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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刘伟:我的双脚
最初的梦想
刘伟出生于1987年,上小学的时候,正是中国足球职业化的肇始,成为职业球员是他的理想。一切想象在10岁的一天终止,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不就是截肢吗?好了再接上不就行了。”脱离生命危险之后,刘伟被告知,他永远失去了双臂。“当时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傻了。”
在医院做康复的那段时间,他遇到了一位同样失去双手的病人。“他能自己吃饭、刷牙、写字,而且事业上也非常成功,他教了我很多。”这个人叫刘京生,北京市残联副主席。面对有着同样遭遇的人,刘伟的感受是:“如果你一出生就有两个脑袋,别人都觉得很奇怪,怎么有两个脑袋呢?无所适从。但当你遇到一个同样有两个脑袋的人,而且你发现他过得很好,那你肯定会想,他过得好,我也可以。”失去双手半年后,他就学会了用脚刷牙、吃饭、写字。
生活被放到了没有双手的断点上。他在12岁时开始学游泳,进入了北京市残疾人游泳队。仅仅两年之后,他就在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上获得了两金一银。刘伟对母亲许下承诺:在2008年的残奥会上拿一枚金牌回来。
残酷青春
在为奥运会努力做准备时,高强度的体能消耗导致了免疫力的下降,患上了过敏性紫癜。医生告诉过他母亲,高压电对于刘伟身体细胞有过严重的伤害,不排除以后患上红斑狼疮或白血病的可能,他必须放弃训练,否则将危及生命。“只能放弃,不能为了比赛,命都不要了吧。”
在放弃了足球、游泳之后,他把希望置放在他的另一项爱好上——音乐。家人反对他走音乐这条路,但没有成功。“人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所以我最终选择了音乐。”
找到一家私立音乐学院,校长给他们的回应是:刘伟进我们学校学音乐只能是影响校容。刘伟对校长的回应是:谢谢你这么歧视我,我会让你看看我是怎么做的。
用脚弹琴是艰难的,这需要勇气和想象力,许多人用手弹都需要很多年才有起色,何况是脚。刘伟每天练琴时间超过7小时。“我是三点一线的生活:练琴、学音乐、回家。我家在五道口,练琴的地方在沙河,学音乐的地方在四中,那时真是精神和体力的双重考验。”
在脚趾头一次次被磨破之后,刘伟逐渐摸索出了如何用脚来和琴键相处的办法。奥运会时,只学了一年钢琴的刘伟上了北京电视台的《唱响奥运》节目,当着刘德华的面,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接着,他弹着钢琴,与刘德华合唱了一首《天意》。
一个“达人”的诞生
《中国达人秀》并不是刘伟第一次参加选秀。今年5月,他参加了《快乐男声》济南赛区预选赛,“我的歌还没唱几句就被打断,当我们把钢琴抬进来表演时,不到一半,评委就很不耐烦地打断了演奏。我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眼前的天空会出现5个字:多大点事啊。”
8月,在《中国达人秀》的现场,刘伟空着袖管走了上来,坐到钢琴前。那首《梦中的婚礼》响了起来。曲子结束,全场起立鼓掌。当评委高晓松问他这一切是怎么做到的时候,刘伟说了一句:“我觉得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
当刘伟被命运再一次放到一个耀目的舞台上,他有些像自己写的歌词那样:“我站在这里送给你/送你我最美丽的回忆/送你我的努力/你的鼓励永远都清晰/我站在这里拥抱你/抱你我最真实的身体/抱你我的约定/你的美丽永远都很清晰”。 (节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小题1:概括刘伟能够获得成功的原因。(4分)
小题2:文中多次引用刘伟的原话,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试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3:“我觉得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结合本文与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两种真诚
王?正
创作应当首先听命于谁?是应首先听命于领导,还是听命于读者和自己的心灵?
原中国文联主席曹禺先生曾有过深深的失落。他在后半生本应写出超越原有水平的作品,登上新的高峰,然而竟没有。平心而论,当时领导曹禺先生的领导,是真诚地叫他写好的。比如写《王昭君》,领导确是叫他写好这位民族团结的伟大女性的。这个要求一点不错。曹禺先生也真诚地接受并玩命地付诸实践。但这两种真诚结的果子却有些苦涩:在《王昭君》民族团结的伟大形象中,少了点具体的人生悲剧,一般扭曲了个别,就很难像《雷雨》《日出》那样让人们感动。作为领导,不论他懂不懂创作规律,大概都会这样要求的,这其实是社会层面的现实意识。而如何去创作,就是作家自己的事了。
对作家来说,有两条道:一条是真诚地把领导的要求往形象上贴,往形象里塞,下劲地充当工具;一条是只管真实地表达个别形象,只去追求审美的自由。前者冷落了审美,越真诚越糟糕;后者是在审美中张扬,越真诚越出色。到头来,领导那个意图却会从审美形象中自然而然地显示出来。审美规律有这个能耐。白了说,叫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文了说,叫不用之用。有一些作家坏就坏在太听话了,或者叫不会用作家听话的法子,心甘情愿去委屈创作的审美规律。
我以为,领导要大度一点,我领导我该领导的,你尽管写你的;作家也明智一点,你尽管领导你的,我写我该写的。两者在这样的层面上契合,审美规律就能给领导和作家在作品客观的社会性上找到一个结合点。在规律面前,创作其实是作家们自己的事。楚顷襄王没领导屈原怎样写,《离骚》不是写出来了吗?曹雪芹的《红楼梦》也不是乾隆领导出来的。如果沙皇把托尔斯泰领导一下,硬要他去谴责“不道德”的安娜·卡列尼娜……那世界文学史上该少了多少光彩?古今中外,其实没有任何一部伟大的艺术作品单单是“领导”出来的,是太听话听出来的。
就作家角度言,要改掉太听话的毛病,不是说说就能奏效的。这只能随着物质、精神、利益的羁绊一天天松脱才能慢慢有起色。领导身上的某些体制特色的消褪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谁也性急不得。有了这点悟性,违心的惧怕和幼稚的真诚就会少一点,对审美的干扰就会少一点,作家们也不至于成熟在过了季节的年岁。(选自《读书》1995年第3期,有改动)
1.请简要概述本文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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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出文章第二段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并简析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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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细读全文,说说“在规律面前,创作其实是作家们自己的事”中的“事”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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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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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
? 贾母笑道:“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他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赦之子贾琏,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象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
? 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才来,身子又弱,也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他身上了,? 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黛玉之手,? 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 ——《林黛玉进贾府》
1.林黛玉的心理描写和贾母的第一段语言描写对刻画王熙凤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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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文中划线部分改为“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比老祖宗的亲孙女儿还要大气、漂亮,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好不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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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段文字展现了王熙凤什么什么样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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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王熙凤和贾宝玉两个主要人物的出场亮相分析不当的一项是(? )
A.凤姐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宝玉是未闻其声,先写其人。
B.凤姐主要是正面描写,宝玉是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相结合。
C.宝玉的出场是由他在贾府中的特殊的地位、身份和性格特点决定的。凤姐的出场是为了迎合贾母的欢心。
D.凤姐出场是“形神兼备”,极尽自我表演之能事;宝玉出场是先写“形”,再出场是由“形”写到“神”。
4、阅读题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他认为,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经济学本来就具有两种根源,即两种人类行为的目的:一种是对财富的关注,一种是更深层次上的目标追求。由此产生两种方法,一种是“工程学”的方法,也就是数学、逻辑的方法,一种是伦理的方法。这两种根源或方法,本来应是平衡的。但不同的学者重视的方面有所不同。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比较注重伦理问题,而威廉·配第、大卫·李嘉图等更注重工程学方面。现代
经济学则大大发展了工程学方面,却忽略了伦理方面。
科学研究总是把人们当做完全理性的对象,这样逻辑的方法才能有效。但具体的人,都是活生生的,有情感的,有许多非理性的东西。单纯的理性的逻辑方法,难以避免现实上的失误。人们的感情、人们的意志、人们的理想和道德,在经济行为中,也会起到巨大的作用。单纯的工程学或逻辑方法,是不够用的。亚当·斯密指出,人们的活动是受自利引导,市场则以互利为原则。这一点被现代经济学家所继承和发展了。但人们却忽略了他的另一些观点,即人们的同情心、伦理考虑在人类行为中的作用。一般来讲,个人有或至少应当有追求自利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追求就一定有伦理正当。当这种追求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时,就违背了伦理正当,从而成为应受谴责的不道德行为。离开伦理学的经济学只能使经济学贫困,
正如离开经济学的伦理学,只能使伦理学空洞一样。
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结合,其中也包括借助经济学所使用的各种方法和应用程序,使伦理学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关于道德权利的分析便可证明这一点。人们常常从义务论的角度来看待权利,即表现为他人必须遵守约束。这类义务论结构可能不大适用于对道德中普遍存在的相互依赖性等类复杂问题的解释。例如,甲侵犯了乙的权利,那么丙有义务去制止吗?丙有权利,但不一定出于义务。如果借助经济学的一些原理去解释某丙的行为,可能更有利。用福利主义的根据事物状态的好坏来判断行为的原则,又用结果主义的根据效用结果来判断事物状态好坏的原则,那么丙去制止甲,因其结果是好的,他便有道德权利去行事。评价一个道德行为,不应只看内在价值(自我完善),还要看结果(与人为善)。显然,用结果
主义的逻辑推理来分析道德权利,不见得完全充分,但却十分必要。
由此可见,经济学应具有伦理的方法,伦理学也可引进经济学的方法。伦理学与经济学之所以有相通之处,可以相互联系相互引进,是由人们的经济行为和道德行为本身相互关联决定的。例如在工业生产中,人们的创造能力不仅取决于知识和技术水平,也取决于是否肯于奉献的道德水平。任何人的行为都带有社会性,不管你是否自觉到这一点。而这种社会性
既包含经济因素,也包含伦理因素。
1.下列表述,与第一段中阿马蒂亚·森的看法不相吻合的一项是
A.人类研究经济学,既是由于对财富的关注,也源于更深层次的目标追求。
B.理性的逻辑方法和伦理的方法,都是研究经济学的有效方法。
C.现代经济学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研究者却不能像那些经典的研究专家那样,始终
注意两种根源和方法的平衡。
D.历史上某些著名经济学家的经典论述,尚未能引起现代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
2.以下不属于单纯工程学方法缺陷的一项是
A.把人当做单纯的理性对象来看待,因而难以避免现实的失误。
B.常常忽略人的感情、意志、理想和道德的巨大作用。
C.常常运用经济学的方法与应用程序,来解释和说明伦理学问题。
D.常常只看到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却忽略应有的伦理约束。
3.关于伦理学对经济学的作用,解说有错误的一项是
A.承认同情心、伦理考虑等非理性因素对于经济行为的影响,要求人们在追求自利时
不违背伦理正当的原则。
B.使伦理不离开经济学,因而避免空洞;使经济学不离开伦理学,因而避免贫困。
C.使人们提高乐于奉献的道德水平,从而发挥其知识与技术水平的潜能,提高创造能力。
D.发掘出人的社会性中属于伦理因素的一面,使人在经济活动中不仅能实现自利,还能
达到互利。
4.依据原文的论证分析,以下判断不恰当的一项是
A.从全文看,第一段所说的“更深层次上的目标追求”,应当包括注重经济活动中理
想、道德的影响,注重人在内在价值方面的自我完善等项内容。
B.我们还不大习惯借助经济学原理来阐释伦理学问题,仅仅从义务的角度来分析道德权
利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例。
C.依据某人的行为可能产生好的结果,因而肯定他具有完成这一行为的道德权利,这是
将经济学原理引入伦理行为判断的一个尝试。
D.因为人的社会性既包含经济因素,也包含伦理因素,因此用经济原理来分析道德权利,
也是理由充分、十分必要的。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在当代中国人的美食追求中,鲜是一项极为活跃、极为重要的指标。然而在所有的滋味中,鲜又是最飘忽不定、最难以把握的。
关于“鲜”,《辞源》的主要解释是:生鱼,新鲜,野兽,洁、善,古民族名,少。《汉语大词典》的主要解释是:泛指鱼类,活鱼;以鲜鱼做的鱼脍;新宰杀的鸟兽肉;新鲜食物;新鲜;味美。可见“鲜”字在规范的解释中,从未被认为是一种滋味。中国古人对味的归纳是甜、酸、苦、辣、咸。中国传统的五味中没有鲜。当然,“鲜”更不是当今人们所附会理解的那种将新鲜的鱼和羊放一起进行烹调后产生的滋味。在严格的概念意义上,“鲜”始终没有进入味的类型之中,充其量也只是对美味或风味的一种泛指,一种只可意会的表述。
对“鲜”的理解上的变化,出现在近代。特别是上世纪初日本人发明了味精后,人们对“鲜”的理解出现了一个明显转折,即原先宽泛意义上的“鲜”,非味型的“鲜”,被作为味型的“鲜”所代替。当时人们认为味精在烹调中只是起到一定的增味作用,即强化食物原来的风味,可是时间一长,人们就索性将味精的味型理解为鲜味,并把所有类同、接近于味精的味都统称为鲜味。
味精的出现和使用功过并存。对鲜味的确定性追求,既带来了烹饪的发展和人们饮食口味的改善,也使原本众多的美味有被“鲜味化”、同质化的危险。味精在提升食物鲜味的同时,也损伤了自然的天生丽质,它所带来的千菜一味共性化倾向,恰恰是烹饪和品味的大忌,审美的火敌。
作为工业社会标准化、模式化产物的味精,从符号意义上象征着我们与农业社会的告别。随着用量越来越大,用途被不断扩大和强化,味精对富有个性的千姿百态的美味的颠覆越来越广泛而持久,而这一点却常被现代人所忽视。尽管在当今的都市里正出现一股崇尚农家菜、田园菜的饮食新潮,但在味精家族的遮蔽下,我们再也不可能尝到真正的田园风味了。
1.根据文意,属于“中国传统的五味中没有鲜”的依据的一项是(? )
A.“鲜”和“五味”相比,是最飘忽不定、最难以把握和只可意会的味型。
B.在一些人看来,“鲜”就是将新鲜的鱼和羊一同进行烹调后产生的滋味。
C.从“鲜”的定义看,“鲜”最初主要泛指鱼类和新鲜,从未被作为一种味道。
D.在中国人的味觉感受中,“鲜”被用来泛指或描述食物所具有的美味或风味。
2.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甜、酸、苦、辣、咸“五味”是中国古人对滋味进行的归纳,而“鲜”则是日本民族对味型的归纳。
B.人们对“鲜”的认识出现在近代,从日本人发明了味精后的上世纪初起,“鲜”就成为了当代人的美食追求。
C.味精具有增味作用,后来人们就将味精的味型理解为鲜味,并把所有类同、接近于味精的味都统称为鲜味。
D.味精在烹调中可起到增味的作用,即强化食物原来的风味,使食物原来的味道“鲜味化”,从而成为美味。
3.依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传统五味中不包括“鲜”,反映了农耕时代的中国古人与当代人在美食上的不同追求:崇尚自然,讲究本味。
B.原本只是泛指美味、只可意会的“鲜”成为了一种具体的味型,说明科学技术增强了人们对滋味的感觉能力。
C.作为工业社会标准化、模式化产物的味精改善了人们的口味,随着其用途的不断扩大和强化,将使众口不再难调。
D.味精的出现和使用,再一次证明了人类对自然的每一次超越和由此而获得的进步,都必然同时会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