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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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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总结《文学类文本阅读》考点预测(2017年押题版)(一)
2017-07-31 20:42:2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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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黄梅戏的抒情性
  1952年底和1954年秋,上海举行戏曲调演和汇演,《天仙配》《夫妻观灯》《打猪草》等轰动大上海。当时的观众评价《天仙配》:“以意境表演为主,演得太美了。黄梅戏那种丰富而生活化的舞蹈,演得太优美了。”“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郎对花,姐对花,一对对到田埂下”,这些与山水景物紧密相连的充满诗情画意的词句,没有哪一个热爱黄梅戏的人不乐意接受。它清新、自然、淳朴、好听、好看、好懂。
  黄梅戏以抒情见长。这一艺术风格既是剧种精神的集中表现,也是它的艺术感染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基础。黄梅戏的抒情性依赖于剧目内容和声腔。
  戏剧剧本的创作是前提和关键。一定要写好人物的与众不同的遭遇,写好人物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的性格、命运,创造出奇特的有利于人物抒发自己思想感情的情境和意境。比如《血掌记》^91考试网子林中德在黄府花园血染手掌并丢失白扇而被打入死牢,《双合镜》中小姐秦秀英为搭救公子张德义而被父亲逐出家门,后带发修行仍忠贞不贰。没有一个抒情性良好的剧本,一切都是无米之炊。
  黄梅戏音乐唱腔的个性特色和格调,既是黄梅戏抒情风格的重要内容,又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黄梅戏的音乐唱腔是一个丰富而完整的音乐体系,它的花腔小调即曲牌体部分直接来源于民歌等乡野小曲小调,表现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劳作中的欢乐和忧愁。以平词为核心的板腔体套曲代表着黄梅戏音乐主腔的整体风貌。这一体系由平词、数板、对板、火工、彩腔、花腔、二行、八板、阴司腔、仙腔等组成。每一个腔体都能独立地表达一个特定的音乐形象即戏曲唱词的某种思想内容,而且把它们耦合交叉起来就更能表达更加丰富深刻、复杂多变的思想内容。如彩腔、花腔、仙腔等,具有表现愉悦、欢乐的特点,《天仙配》中的“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女驸马》中的“谁料皇榜中状元”,都较好地表达了主人公在特定情境中的欢乐愉悦之情。平词一般用于表现剧情和人物的诉说、表白、介绍原委等,主要是叙述情况,但《天仙配》中董永唱的“含悲忍泪往前走”,《女驸马》中冯素珍唱的“民女名叫冯素珍”,都是以平词为主调揉进了其他腔调的唱段,观之听之,哀怨惆怅、悲凉苦闷之情立即涌上心头。“好听”是广大观众对黄梅戏声腔艺术的共同评价。“好听”虽然不能等同于黄梅戏音乐形象的抒情性,但黄梅戏艺术的抒情性特质又主要是通过其音乐声腔的个性特色而充分体现出来的。
  皖江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乡情,是黄梅戏抒情风格形成和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因素。无论是湖北的采茶歌、江西的采茶调,还是怀宁的小调、桐城的民歌、岳西的高腔和青阳腔,都是在黄梅雨季倾诉着忧愁哀怨,演绎着离合悲欢。这些曲调表达了人间的不平和真情,传颂着皖江山水的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乡音源源不断地向皖江两岸流淌、聚集,经过解放前150多年的孕育,终于形成一个具有哀怨缠绵、婉转悠扬的抒情风格的剧种即黄梅戏。(选自胡亏生《黄梅戏风貌》,有删改)
1.从原文看,下列对“黄梅戏的抒情性”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抒情性是黄梅戏的艺术风格,黄梅戏富有艺术感染力,离不开它的抒情性风格。
B.抒情性是黄梅戏的艺术特征,只要有抒情性良好的剧本,就能体现黄梅戏的抒情风格。
C.黄梅戏的抒情性在唱腔上表现为它具有个性特色和格调,一般观众则评价为好听。
D.黄梅戏的抒情性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皖江地区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乡情。
2.下列对黄梅戏声腔艺术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黄梅戏的腔调直接来源于民歌等乡野小调,表现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欢乐和忧愁。
B.套曲代表了黄梅戏的最高水平,这一体系以平词为核心,包括数板、对板等腔体。
C.平词具有表现剧情和人物的诉说、表白、介绍原委等功能,它也可以独立表达人物情感。
D.只有将黄梅戏的各种腔体进行耦合交叉,才能表达更加丰富深刻、复杂多变的思想内容。
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仙配》以优美的意境表演,生活化的舞蹈表演,深深地打动了观众,人们喜爱它的清新、自然、淳朴。
B.《天仙配》的唱词充满诗情画意,与山水景物紧密相连,是打动观众的重要因素,可见黄梅戏的抒情性依赖于唱词。
C.黄梅戏剧本创作中,在情节的安排上强调在矛盾冲突中突出人物的性格命运,创造有利于抒发人物感情的情境。
D.从黄梅戏的形成和发展看,它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孕育,表达了皖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浓郁的抒情风格。



2、阅读题   阅读钱钟书《谈中国诗》片段,完成文后各题。
(1)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两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
(2)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论诗的条件:那灰色的歌曲/空泛联接着确切。
小题1:对上面两段话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中国诗讲究艺术上的精致,简短的诗也应有悠远的意味。
B.押韵上的禁律并不是造成中国诗篇幅短的根本原因。
C.中国诗歌创作以篇幅短小见长,比较深奥,难于理解。
D.魏尔兰也主张诗歌应有深远的意境,含蓄,富于暗示。

小题2:对上面两段话的评析和由这两段话引发的推断,不恰当的一项是(?)
A.行文机巧,明扬中国诗歌之长处,暗讥西洋诗歌之短弊。
B.中国诗与西洋诗在创作思想上确有共识,读钱文可见一斑。
C.中国诗人在精雕细刻中练就了技艺,但会不会束缚才智,让人思度。
D.形式与内容,相依更应相谐,诗歌创作如是,小说、散文何尝不是?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4.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6分)
答:
15.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4分)
答:
16.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
?
17.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6分)
答: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选做题)
星  夜
龙应台
  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梵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只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胶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梵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致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梵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梵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叉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勾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
  我赶忙上网去看梵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梵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37岁的梵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梵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勾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1.文章为什么以“星夜”为题,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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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在第四段末尾说:“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到了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说“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这样写,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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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尾作者说,“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对此你是如何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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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22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意见:是“甜睡”还是“酣睡”,请酌)。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原文有删改)
14.根据文意,说说“我”对黑夜有着怎样的“柔情”。(6分)
15.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6分)
(1)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
(2)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
16.为什么说“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4分)
17.第四段中,作者用大量笔墨描述自己被疼痛折磨的过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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