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神奇的微泡
最近,一些直径只有十几微米的气泡引起了科学界的注意,专家称其为“微泡”。虽然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材料,也没有玄妙的结构,微泡的神奇作用却令人刮目相看。比如让它们靠近病毒,它们就会在瞬间产生超高温、超高压,科学家利用这一特性来杀灭病毒。?日本的研究人员在实验室里展示了这样一个场面:按下开关,随着“啾——”的一声响,装满水的水槽里搅起一股如龙卷风一般的漩涡,无数的微粒漂起,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伸手到水里去搅拌,微粒会随水流缓缓漂动。这些微粒就是前面所说的微泡,它们实在太小,所以给人的直观印象就是微粒。?
微泡需要专门的装置将水和空气高速搅拌,再用超声波震荡,才能产生。通常,水中的气泡会缓缓上升,逐渐变大,到水面后即告破裂。微泡却不一样,它在上升过程中逐渐变小,直至消失在水中;而且在消失的瞬间,微泡的内部温度可达到几千摄氏度,压力高达数亿帕。在另一个有趣的实验中,研究人员在水槽相对的两侧贴上两个电极,轮番切换它们的正负极性。这时,水中的微泡会忽左忽右地沿锯齿形路线上浮。于是专家推断:微泡带有负电荷。?
为了将微泡的神奇性能应用于产业界,人们已经开始进行各种尝试,其中一例即杀灭病毒。研究人员演示了用含有微量臭氧的微泡杀灭病毒的实验。首先,微泡凭借其电荷引力靠近病毒;然后,当微泡破裂时,所产生的高温高压分解臭氧,其间可产生具有很强反应性能的自由基;最后,自由基杀灭病毒。微泡在生鲜食品保鲜杀菌方面也有成功的应用实例,研究人员向蟹养殖池中注入这种微泡,除菌效果明显改善,提高了蟹的食用安全性。以臭氧作为气泡的内容物分解食品的农药残留成分,效果也十分明显。此外,专家对用微泡技术增进人体健康、恢复肌肉活力方面的作用抱以深切的期待,这是微泡最有前途的一个待开发领域。?借微泡之力,气体水合物技术有望得以普遍推广。气体水合物技术是一种将气体溶于水中的技术。目前天然气的运输只能采用低温液化的贮运方式,如果利用气体水合物方式就可以大幅降低液化所需的成本。而借助微泡技术,天然气就可以大量溶于水。?
随着微泡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微泡技术除用于天然气的贮藏运输之外,还可以在新能源开发、减缓地球气候变暖上发挥不可取代的作用。?
气体水合物的一个典型代表即世界各深海海底所蕴藏着的大量甲烷水合物,它作为未来最有前途的新能源,吸引着很多国家不遗余力地研究开发。另外,为阻止地球气候暖化,人们正在设法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含量。而利用气体水合物技术就可以将那些温室气体溶入大海,深藏海底。?
目前,更新的微泡制造技术正日臻成熟,一种比微泡更小的纳米微泡的研究正在进行中。纳米微泡可迅速提升水的有效溶氧量,为普通微泡的2~3倍。在常温常压下,纳米微泡可以使水的含氧量超出正常水的4倍;而且逸散速度慢,能长期且有效地保存承载物。随着人们对微泡、纳米微泡研究的深入,微泡技术不久将拓展出一个崭新的商业领域。? (选自2004年第11期《科学画报》)?
5.下列对微泡特性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微泡直径只有十几微米,在消失的瞬间会产生超高温、超高压,这一特性可用于杀灭病毒。?
B.在装满水的水槽里用力搅拌,就会产生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的微粒,这些微粒就是有神奇作用的微泡。?
C.微泡在水中的上升过程中,逐渐变小,在消失的瞬间,内部产生的高温可以达到几千摄氏度,压力高达数亿帕。?
D.轮番切换水槽两侧电极的正负极性,水中的微泡便会沿着锯齿形路线上浮,说明它带有负电荷。?
6.从原文看,对微泡杀灭病毒的过程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带负电荷的微泡凭借其电荷引力吸引病毒,在破裂的瞬间产生超高温、超高压杀灭病毒。?
B.微泡凭借其电荷引力靠近病毒,破裂时产生高压高温,具有很强的杀灭病毒的性能。? C.含微量臭氧的微泡,凭借其电荷引力靠近病毒,破裂时分解臭氧,产生的自由基可以杀灭病毒。?
D.微泡中含有臭氧,破裂时分解臭氧生成自由基,自由基产生的强烈反应性能可以杀灭病毒。?
7.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对微泡神奇作用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微泡技术将会在医疗保健乃至体育运动方面得到有效应用。?
B.随着微泡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可以制造甲烷水合物,从而开发出新的能源。?
C.不断改进微泡技术,可以在减少温室效应、改善地球环境方面起重要作用。?
D.微泡技术的发展,可以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使单位水域里的鱼类养殖量大大增加。? ?
2、阅读题 文学类文本
告别梦境
冯骥才
我在读过的一些名人的传记中,发现一个荒唐的公式,这些大人物早在童年就心怀伟大抱负的梦,此后历经磨难,苦力奋争,终成大器。
倘若如是,这些人物真非内骨凡胎了?一般的人想想自己的童年,大都浑沌工片,毫无鸿鹄之心,如此岂不都要自悲自弃?
其实,这都是些蹩脚的传记作家,为了树立他们笔下名人的高大形象,所做的虚伪铺垫。任何一个未入社会、未经世事的人,童年时代的想法都是虚无缥缈和幼稚可笑的。
拿自己来说,我姥姥喜欢吃鸡皮,我童年时就发誓将来要做飞行员,长大后驾飞机到最远的地方给姥姥买最好的鸡皮吃。当时发誓的神气庄严不已,实际上最好的鸡皮可能就在街口的食品商场里。再比如,我一次用螺丝刀拧了拧一只坏表的后盖,碰巧那只停了许久的表走起来,父亲说我将来能做一名出色的机械师,我当真了,自信不疑,这却招致我一连把家里两个闹钟都拆毁了……
在那一切全由兴趣的年龄里,我最喜爱的莫过于小人书,收藏最多时达五百余种:许多连环画家都被我崇拜之极,例如,颜梅华、赵宏本、笔如花和张令涛等等。崇拜过分便会模仿,我便自编自给起小人书来。大小也裁成64开,用线整整齐齐——其实是歪歪扭扭——订成一本本、封面画成彩色,还写上“冯骥才绘”,煞有介事地自己出版。现在如果还保留那些自制的小人书,拿来一看,准会捧腹大笑。
想做一位很棒的连环画家,倒是我童年一个挺具体又挺悠长的梦,但不知何时这个梦竟被我毫无觉察地丢掉了。到了少年和青年,又有过许多梦,想过做篮球团手、绘画大师、中国的普希全,为此我还写过一本本诗集,也是精心抄集成册,现在想起来也都要暗自发笑了。
这些梦真是可笑又可笑。
回顾昔时,儿时的梦叫人迷恋,是因为在那扑朔迷离中包含着一份稚子的纯真和傻气,包含着属于自已的过往不复的一任自然的经历,有如包含在种子里一团绿色的希望与缤纷的遐想。但人生这些梦大都终难实现,生存环境和社会现实只给可行的想法开绿灯。
我却从来没有对这些梦的消失与破灭而唏嘘感叹过,日为生活中有更博大的内在的东西吸引着我。
梦想与理想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境界。
梦想再美,仅仅从属个人,它是满足自我的一己追求、精致细小地囿于狭窄的内心天地里。理想却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追求。尽管在理想的追求中也要遭到困扰和阻挠、我却喜欢它壮阔的气势,集体为之奋斗的荣誉感,强有力的有血有肉的硬碰硬的奋争,无论它战功或失败都富有同样的人生价值成年人未必没有梦想,但只有把梦想转化为理想,才能获得人生意义上的升华:夜深人静,把昨日梦想和今日理想放在一起体味,我听到了一曲深广而醉人的人生交响乐。有如天上的浮云汇成雷雨交加的浩荡天空,又如碧澈的江流涌入汹涌的大海。这才是享受。
16.小题1:作者在一些名人的传记中发现了一个怎样的“公式”?为什么说它是“荒唐的”?请简要回答。(4分)
17.小题2:作者在第5、6段中具体地回忆了自己想做连环画家的梦,请概括这个梦的特点并说明其依据。(5分)
18.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重在谈自己对“梦想”和“理想”的感悟,这对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哪些启示?(至少谈两点)(6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1-4题。
内在生命的伟大
? ⑴小时候,也许我也曾经像那些顽童一样,尾随一个盲人,一个瘸子,一个驼背,一个聋哑人,在他们的背后指指戳戳,嘲笑,起哄,甚至朝他们身上扔石子,如果我那样做过,现在我忏悔,请求他们的原谅。
? ⑵即使我不曾那样做过,现在我仍要忏悔。因为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多么无知,竟然以为残疾人和我是完全不同的种类,在他们面前,我常常怀有一种愚蠢的优越感,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
? ⑶现在,我当然知道,无论是先天的残疾,还是后天的残疾,这厄运没有落到我的头上,只是侥幸罢了。遗传,胚胎期的小小意外,人生任何年龄都可能突发的病变,车祸,地震,不可预测的飞来横祸,种种造成了残疾的似乎偶然的灾难原是必然会发生的,无人能保证自己一定不被选中。
? ⑷被选中诚然是不幸,但是,暂时--或者,直到生命终结,那其实也是暂时--未被选中,又有什么可优越的?那个病灶长在他的眼睛里,不是长在我的眼睛里,他失明了,我仍能看见。那场地震发生在他的城市,不是发生在我的城市,他失去了双腿,我仍四肢齐全……我要为此感到骄傲吗?我多么浅薄啊!
? ⑸上帝掷骰子,我们都是芸芸众生,都同样地无助。阅历和思考使我懂得了谦卑,懂得了天下一切残疾人都是我的兄弟姐妹。在造化的恶作剧中,他们是我的替身,他们就是我,他们在替我受苦,他们受苦就是我受苦。
? ⑹我继续问自己:现在我不瞎不聋,肢体完整,就证明我不是残疾了吗?我双眼深度近视,摘了眼镜寸步难行,不敢独自上街。在运动场上,我跑不快,跳不高,看着那些矫健的身姿,心中只能羡慕。置身于一帮能歌善舞的朋友中,我为我的身体的笨拙和歌喉的喑哑而自卑。在所有这些时候,我岂不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残疾人吗?
? ⑺事实上,残疾与健全的界限是十分相对的。从出生那一天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就已经注定要走向衰老,会不断地受到损坏。由于环境的限制和生活方式的片面,我们的许多身体机能没有得到开发,其中有一些很可能已经萎缩。严格地说,世上没有绝对健全的人。有形的残缺仅是残疾的一种,在一定的意义上,人人皆患着无形的残疾,只是许多人对此已经适应和麻木了而已。
? ⑻我不得不承认,如果人的生命仅是肉体,则生命本身就有着根本的缺陷,它注定会在岁月的风雨中逐渐地或突然地缺损,使它的主人成为明显或不明显的残疾人。那么,生命抵御和战胜残疾的希望究竟何在?
? ⑼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系列高贵的残疾人形象。在西方,有又瞎又聋又瘫的永恒的少女海伦?凯勒。在中国,有受了腐刑仍写下史家“千古绝唱”的司马迁。他们的肉体诚然缺损了,但他们的生命因此也缺损了吗?当然不,与许多肉体没有缺损的人相比,他们拥有的是多么完整而健康的生命。
? ⑽诗人里尔克常常歌咏盲人。在他的笔下,盲人能穿越纯粹的空间,能听见从头发上流过的时间。在热闹的世界上,盲人是安静的,而他的感觉是敏锐的,能以小小的波动把世界捉住。最后,面对死亡,盲人有权宣告:“那把眼睛如花朵般摘下的死亡,将无法企及我的双眸……”
? ⑾是的,我也相信,盲人失去的只是肉体的眼睛,心灵的眼睛一定更加明亮,能看见我们看不见的事物,生活在一个更本质的世界里。
? ⑿感官是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户,同时也是一种遮蔽,会使人看不见那个更高的世界。貌似健全的躯体往往充满虚假的自信,踌躇满志地要在外部世界里闯荡,寻求欲望和野心的最大满足。相反,,同时也是一种敞开。看不见有形的事物了,却可能因此看见了无形的事物。不能在人的国度里行走了,却可能因此行走在神的国度里。残疾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人比较容易觉悟到外在生命的不可靠,从而更加关注内在生命,
致力于灵魂的锻炼和精神的创造。
? ⒀由此可见,生命与肉体显然不是一回事,肉体只是一个躯壳,它的确是脆弱的,很容易破损。但是,寄寓在这个躯壳之中,又超越于这个躯壳,我们更有一个不易破损的内在生命,这个内在生命的通俗名称叫做精神或者灵魂。灵魂是一个单纯的整体,外部的机械力量能够让人的肢体断裂,但不能切割下哪怕一小块人的灵魂;自然界的病菌能够损坏人的器官,但没有任何路径可以侵蚀人的灵魂。正因为如此,一个人无论躯体怎样残缺,仍可使自己的内在生命保持完好无损。
? ⒁原来,上帝只在一个不太重要的领域里掷骰子,在现象世界播弄芸芸众生的命运。在本体世界,上帝是公平的,人人都被赋予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灵魂,一个永远不会残缺的内在生命。同样,在现象世界,我们的肉体受千百种外部因素的支配,我们自己做不了主人。可是,在本体世界,我们是自己内在生命的主人,不管外在遭遇如何,都能够以尊严的方式活着。(有删改)
1. 解释画线句子的内涵。
(1)“那把眼睛如花朵般摘下的死亡,将无法企及我的双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的残疾虽然是限制,同时也是一种敞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说明第⑧段对于全文的作用,并作简要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文章思考生命,得出了“伟大的内在生命”的认识,请阐述作者围绕这一认识,是如何构思全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作者认为,如果身为健全人就鄙视残疾人,是非常愚蠢与浅薄的。请联系全文,分点说明作者坚持这一观点的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创新与想象
王生平
艺术贵在创造,科学贵在创新。艺术是情感的表达,追求的是美;科学是理性的事业,追求的是真。二者似乎不搭界,但都离不开人类的想象力,是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
艺术不是科学,但艺术创作却具有科学的品格,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就是这个意思。古人的“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深沉慨叹;令人把“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中的“是”改成“这”,而提议者被尊为“一字之师”;著名钢琴家因演奏成名的钢琴曲错了一音而后悔。这一切都说明了艺术上的一字之差、半拍之慢,是美感强弱的构成因素、决定成分。尽管艺术采用的是形象的表达方式,但它的表达也有一个基本的技巧适中问题,也要符合客观的规律即科学问题。无科学性,艺术表达就不会有美感,也就难以为人所理解。
科学不是艺术,但科学发现也常有某种艺术创造的品格,即使有了新的突破、价值和意义,也会是“睫在眼前常不见”,只是有些“美妙”感,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是不能说清楚、道明白。杨振宁20世纪50年代关于“交换规范场论”的论文就经历了一个由不理解到理解的过程。“在20世纪50年代,我们只觉得这篇文章很美妙。到了60年代,才觉察到它的重要性。我到1964年以后才清楚认识到它跟数学的关系。”(《杨振宁文集》)电报的发明者美国人莫尔斯原本就是画家,1832年10月他在由法国返回美国的轮船上,一名叫杰克逊的医生在介绍一种叫“电磁铁”的新器件时说:“实验已经证明,不管电线有多长,电流都可以神速地通过。”正是这句话使莫尔斯沉浸在神奇的幻想之中,他大胆设想:既然电流可以在瞬间通过导线,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用电流来远距离传输信息呢?这个想法使他坐卧不安,从此以后,他告别了艺术,投身到科学领域,专门研究电流传输信息的问题,最终发明了电报。美国发明家郝奥发明缝纫机的针头,德国化学家凯库勒发现“苯环”结构,都是在“无意识”的梦中完成的。钢筋混凝土的发明者既不是著名的建筑师,也不是卓越的力学家,而是一位整天摆弄花草的法国园艺家瑟夫·莫尼埃。这些事例意味着,科学发现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产物,它还依赖于艺术的想象力、创造力,依赖于人们的灵感和顿悟。
上述的创造和发现说明,艺术与科学、关与真,有重叠、有交融,二者是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的统一。王国维曾提到了这一现象,他通过对辛弃疾词《木兰花慢》——“可怜今夕月,向何处、去悠悠?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影东头”的研究,认为“词人想象,直悟月轮绕地之理,与科学家密合,可谓神悟”。1964年8月,毛泽东在同周培源、于光远谈哲学时也认为,“这首诗含有地圆的意思”。西方物理学家海森堡说“美是真理的光辉”,而爱因斯坦直接把科学发现称为“自由创造”,表达的均是同样的意思。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审美与科学殊途而同归:同归于历史、实践和生活,分途在求真、抽象与求美、具体的社会分工上。分工的优点是产生了专业和特长,缺欠是出现了职业的痴呆。中外先贤、学者给了我们以忠告。达尔文说,若有来生,不再成为制造公司的机器,每周要读诗、赏画、学音乐。工程院院士许国志诗云:“他生倘得从吾愿,甘为诗书再献身。”由于社会在发展、历史在前进,又由于生活、实践是整体的、不能分割的,产生了专业和特长的强强联盟,消化着消极的弊病,使二者互补成为主流,于是便有了科学与艺术的相得益彰态势。科技美学的诞生标志着这一点,而美育学科的建立,则意味着我国在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方面将大有作为。
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启示我们,不论是理论创新、科技创新还是其他创新,都不仅需要科学的逻辑推理,而且需要艺术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不仅需要理性,而且需要感性、直觉、顿悟。因此,我们要不断提高理性思维能力,不断提高艺术品味和形象思维能力,这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1.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 ]
A.艺术追求的是美,但也离不开真。
B.有了科学性,艺术表达就会有美感。
C.科学家在追求“真”的同时,有时也会感受到“美”。
D.科技创新主要是形象思维的产物,但也离不开理性思维的辅助。
E.文中所说的“职业的痴呆”,是指对自己从事的职业缺乏了解。
F.科学与艺术是相互依存的,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
2.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论据证明“艺术与科学、美与真,有重叠、有交融”的是
[? ]
A.美国人莫尔斯发明了电报。
B.毛泽东说,《木兰花慢》含有地圆的意思。
C.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美学诞生了。
D.艺术创新需要感性、直觉与顿悟。
3.本文第二段和第四段都谈到了艺术的科学性问题,这是重复吗?请说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从事科学研究与艺术创作的人,要分别怎么做,才更有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才更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阅读题 乡村的瓦
冯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蓝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两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1、文中说:“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从“乡村的瓦”中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
(1)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瓦松”的?作者为什么要写“瓦松”?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最后两段写了“我”与“瓦”对语的情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