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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复习《文学类文本阅读》考点预测(2019年押题版)(七)
2019-06-29 1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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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在一个小镇的旅店里 贾平凹 两年前,我出差到陕南的阳平,在一个小镇的旅店里,遇见过一个小女孩;从此再也不敢忘却,慢慢自重起我这做大人的身份了。 那一天,我钻了六十里山路,赶到阳平的时候,已经黄昏了,就歇在镇南的旅店里。这个旅店很小,五排小平房;我的房间就在最后一排的东头,窗外正好是几株苹果树,果子结得很繁,枝条一直伸到窗台,在房里伸手便能摘下来。 我进去的时候,房间里是空空的,临窗的那个床上,堆放着几个装得很好的提包,一个小女孩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的果树。听见我进来的响声,她回过头来,静静地看着我。她眼睛很大,鼻子却又小又翘,是一张十分生动的脸面,我立即就喜欢起来了。 “你是谁的孩子?”我说。 “妈妈的孩子。” 我笑了,愈觉得孩子的可爱,去按她的鼻子,她却挡了我的手,问我是住店的吗,说她的妈妈在这里住了两天,妈妈到车站买票去了,准备晚上去汉中呢。 “你真乖,”我说,“怎么不到院子去玩玩呢?” “妈妈让我就坐在床上数那苹果哩,说数清了,她就回来了。” 她向我指指窗外的那棵苹果树。那满树的果子,虽然并没有熟足,却都呈着白灰色,上面似乎都噙着露珠儿。我走得口干肚饥的,一股馋馋的酸水儿就泛了上来,耳朵下分明感觉到了两个小坑了。 “这苹果一定好吃。你数了多少了呢?” “我老数,老数不准,一遍和一遍数的不投呢。” “你没有摘个吃吧?”我笑着说。 “怎么能吃呢?你瞧那个牌子,妈妈说那上面写着有毒的。” 原来那树干上挂了一个小木牌,上面写道:“喷过农药,吃者小心中毒!”我笑了:这一种牌子,常常是树主人搞的花招,他们害怕孩子们乱摘,才想出这么个绝法儿来的。 “那是没有毒的。”我给她解释说。 “有毒!”她却认真的说。 “那牌子是假的。” “真的!”她很坚决,不满地反驳我。 我觉得孩子毕竟是孩子!就一伸手摘下了一颗,自个先咬着吃了,果然十分爽口。我让她吃,她摇摇头,却一眼一眼盯着我吃,等我吃完了,在那里收拾我的床铺,她突然问我:“你怎么没有毒死呢?” 我哈哈地笑了起来,给她做着得意的鬼脸儿,就去打了一盆热水来,开始漱洗。我洗得很仔细,洗过了就梳头,搽“面友”。一边唠唠叨叨骂着这地方肮脏。末了,就又洗起了脚。但是,我却没有带擦脚布,拿洗脸手巾擦时,又放了下来,就爬上床去,撩起床单的一角擦了。小女孩一直在看着我,歪了头,眼睛眯得细细的,我觉得好玩,便说: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小小。你是城里的阿姨吗?” “你怎么知道我是城里的阿姨?” “你穿得真好看,还有高跟皮鞋哩!” 孩子的聪明,使人更爱怜了,我赶忙穿好袜子,便又要去按她那翘鼻子了,这当儿,有人在敲门。我慌乱地把床单上擦了脚的那块湿处遮掩了,将门打开。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进来,笑笑地向我打了招呼,就去抱了小女孩。我知道这该是孩子的母亲了。 “我们坐八点的火车要走了。”孩子的母亲说,从怀里掏出一个苹果,让孩子吃,问孩子等得可急,数清了那树上的苹果吗?女孩儿却对母亲说: “妈妈,那牌子是哄人的呢。” “你怎么知道?”孩子的母亲有些惊讶,“那是旅店的苹果,有毒呢。” “没有毒。”女孩儿说,“城里阿姨吃了一个,怎么没有死呢?” 我一下子脸烧了起来,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不知道孩子母亲的脸上有了什么样的表情,我低了头,不敢看她们。慌乱之间,我又撞翻了脸盆儿,水溅了我一脚,我“啊啊”叫着,赶紧端了盆子出门去了。 污水倒在厕所里,我心稍稍有些安静,但就在我返回来的时候,才走到门口,听见那女孩儿还在问着母亲: “妈妈,咱们到汉中去,汉中是城吗?” “当然是城。” “城是什么呢?” “城就是城呗。” “城里都是阿姨那么好看的人吗?” “都是吧。” “城里的阿姨都穿高跟皮鞋吗?” “都穿吧。” “城里的阿姨都用床单擦脚吗?” “你说什么?” “城里的那个阿姨刚才就用床单擦脚来的?” 我差点没叫出声来,胸口呼呼乱跳,要去推门的手垂了下来。但我立即又紧张起来,害怕她们突然出来,害怕小女孩再问我一句什么,便拿了脸盆儿,又匆匆钻到厕所去。 站在厕所里,我脸还在烧着。担心有人进来发现了我。这么一直呆了好久,看着天黑严下来了,我才走出来,下了决心:立即回房间去,向女孩子赔错,向孩子的母亲赔错,求她们饶恕我。 可是,等我回到房间,房间里已经没有人了。 “小小!” 我大声叫着,不顾一切地追了出来。但是,我终没有再见到那个小女孩。也终没有再见到小女孩的母亲。我浑身无力地倚在旅店的大门口,望着满天的星光,深深地感到了一种做大人的耻辱……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以“在一个小镇的旅店里”为题目,引发读者猜想,告诉了事件发生的地点,给情节的展开提供了一个特定的场所。 B.文中第二段对旅店环境的描写,写住处比较隐蔽,苹果触手可得。为后文大胆的摘苹果埋下伏笔。 C.文中写到“我”仔细的洗头,梳头,擦脸等细节描写,突出了“我”作为城里人爱美的心理,并与下文“我”的不文明举动形成对比。 D.小说通过“我”吃苹果和用床单擦脚两件事,写出了城里人的不文明行为,作者也表达出对这种行为的批判。
| E.小说结局有些做作。就是一点生活上的小事,“我”并不需要这样自责。作者用了“饶恕”一词,有些小题大做。 小题2:分析第一自然段中画线句子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3:“我”的形象特征有哪些?请解析。(6分) 小题4:结合文本内容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自重做大人的身份”这句话的理解和看法。(8分)
2、阅读题 实用类文本。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梁宗岱①先生 温源宁 ①像宗岱那样禁不住高高兴兴的人,我从来没见过,他那种高兴劲儿有时候把我吓一大跳,即使他确实知道灾祸临头,我敢说,他还是过那种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他会特别重视仅有的那一丁点儿阳光,因而完全忘掉美景背后的一大堆影子和黑暗。宗岱热爱人生,热爱得要命。对于他,活着就是上了天堂。他一息尚存,便心满意足。他笑着过生活。我们许多人,因为对生活有求而不得,也只好笑一笑,宗岱呢,因为对生活无所求,所以笑得最好。 ②这种高高兴兴的性情,在他的脸上不是表现为一团笑纹的微笑,就是表现为欢快地扬眉张口,似乎急于把人生献给他的一切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再用咂得乱响的双唇像回声一样说着全能的上帝所说的话:“看哪,这很好!”他那轮廓鲜明的相貌和锐利的眼睛,透露出来高超的智慧,它渴望对心灵作深入的探险。 ③宗岱有运动员的体格。中等身材,稍有些瘦,哪一天他都可以当个马拉松健将。实际上,他是个出色的善于跑路的人。他洋洋得意说他走路比汽车或者比飞机还快。他也爱游泳,在这方面,他认为他的勇敢大大超过了实际的限度,我不大相信,不过,我敢说,必然可以超过一点儿。 ④宗岱喜好辩论。对于他,辩论简直是练武术,手、腿、头、眼、身一齐参加。若一面走路一面辩论,他这种姿势尤为显著:跟上他的脚步,和跟上他的谈话速度一样不容易,辩论得越激烈,他走得越快。他尖声喊叫,他打手势,他踢腿。若在室内,他完全照样。辩论的缘由呢,为字句,为文体,为象征主义……而最难对付的往往就是为某两位诗人的功过优劣,要是不跟宗岱谈话,你就再也猜不着一个话题的爆炸性有多大。多少简单的题目,也会把火车烧起来。因此,跟他谈话,能叫你真正筋疲力尽。说是谈话,时间长了就不是谈话了,老是打一场架才算完。 ⑤对文学,宗岱最有兴趣。他崇拜的是陶渊明、法雷芮、蒙坦、莎士比亚和拉辛。他们的著作,他读起来永远放不下。法雷芮的诗,他极喜欢,但我们若听他朗读,却往往无法注意诗句的美妙,而全被他朗读的架势吸引了——令人很容易幻想着自己正在听一个宗教狂的狂热宣传。 ⑥旁人看来,宗岱的翻译简直是件苦差,纸上的文字仿佛都和他有仇,他一个一个地计较,死盯着不放,不独一字字地译,连节奏和用韵都力求和原作一致。他这样难为自己几近傻气,但他译的蒙坦的随笔及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公认的接近原著,只怕无人能与之媲美的。 ⑦法雷芮的格言“要行动,不要信念”,是宗岱衷心信服的。但宗岱的人生哲学还不止于此。实际上,他一并相信上帝、天路历程和永生。无疑,他就是可恋。文学可真,女人可爱。如果有人长期埋头于硬性的研究之中,忘了活着是什么滋味,他应该看看宗岱,便有所领会。如果有人因为某种原因灰心失望,他应该看看宗岱那双眼中的火焰和宗岱那湿润的双唇的颤动,便可唤醒自己对世界应有的兴趣。我整个一辈子也没见过宗岱那样的人,那么朝气蓬勃,生气勃勃,对这个荣华世界那么充满了激情。他活了多少年,我一定相信多少年,相信激情、诗情和人生是美妙的东西——不,应该说是人回老家以前所能得到的最美妙的东西。?(选自《一知半解及其他》,南星译,有删改) [注] ①梁宗岱(1903-1983):广东新会人,诗人、翻译家。 小题1:请指出文中第④段画线部分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该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述效果。(4分) ? 小题2:④⑤⑥三段文字写出了梁宗岱在文学活动中的哪些性格特点?(5分) ? 小题3:如何理解第⑦段中画线部分的内容?请结合全文回答。(6分) ?
3、单选题 比较《雨巷》和《再别康桥》这两首诗,其中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 A.两诗有共同特点,都是首尾两节大体相似而微有差异。 B.两诗都有很强的音乐性和韵律感。 C.两诗都是通篇使用重叠和反复的句式,营造一种低徊迷茫的氛围。 D.两诗所表现的情感很不一样。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每小题3分) 巨大氢气云将撞击银河系 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举行的美国天文学会年会上,美国天文学研究小组负责人、美国国家射电天文台的研究人员费利克斯·洛克曼公布了他的这项最新观测成果。费利克斯·洛克曼称,他和自己的同事们利用世界上最大的“绿湾”射电天文望远镜,对这团巨型氢气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说:“这团气体云的前沿已经接触到了银河系边缘的气体。”研究小组的观测包括了近4万张个别巨型望远镜的影像,其灵敏度和解析度之高前所未有。其实,在银河系周围此前已经发现过中性原子态的氢气云,但是根据它们的运动方向和速度清楚地表明,这些氢气云并不急于加入银河系,因此它们还不是银河系的“构建部件”。 yjw 这团氢气云是天文学家史密斯在1963年发现的,后来被命名为“史密斯云”,它包含的大量氢气足以形成一百万个类似太阳大小的恒星。这团氢气云长11000光年,宽2500光年,距离银河系盘约8000光年,目前正以每秒150英里的速度向银河系倾斜,可能以45度角撞击银河系盘。“史密斯云”在发现之初以及之后数十年内,科学家们并未能获得有关细致的图像,显示这团云到底是银河系的一部分,还是银河系喷出的某种物体,抑或是别的落入银河系的物体。这个天体呈现出一种非常复杂的云团状结构,主要由氢气构成,会不时地释放出大量高能伽玛射线流。观测显示,在氢气云的中心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不明结构。科学家们推测,此次发现的氢气云很可能是大约一万年前一颗超新星发生爆炸后的遗迹或是银河系腹地一个超级黑洞的抛出物。yjw 费利克斯·洛克曼说:“如果你用眼睛观察这团云,将看到夜空中的壮丽景观,它从头到尾几乎覆盖了猎户星座大小的一片天空。然而,从始至终就我们所知,它的组成成份中只有气体,从未从中发现过一颗恒星。这团氢气云极有可能是银河系在形成过程中留下的,或者是从邻近星系剥裂出来的。当它与银河系撞击后,会迸发出巨大的恒星烟火,其中大多数恒星的质量都将非常巨大,飞速地掠过生命终点,最后像超新星一样爆炸。在几百万年后,这团气体云将如天空中举行新年庆典一样,在与银河系撞击的地方爆发出如鞭炮一样的巨响。” “绿湾”射电天文望远镜的精确研究急剧地改变了天文学家们对这团氢气云的看法,它的速度显示其正在坠入银河系。洛克曼说:“它的形状有点类似彗星的形状,这表明它已经撞上了银河系外围的气体了,并有可能在银河系的重力作用下四分五裂,然后向银河系洒落一阵气体雨。大约在2000万到4000万年内,这团云的内核将碎成粉末,落入银河系平面。” (选自《新浪科技》,有删改) 小题1:下面对“史密斯云”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史密斯云即氢气云,是天文学家史密斯在1963年发现的,后来就以他的名字来命名。 B.史密斯云的前沿已经接触到了银河系边缘,但并不急于加入银河系。 C.史密斯云目前正以每秒150英里的速度向银河系倾斜,以45度角撞击银河系盘。 D.在发现史密斯云之初以及之后数十年内,科学家并未能获得有关细致的图像,显示这团云到底是银河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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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天文学家史密斯在1963年发现史密斯云时,用了最大的“绿湾”射电望远镜。
B.史密斯云包括大量氢气,足以形成一百万个类似太阳大小的恒星。它长11000光年,宽2500光年,距离银河系盘约8000光年。
C.史密斯云的运动方向和速度清楚地表明,它还不是银河系的“构建部件”。
D.费利克斯·洛克曼公布了他的观测成果,这团巨型氢气云可能是银河系的一部分,或者是银河系喷出的某种物体,也可能是别的落入银河系的物体。
小题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史密斯云有一种非常复杂的云团状结构,不单单由氢气构成,会不时地释放出大量高能伽玛射线流。
B.这团巨型氢气云是大约一万年前一颗超新星发生爆炸后的遗迹或是银河系腹地一个超级黑洞的抛出物。
C.目前观测显示这团氢气云从头到尾几乎覆盖了猎户座大小的一片天空,它的成分中只有气体,没有一颗恒星。
D.洛克曼认为,史密斯云与银河系撞击后会迸发出巨大的恒星烟火。
5、阅读题 阅读下文,完成1---5题。
知了
吴长忠
一个多雨夏季的晴日,我在一处叫做重渡沟的深山溪流旁独坐。溪水径自流淌,水边的矢叶菊在斑驳的日影中绽放。青青的石竹草从岩缝中伸出茎叶,一丛丛地蔓延到溪水中。山风吹过竹枝,擦出散珠般的瑟瑟声。除此,就只有知了的脆鸣了。
在这层峦叠嶂的山野间,知了这不起眼的生灵,似乎成了万象的主宰。它们叫着,个个都很努力,似乎用了整个生命的力量,弹丸似的小躯壳抖动着,鸣奏出强大的音响。这音响交汇起来,此起彼伏,弥漫在整个山谷。它们叫着,个个都很专注,在溪水边跳跃的鸟雀的过往似乎都与它们不相干。你若晃动树枝,它们就飞去另寻一处树枝落下,接着鸣叫下去。它们叫着,都很自觉,似乎不是为了向同类炫耀,也不是为了向别的知了争抢更为有利的位置。它们叫着,叫得单纯,没有高低转换,没有节奏变化,甚至没有音调、音质和音色的区分。这种单纯的音响,令人想起风声、雨声,想起海涛的轰鸣,想起记录着远古沧桑变化信息的化石,想起混沌未开时的人类自身。
据文献记载,在古代,中国人历来是把知了作为具有灵性的生物去赞美的。唐代诗人李商隐、骆宾王皆有咏蝉名篇传世,卢同《新蝉》清新隽永,让人一咏三叹,“泉水潜幽咽,琴鸣乍往还。长风剪不断,还在树枝间”。古时认为蝉生于泥土洁净无污,蜕变于朝阳,啜晨露,鸣高枝,不争不贪,安和恬淡,这些与生俱来的习性,正暗合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基本理念。古人对己以蝉相喻,对友以蝉相勉。甚至当一个人离开尘世的时候,亲友同道,也以玉石雕凿成蝉形,放在逝者口中,既表示对逝者一生操守德行的褒誉,也寄托对逝者来生仍能坚守清廉纯洁之则的祈愿。此风初见于西周,盛行于汉魏。在近年发掘的许多古墓中,便屡屡发现这样的玉蝉。由此可见,这种独特的祭奠仪式曾为古之时尚,而这种时尚所标识的是一种空灵的精神,是一种高洁的旨趣,是作为人的高尚和尊严。这种古老的祭奠仪式,至今在许多地方仍有流传,只是那玉质的蝉逐渐变作金质的器物、银质的器物了,而含在逝去的平民百姓口中的,就是一枚方孔铜钱了!省察这种变化,会给我们带来几多惆怅,可细细想来,这种变化似乎也无可厚非,也自有道理。是啊,时代在变,观念在变,时尚也在变,人世间的许多东西都在变。恩格斯说得精僻:“除永恒变化着,永恒运动着的物质以及这一物质运动和变化所依据的规律外,再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
然而这种变化的规律是放到相对论所表述对象的无限时空条件下去论说的。在相对于无限的有限时空,有限条件下,也有一些东西似乎是不变的,比如还在我耳边脆鸣着的蝉声,比如人们以蝉或以其他喻体对于人们创造美好生活和谐社会的不懈努力!
苏东坡考石钟山名称来历后叹道:古之人不余欺也。此时此刻,念及“知了”之称谓,更感叹古人参禅悟道,意蕴之远,不可企及。人生之大道,造化之至理,可知否?知了,即得道,即真知。此等境界,我等凡浊之辈,怕是用尽毕生心力去修为,去参悟,也是难以达到的。于是,我又想到“知了”的又一称谓:蝉。知了,蝉也!能悟此道至此境界,禅也!
1.为什么作者听到知了的叫声,会“想起混沌未开时的人类自身”?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2.根据原文回答问题。(4分)
(1)文章说“而这种时尚所标识的是一种空灵的精神”,“空灵的精神”指代什么?
(2)文章第三自然段引用恩格斯的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受?
3.文章以“知了”为题,有什么好处?(5分)
4.文章结尾时说:“此时此刻,念及‘知之’之称谓,更感叹古人参禅悟道,意蕴之远,不可企及。”请结合文意,说说“知之”这一称谓包含着古人哪些深远的意蕴?(4分)
5.从下列题目中任选一个,写300字左右的文章赏析。(14分)(1)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简析《知了》的语言特色(2)托物寓意,讽喻世风——简析《知了》的警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