条河,自来有一种冲击心神的力量,不管你是不是在意它那些历史性的内容,你都不可能面对黄河而无动于衷。
在我们那个城市,黄河的走势并不峭拔,河面也不宽阔,没有危岩裂石惊涛拍岸,也没有细腻的沙滩和柔媚的垂柳。一览无余的河床上,波涛是浑黄湍急的,有些热切和率性,又有些心不在焉,仿佛不想成为一道完整成熟的风景,只是由着内心蓬勃的冲动,由着无需理由的情绪,倾泻出毫无城府又让你把握不定的什么。对于黄河,“母亲”是一个最为普通的说法,但我熟悉的那段黄河,令人无论如何联想不起“母亲”,它太散漫自在也太生涩骄矜了些,怎么看都完全是阳刚气质、少年心性的。
你远远听到的涛声不同。尤其在静夜,那涛声在什么地方若有若无喧响着,不停地喧响着,渐渐地越来越强烈和宏大,也越来越沉着和专心致志。你在梦里听着,不能不深深惊奇并激动起来。“黄河之水天上来”,“黄河入海流”,最沛然的诗意和哲理对黄河而言,都显得自作聪明了。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问得笨拙幼稚,答得不着边际。
“河五百年一清,圣人作”。你不会知道,古人这个庄严的宣言,是有根有梢的经验之谈,是自有玄机的预测,还是一个天真而夸张的期盼?河清与圣人出世,又是谁感应着谁?专注着人世的风声雨声,“圣人作”会让我们心跳;俯仰厚地高天,却还是“河清”更让我们不能不心跳。送水人拉着一辆板车,夏天“吱吱呀呀”碾过黄土飞扬的街道,冬天“吱吱呀呀”碾过冰雪覆盖的街道。夏天和冬天,板车永远如期而至,停在每个院落的门前,送水人抽掉大水桶的木塞,浑黄的河水便注入小水桶,这水担进院子,倒进一只只水缸,这里的人们吃的用的便全是它了。
那是一个大有深意,值得人遐想不尽的场景。送水人的车辙,牵着活生生的黄河,直接湿润了黄土高原上每个干燥的日子。车辙这一端,持家的女人把叫作“明矾”的东西投进水缸,搅动几下,就眼看着泥汤似的水一点点透明,到完全清澈了,缸底便沉淀下厚厚的泥沙。你要是愿意,可以相信这简直就是盘古开天地的具体而微,盘古假如没有一把明矾,他又是拿什么分离开了混沌?车辙另一端,啊,可就是“天下黄河九十九道弯”的旷古黄河了。黄水奔流向东方,几千年一如既往。千年的木制水车如同巨大的轮盘,半浸在水半悬在空,地老天荒慢吞吞转动,水车的背景上,千年的羊皮筏子让千年的筏子客绷紧肌肉深躬腰背,一步步走过卵石遍布的河滩。
童年的黄河,只有梦里的河声永远真切,永远动情如故。也许在黄河的梦里,昨天的水车和筏子注定消逝,正如今天,烟囱之上的火炬注定在“退还一片蓝天”的新世风中悄然引退。一切都是瞬息,黄河和它的水声,穿越海升陆沉的思虑,也穿越人间有对有错的历史,只是奔流而去,后面是清清浊浊的亘古记忆,前面是永不止息的时间与希望。
15.在第一段中,作者是从哪两个方面写黄河的魅力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16.作者认为,他所在的“那个城市”,黄河具有什么样的“个性”?(4分)
17.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最沛然的诗意和哲理对黄河而言,都显得自作聪明了。
(2)河清与圣人出世,又是谁感应着谁?
18.作者认为送水的场景具有什么样的“深意”?又是经过怎样的“遐想”来阐述这一“深意”的?(8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的题。(选做题)
吃出来的血缘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鄉”,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个饭桶(簋),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源。吃了同一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来源,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共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儿们”,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来。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作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
1.下列对文中“共食”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共食是世界不少民族共同的习俗,因为吃同一种食物而具有了血缘关系。
B.共食是与冷漠而缺乏人情味的西方分餐制相对的中国人特有的进餐方式。
C.共食是主人酒菜之外的一种感情投资,是客人接受情谊的一种认同表态。
D.共食是为了肯定和确认现存的血缘关系,预约与重申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
2.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人之所以喜欢请客吃饭,无非是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成为血缘关系。
B.卫生而节约的分餐制在中国实在难以推广,因为中国人只讲义气而不注重科学。
C.愿不愿意、能不能够在一起共餐,在中国常常可以用来判别亲与疏、区分敌和友。
D.作者以吃年夜饭为例,进一步证明:即使真正的兄弟,长期不共食则情谊不存。
3.“吃出来的血缘”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
4.请结合文意,说说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问题。
念想儿
叶稚珊  
  整整一个夏天,心都浸在滚滚浊浊的水中。我们能做的,是每天晚上守在电视机前看汛情通报,是捐出一些钱物。(1)
  捐过钱,再来找物,应该是件不难的事,家里的橱橱柜柜被不大穿的衣服塞得满满的,薄衫厚袄样样不缺。可拿起来又放下,舍不得出手的正是这些。(2)
  好像还不到中年,从青年时代起就有了恋旧怀旧的情绪。我对什么东西都不做专项收藏,但一枝一叶关乎感情的物品,不论它价值几何,对我都是弥足珍贵的。在我们这个小家里,没有任何物质的东西可以称为遗产。父亲去世时,我们五姊弟每人挑选了一样与父亲有关的东西作纪念。我选择了父亲须臾不离身的钥匙,那上面有他永远的体温。丈夫和女儿,这两个活生生善良的人,是婆家给我的聘礼和遗产。他们的粗手大脚、粗枝大叶,他们的不会察言观色,我行我素,他们的勤奋和多方面的爱好兴趣,以至饮食习惯,无一不像我的婆婆。我怀着无限感激接受婆婆留给我的一切,包括他们身上的所有毛病。(3)  
  没有家传的房产、财产,怀旧的情绪就弥漫在衣柜的角角落落。第一次见面时丈夫穿的带补丁的衬衫、结婚时的嫁衣、小婴儿的衣服、女儿的第一身校服和从小带她的陈奶奶亲手缝制的棉衣棉裤……这些都永远不会再穿用了,但让它就这样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温温暖暖地陪伴着我们,每次翻检它们都像是浏览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上一代走了,这一代老了,下一代大了。不知到了哪一代,我会听到这样的惊叹:“看!我的老外婆结婚时就穿着这样的衣服。”生命的延续伴随着织物的绵软和蕴藉。(4)
  带着很浓感情色彩的纪念物,北京人叫“念想儿”,我这两年才知道这种说法:念--想,真是贴切极了。(5)  
  在衣柜中体积最大的是丈夫的“念想儿”,一套无比厚重的中山装式的棉衣裤,从来没有上过身,簇新簇新的。每次拿出来,他都是这样一句话“我妈妈给我做的。”怎么也没有舍得捐出去,平展展叠起来又收好。这是妈妈留给他的看的见摸的着的最温暖的“念想儿”。(6)  
  婆婆不会针线,这身衣服是1977年初那个很寒冷的冬天的下午,他们母子带上布票、棉花票,乘7路公共汽车到西四、白塔寺,一路买了里子、面子、棉花,在白塔寺十字路口西边的一个成衣店做的。那时没有私人裁缝,这是一个街道开的店。藏蓝色的咔叽布面,大花布的里子,这种中山装式的棉衣现在真是难得见了。(7)  
  婆婆的腿年轻时就做过手术,又经过“文革”中在湖北沙洋干校稻田的浸泡,不良于行已有多年,要强的她还常爱硬撑着走。他们去做棉衣,我送到西四北六条的西口,真想和他们一道去,可家里还有刚刚满月的孩子。望着高出母亲大半头的儿子搀扶着母亲的背影,枯枝灰墙的街景中蹒跚的脚步,我的心堵得满满的,眼睛发潮,自幼熟读“慈母手中线”,这时却分明看到了母亲心中那根长长的线。(8)  
  以“无冕之王”闻世的公公婆婆,这时正顶着“摘帽右派”的桂冠。丈夫从新疆苦苦挣扎挪到了河北固安,却怎么也进不了北京。每月回家一两次“探亲”,晚归早走,呆不足24小时,母亲不知给儿子吃什么好,不知跟儿子说什么好,忙忙碌碌还没坐稳,儿子又该走了。想想我们真是不懂事,三十大几的儿子还事事要妈操心。(9)  
  用了多少棉花用了多少布,嫡嫡亲的亲娘给儿子做的棉衣棉裤厚得几乎能站起来。守在娘身边的儿子,有娘的疼爱衣薄也暖和,离家的孩子,走出一步远娘也牵肠挂肚怕受饥寒。乡下的、城里的母子情是一样的。(10)  
  1977年的那个冬天,丈夫驮着新袄裤回了固安;1979年岁末,天寒地冻,他又捧着新袄裤回到北京,一天也没舍得穿。一纸“改正”,公公婆婆从此“无冕”,他们的身心却老得不能再老,无论喜怒,都再也承受不起了。离家十几年的儿子真的回来了,完整彻底地回来了,母亲笑--笑--笑……笑得有些不对了,躺下,再也没有起来。(11)
  念想儿,新里新面新棉花;念想儿,二十年后,还是新里新面新棉花。(12)
  把“念想儿”送到此刻最需要的人身边,但愿他看到的不止是“新里新面新棉花”。(13)
  无实物的“念想儿”,一样的温暖蕴藉。 (14)            
1998.08.24长江洪水始退之日
1.文章第(1)段划线句中的“浸”字表现了作者___________的心情。
2.从文章的内容看,“念想儿”在文中的确切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
3.对文章第(2)段划线句的分析,下列各项中错误的一项是(   )
A.这些旧的衣物记录着以往生活的点点滴滴,会引发作者温暖的回忆。
B.那些“不大穿”的衣物有着时代和情感的蕴藉,对作者而言有着特别的意义。
C.作者从小就有恋旧怀旧的情结,家中留下的旧物都让她感到难以割舍。
D.作者希望留下这些旧衣物长久地陪伴自己,是出于情感上的需要。
4.文章第(7)自然段详细叙述做棉袄的过程,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下列各项中对文章的内容和写法上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之所以选择钥匙作为纪念,是因为父亲没有给子女留下有价值的遗产。
B.作者怀着无限感激的接收丈夫和女儿身上的一切优缺点,说明她是个包容大度的人。
C.作者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婆婆相互搀扶的背影几乎落泪,是对他们不幸遭遇的悲戚。
D.从表达方式上看,这篇文章在叙事上平实质朴,抒情内敛细腻。
E.从语言风格上看,整篇文章的语言生动自然,与老舍《想北平》一文相近。
F.从行文结构上看,本文是以对“念想儿”的难以割舍之情作为串联材料的主线。
6.文章结尾的三段运用的是________的修辞手法,表达效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作者说“但愿”得到这套棉衣的人“看到的不止是‘新里新面新棉花’”。她还希望受捐者看到的是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述联想的表现手法在文中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老屋
楚岩
? 绿锈斑斑的铜制钥匙插进去,往上一提,然后把门环一拧,门就开了,推开它,门吱呀一声发出沉重的叹息;同时,门楣上扑簌簌地往下掉落阵阵尘灰。
?我离家已经整整九个年头。开始几年,老伴依然和这老屋厮守。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如同“候鸟”一样飞回乡下,与老伴相聚。彼时的老屋在我心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当我在人生的天空飞累了,可以在此睡个甜甜的觉,亦可躲避外界的风风雨雨。十年以前,我拼尽全力,把所得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积攒起来,带领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女,每天傍晚到水塘里挖沙,又一担一担地挑回家准备改造旧屋。儿女们累得哭了,我就用美丽的语言,给他们描述住进新屋那种舒坦和惬意……
?我们的村子原是一个破败落后的小村。小山坡下,拥挤着几百间各式各样的屋子。这些屋子,当年都是低矮的泥砖建筑,显得零乱、破败、萧条和风雨飘摇。记不清什么时候起,村民省吃俭用,累死累活,自己用田野的泥巴做成泥砖,陆续盖起来了部分泥砖结构的新房子。后来,有人盖起了红砖的屋子。再后来,更有人盖起来了水泥的楼房。这一切,仿佛是悄悄进行的,又仿佛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涌现出来的。站在高处极目望去,在蔚蓝色的天空下,水泥结构的楼房、红砖的屋子、泥砖的屋子与旧时留下来的厕所、猪栏、杂物间交叉错落,黑色的、灰色的、暗红色的瓦面,和新式的水泥银灰色的屋顶。相互映衬,如同白发苍苍的老人、朝气蓬勃的小伙、打扮入时的靓女、天真烂漫的小孩拥挤在一起,年龄老幼不同,衣着斑斓各异。
?在一片古老和新潮的交替中,我家的老屋虽然算不得十分苍老,但显然已经宛如我一样,成了个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
?关上咿呀作响的木门,我到一位朋友家去做客。我们是同龄人,他高我矮,他瘦我胖。儿时,我们一起光着屁股在村前的水塘中戏水,后来又一道去放牛,在田边戽水捉鱼。当晚霞在天边辉映出万道红色或紫橙色的霞光,我们把斗笠挂在身后,骑在水牛背上,慢悠悠晃悠悠一高一低地回家来。
?如今,这位高高瘦瘦的牧童早已发福,成了个红光满面的大胖子,而他家建筑的气势、屋里的摆设,更是把我镇住了。啊!十多米长五层高的新楼,琉璃瓦顶,外表装修白绿相间的马赛克,光彩照人。客厅里,一色的欧式家具,真皮沙发,彩电、录像机、音响一应俱全。当年,我的老朋友也有一间老屋,是泥砖盖的,和我的老屋相比,显得太破旧。而今天他的这间新屋,据说是两年前盖起的。沧海桑田,世间更迭,十多年前,当我盖新房时啧啧称赞,认为我有本事攒钱。而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面对他的新屋,曾经自慰于自己的新屋在村中还算时髦的我,不得不自惭形秽了。
?那么,再过若干年,老朋友的这幢新楼,是否又会变成旧屋而显得落伍呢……
?朋友家里,不断有青年男女进进出出,汽车摩托车响声不断,那是老朋友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他们都是来探望朋友的小孙孙的。年轻人全都衣着新潮,说话嗓门高,行动快捷。偶然我问起他儿子这幢新楼如何,刚刚做了爸爸的小伙子回答说:“我老爸思想太老土,简直不可救药。当年叫他不要这样盖的,至少要留一个停车场,他偏不接受。你看吧,才两年,门前的车子拥挤不堪,什么新楼,现在已经成了历史文物了!”
?看来,我刚才的疑问,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
请你结合对文中“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这句话的理解,分析本文主旨。为凸显文章主旨,作者主要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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