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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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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提分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考点特训(2017年必看版)(一)
2017-03-06 05:22: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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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天的和弦
周惟
三只白鹭飞过苍莽的群山。”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在想着这句话,和它打开的春天的图景。
远远地,三只白色的鹭鸟首尾相随,从大山前飞过,在灰暗的山色映衬下,那三点白特别醒目,以至似乎泛出一层银光。它们的飞翔一直很柔婉、平缓,或许迎着寒风,还会有一两声长唳,但我离得太远,不可能听见。就像三个长翅膀的、明亮又安静的音符,它们横穿了空旷、清寂的音乐大厅——群山,多么像沉默的座椅——而且,尽管视线受阻,我也知道,在它们的下面,是一条宽阔的、缓慢的河流。
昨天中午,县城一所学校的一个高中生,在浮桥上跳河自杀,尽管有人极力救助,但于事无补,这个男孩的生命永远沉陷在了河底。这个孩子,如果不是游戏人生,拿自杀不当回事,那心里一定有什么迈不过的坎儿,但又有怎么样的坎儿要让人不得不面对死亡呢!选择死亡,选择背离一切,永远不再诉说与辩解,令人多么痛心!在脚尖踮离船头,把自己抛出去的瞬间,在身体被冰冷的世界轰然淹没的一刻,他有没有过回头的想法?回到实实在在的大地,感受春天的轮回与蓬勃,而不是低着头,只看见脚下一小片阴影。
现在已经到了四月份,高考还剩两个多月的时间,各方面的压力已经逐渐攀到了顶点。起早贪黑,浴血奋战,出不完的题目,做不够的试卷,老师是拧足的发条,学生是绷紧的弓弦,表面看精神昂扬,其实个个内心疲惫不堪。昨天改了份试卷,其实成绩还可以,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跑教室就发了通脾气,声色俱厉,唾沫横飞,吓得学生大气不敢出。分数困扰着所有 的师生,急功近利成了大家的通病。偶尔反省,我发现自己实在是不喜欢这种神经质的生活。而且,我还注意到,临近高考,一些学生的性格也在明显发生着变化,原本外向的变内向了,原本内向的却突然喋喋不休、活蹦乱跳起来。以前教过一个女生,安静端庄,寡言少语,成绩也不错,可进了高三,却见她上课眼神恍惚,课间跟男生放肆地打闹,而且频繁地找人谈心,言行明显不正常,甚至到了怪异的地步。一次,她给每个老师桌上放了一瓶深色液体,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闻着有辣椒味,她却称是从家里带来的蜂蜜。后来,因为病势加剧,她不得不休学了。
站在窗前,看着阳光穿云破雾,我的心也渐渐开朗,如释重负。那三只白鹭早已飞出我的视野,我不知道它们从何处来,向何处去,它们自己仿佛也不在意,自由地翱翔在天地之间是它们唯一的目的。我愿意将它们比喻成一个和弦,一个圆润、舒缓的春天的和弦,那美好的天籁起于群山,远远近近地回响着。要从容,不要焦虑;要淡定,不要浮躁。这是大自然和生活指点给我的真理。
选自周惟散文集《虚构的出走》(大众文艺出版社)有删节
小题1:说说“三只白鹭飞过苍莽的群山。”一句在文章的作用。(4分)
小题2:作者在文章第三段中写道“就像三个长翅膀的、明亮又安静的音符,它们横穿了空旷、清寂的音乐大厅——群山”。请从写作技巧入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妙处。(6分)
小题3:文章的题是“春天的和弦”,而作者却以浓墨重彩写即将或正面临高考的学生与老师,似有“文不对题”之嫌。你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请说说自己的想法。(7分)
小题4:下面对这篇文章内容的概括和理解有误的两项是(?)(?)(4分)
A.文章由“三只白鹭飞过苍莽的群山”这一司空见惯的现象,引出了应试教育这一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的确发人深省。
B.一个高中生跳河自杀,视人生如游戏,拿自杀不当回事,心里一定有什么迈不过的坎儿。这是对应该教育的宣誓与挑战。
C.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师生的眼里只有了“分数”这个概念。因此,越是临近高考,老师和学生们就越是紧张,心理上都会因压力过大而被扭曲。
D.生活是现实的,而现实往往少不了严峻甚至残酷的一面。所以,我们面对现实要从容,不要焦虑;要淡定,不要浮躁。

E.文章运用了比喻、对比、动静结合、虚实相生等多种手法,给予读者多重艺术享受,值得一读。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基因与体育
勿庸置疑,在当今的世界赛场尤其是田径赛场上,最优秀的运动员以黑人为多。在有些项目上,黑人几乎是一统天下。有人曾经做过一次统计:在田径赛场上,100米短跑最快的前25名里没有一个白人;在200米短跑最快的前25名里仅有一名是白人;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美国男选手获得的14枚田径金牌中,仅有一枚属于白人。
可是,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奥运会第二大项目的游泳中,高水平的黑人运动员则寥寥无几,甚至没有一项世界游泳纪录是黑人创造的,美国的游泳好手几乎全是白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近年来科学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黑人跟踺很长,皮下脂肪相对较少,骨骼密度高,髋部窄,大腿骨发达。他们的双腿比上身更长,能够跑得快,而且可以跳得高。专家们具体分析黑人的脚底屈肌后指出,黑人的肌强度高达150~200千克,是白人肌强度的3~4倍。也就是说,他们用同样的腿步蹬力作用于地面,黑人所得到的反作用力比白人高2~3倍,从而使黑人在中、短跑比赛中一直称王称霸。
但由于黑人的皮下脂肪含量少,相应地在水中的浮力也小。这样,黑人在水中要比其他人种付出更大的气力来解决自身下沉的问题。这就是黑人在游泳项目上处于劣势的原因。
黑人与白人的差异主要在于基因。基因学家研究认为: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超过了其他人种的体内基因变异的总和。进一步的研究使他们认为:其中的一部分罕见基因可能会赋予黑人更为出色的田径竞技能力。尽管将基因同体育竞技联系在一起的观点还存在争论,但有些实例不容忽视。比如芬兰运动员埃罗·门蒂·兰塔在出生时体内就已经存在着一种可以使其血液的红细胞数比正常人多25%~50%的基因突变。这些红细胞可以将氧气从肺部运送到身体各处的组织中去,他的肌肉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有氧运动所需的氧气,从而使他滑雪速度快、耐力持久,在越野滑雪赛中一举夺得两块金牌。
因此,有的科学家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如果基因工程技术被滥用,就有可能通过基因结构的改变而创造出“超级运动员”。比如,你需要更持久的耐力,可以增加一个能帮助血液向剧烈运动的组织输送更多氧的基因;你想拥有更结实的肌肉,可以注射促使肌肉生长的基因……比如你是举重运动员就把胳膊鼓胀起来,你是赛跑运动员就把大腿肌肉充实起来……也许基因技术的完善,真的会改变今后的体育运动状况。但那时,又该算是体坛的一大梦魇了!
1、下列对“基因”这一概念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基因是能够影响白人和黑人在体育竞技能力差异方面的基本因素。
B、基因是能够影响整个人类竞技体育能力差异方面的基本因素。
C、基因是生物体遗传的基本单位,存在于细胞的染色体上,作直线排列。
D、基因是生物体遗传的基本单位,存在于染色体的细胞上,作曲线排列。
2、对文中的“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超过了其他人种的体内基因变异的总和”一句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他们体内DNA的基因都会产生变异,只不过黑人变异得多而白人变异得少。
B、世界上任何一种人种DNA的基因都会产生变异,但黑人DNA的基因变异是最突出的,是其他任何人种都比不上的。
C、一人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数量比一个其他人种的人体内基因变异数量的总和还要多。
D、把世界上除黑人外的所有人种DNA的基因变异相加起来都比不上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数量。
3、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黑人在中、短跑比赛中一直称王称霸,这与他们强劲的腿步蹬力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的腿步蹬力所得到的反作用力比白人高2~3倍。
B、黑人之所以在田径场上跑得快,是因为他们的跟踺很长,皮下脂肪相对较少,骨骼密度高,髋部窄,大腿骨发达。
C、黑人的双腿比他们的上身还要长,这是他们能够跑得更快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能够跳得更高的原因之一。
D、科学家研究出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非常大,任何一个人种体内DNA的基因变异都无法和黑人相比。
4、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要改变黑人不善于游泳的现状,只有努力想办法解决增加黑人皮下脂肪含量少的问题。
B、黑人体内有着一种罕见的基因,恰恰是因为这种罕见的基因赋予了黑人更为出色的田径竞技能力。
C、比赛中人的肌肉会自然地产生压力,或收缩或绷紧,从而使人消耗耐力和减缓速度,而人体内的红细胞可以将氧气从肺部运送到身体各处的组织中去,从而又能增加耐力和速度。
D、人类掌握基因工程技术既是好事又可能是坏事,这就完全要看我们人类来怎样地对待和使用它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曾经,生活和花朵隔开一线
杨 洋
1991年初春,丽江玉峰寺,山茶如火,燃了我眼前的天。
那一年的我,单纯清澈,依在树下照羞涩的笑容。天空高而蓝,在身后,在头顶。山茶艳得肆无忌惮,同样着红衣的我被它衬得失色。一步步退后,离开被它的奔放和热烈窒息住的空间。
那时,我参加工作不久,在一间四合院里上班,院里春天有玉兰,秋天桂花飘一室幽郁的香,冬来,腊梅一朵朵如雕出,引得我每天都要摘一朵带回家,放床头。闲时,我种扁竹兰,或在树边晒太阳。
办公室很大,有许许多多的书,这些书是许多年累积的财富。几乎每一天的清晨,我都要去掸书上的灰尘,但灰尘远比我有恒心,和阳光、空气一道,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使一本从没有翻阅过的书,也有了岁月的沧桑。
除了书和书架,办公室还有几张桌子,几把藤椅。藤椅年代久远,有的地方,一圈圈裹住竹手把的藤已散开来。见了这些藤椅,我会想到丽江。
那个年代,知识分子是臭老九,要把他们送到艰苦的地方去锻炼。研究所里的知识分子们就到了丽江,住玉峰寺。男男女女一大群,睡在大庙里,晚上,风在庙外吹呀吹,月光映进来,照在天神的脸上。
在丽江能干什么呢?也只是为三餐而忙碌。推了小车去买菜,买回来做饭,人人吃饱,已算恩赐。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就想了法:到丽江时,带去了做实验用的猪。打报告,说那些非常精贵的猪受不了丽江气候,要求派几个人把猪送回昆明。报告被批准。第一批回昆明的,是些女人,带着孩子的女人。几周过去,第二批送猪的人也回来了……最后,研究所的知识分子们全部回来,以猪的名义。
我的办公室就在园子边上,又自成一体,是个小小的四合院。办公室里的藤椅,当年是到过丽江的,只是它们被捆着运下去,在丽江并没有解开来,回来时,就免了再捆一次。
在听前辈讲述研究所的历史时,我总有些虚无的感觉。好像不真实,而阳光则穿过窗棂,一束一束地射进来,能看见悬浮在阳光中的灰尘。那些过往,也就如尘埃,其实是一直存在的,只因没有光的映照,而看不到。
在那些讲述中,只有丽江,只有玉峰寺,而没有雪山,没有小桥流水,更没有山茶。
1991年,我站在玉峰寺,面对那株山茶,被它的热度震惊。我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些日复一日的讲述中没有它的踪影。但每有人来到四合院,会说:桂花真香。或:腊梅又开了。还有一位,在玉兰花开时节,喜欢捡落下来的花瓣泡水喝。这些花的颜色如此淡雅,他们却能够留意到。
2001年8月,会泽大海草山。花开成海,美如绣锦。我母亲惊叹不已:这么漂亮!这并不是她第一次来。三十多年前,我父母曾在这里蹲点,为绵羊改良。但他们的叙述里,只有大海的烧洋芋和燕麦炒面,而没有那广袤的草山和连绵的花海。我问母亲:那时候,没有这些花?母亲说:有,草比这还深。
我有些明白了。艰难和困顿,使生活与花朵隔了一线。
在研究所,我特地问那位前辈:在玉峰寺,你看到那株山茶了吗?
她想了半晌,一无所获。告诉我:可能那时它没有开花。
这是不可能的,她在玉峰寺住了一年多,那株茶树花期三月,每天著花万朵。而且不仅这棵茶树,还有株十里香,每到花期,就算香不了十里,也是一庭芬芳。但她不知道。
母亲在看到大海草山的花时,神情间异常欣慰。那位前辈,当她再度到丽江,也许能看到它那日以继夜永不消逝的美。然而她们年华已逝,这美丽,足足迟来了三十年,四十年。
2006年春,我再次到丽江,知道茶树值花期,特意赶了去看。十余年了,它一如我初见的模样,烈如火焰。生存的美好,它展现在那数百年都不肯示弱的花朵上,而且越开越旺。
于我而言,生存的美好,则是站在蓝天下,仰头去看它时,心里无言的惊叹。
有了曾经,所以有了未来。我不用再经历父辈的那些岁月,虽然此时站在茶树下的我,早已不复往昔的清澈。但我感恩——我第一次走到它的身边,就感觉到了它的美,并且,这份美丽一直绵延在我岁月的河流中,从不消淡,这是生活赐予我的全部仁慈,也是我幸福的所有根源。我为自己汹涌的幸福,再次感到幸福。
此时,我已离开那间办公室许多年。但行走在花朵渐次开放的旅途中时,还是会想到它,它阴暗的房间里,年轻的我坐在拉到丽江又拉回昆明的旧藤椅里,当阳光从窗外映进房时,我慢慢从书本中抬起头,去看窗外,扁竹兰正无忧无虑地开着紫蓝色的花。这时,一只松鼠已潜进来,它圆鼓鼓亮晶晶的眼,正悄悄地看向我,下一刻,我就将回头,看到它。?(选自2008年第3期《散文百家》,有删节)
小题1:“曾经,生活和花朵隔开一线”是什么意思?请结合文意谈谈你的理解。
答:?
小题2:作者于2006年春再次看到茶花时又“惊叹”,又“感恩”,请问:作者“惊叹”什么?为何“感恩”?
答:?
小题3:文中反复提到“阳光”这个意象,请问它在文中有何深刻的含义?
答:?
小题4:“藤椅”这个物件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选做题)
奔跑在死亡边缘
  ①智利的阿他加马寒漠,历来被人称为“地球上最像火星的地方”。2004年,一场7天6夜、全程27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赛正在进行。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此刻,林义杰和同伴坐在一块黝黑的大岩石下喘着气,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但他最终逃过了这一劫。凭借之前穿越中国戈壁的经验,3个小时之后,林义杰找到了正路,一举拿下了智利阿他加马寒漠超级马拉松的冠军。那年,他28岁。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几年来,这位台湾小伙子,一直奔跑在超级马拉松的赛道上。他的赛场,始终是地球上最为危险的地区。
  ②想起那次死亡经历,林义杰至今“腿还会发抖”。可那场经历仅过去一个月,他便又签下死亡协议书。在神秘的亚马逊雨林,他又捧回了亚军奖杯。
  ③如果不是个性执著,原本成绩优秀的他,或许不会走上这条看不到终点的旅途。父亲曾含泪劝他:“阿杰,学体育没出息的!你好好听我劝。”在这个没上过大学的老维修工心里,好好读书,上大学,做个拿笔杆子的文化人,才是正途。实际上,是高中的一次比赛让林义杰确信,奔跑就是自己的“正途”。那次比赛前,教练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说:“我尽力。”教练却狠狠打他的头,叫着:“要拼命!”林义杰回忆说:“尽力,就是你跑到终点后,还有力气坐下来喝茶聊天;拼命,就是跑到终点后直接送医院。”凭着这股狠劲儿,这个台湾小伙子终于跑出了一片天,接连在世界上几个大型马拉松赛事中夺冠。
  ④渐渐地,他发现,单纯的比赛已经不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他的目光开始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而从那一刻起,死亡也始终与他如影随行。
  ⑤2006年11月,林义杰和美国人查理、加拿大人雷伊,组成三人团队横越撒哈拉。队伍后面,跟着联合国的官员、好莱坞的大牌导演。通过记录这场西起塞内加尔,东至埃及,全程5900公里的撒哈拉穿越之旅,引起人们对非洲水资源危机的关注。沙漠的太阳分外毒辣,昼夜温差高达50摄氏度。途经乍得境内的撒哈拉沙漠,是一个遗留地雷区。虽然一行人可以绕开雷区,可流沙会裹挟着地雷四处流淌,随时都有触雷的危险。穿破了11双鞋子,遭到一次劫匪的攻击,111天后,林义杰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⑥他曾在中国西部的大戈壁迷路,并出现了脱水的状况,最终靠咬破嘴唇舔舔血,润润舌头越过难关;在穿越亚马逊河时,他拿着瑞士军刀刮下小腿肚上的腐肉,再把药敷上,不然整个小腿可能就废了;而最难挨的是那些孤立无援的时刻,其他人多是三五人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只有他,一个亚洲小个子,什么都得自己死扛。
  ⑦这些生死边缘的瞬间经常提醒他,死亡离他有多近,但奔跑的意义,也因此而开始改变。小时候,他拼命跑,只是为了跟父亲争口气;功成名就后接着跑,是因为他在享受不断超越自己的快乐;而再接下来,又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对他哭着说谢谢。这个女生的家人全部死在一场大火中,她几乎要自杀了。听了林义杰的演讲,她看到生命的另一种状态。
  ⑧“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个小伙子乐呵呵地说。(选自《中国青年报》2010年09月01日)
(1)下列对本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的环境描写,如“比赛的路标被狂风吹没了,补充水也已耗尽,而血糖像气温计的汞柱直线下降”是为了突出比赛环境的恶劣,并以此来直接表现林义杰对待生命的态度。
B.林义杰和同伴互相取笑:“如果我们再找不到出路,就死在这里好了。岩石上很醒目,或许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的白骨。”这体现出他和伙伴的乐观和大无畏精神。
C.全文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来塑造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徒步穿越撒哈拉沙漠的人”的林义杰。
D.死亡始终与林义杰如影随行,能满足他对运动的渴望,让他的目光从始至终瞄准了地球上最艰险的地区。
E.林义杰说“没有旅行过,就不知道世界有多大,没有冒险过,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这体现了他一直以来奔跑的目的。
(2)林义杰“个性执著”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
(3)第①段和第⑤段中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分别作简要分析。
①平头,瘦脸,1.64米,不到60公斤。
?
②半年以后,他才知道,护送他们的军队在回程途中,全部被劫匪枪杀。
?
(4)第⑦段写道“有一大群人从他的脚步中,看到了对待生命的态度”。?林义杰“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什么内涵?你如何看待他的态度?请结合原文,联系实际作简要说明。
?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病人
? ①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那双大眼睛,平静而且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体,但并不能掩盖住她典雅的气质。
?②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③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④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儿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就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⑤下一趟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只有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说:“这人真多事。”
?⑥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⑦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⑧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⑨“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⑩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
小说为了塑造“她”这个鲜明形象,凸现主旨,在电梯中重点描写了哪几个场景?请加以概括并分析其中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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