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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务员考试公告(一)
2014-08-25 14:36:5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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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州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2014年下半年甘孜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4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发布。本次招考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其他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关注)。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考对象为甘孜州籍指2014年8月24日前户籍在甘孜州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甘孜州的纳入本州籍,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专及以上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甘孜州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 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森林公安: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甘孜州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 8月24日至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8月24日至9月1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相应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 9月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不加试藏语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5%。


  2.笔试科目加试藏语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的25%,《申论》占总成绩的25%,《藏语文》占总成绩的2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大地震” 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须于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族别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族别,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族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如在资格复审阶段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及后续环节审查资格,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11月20日左右)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申论》、《行政能力测试》、《藏语文》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4年11月下旬在该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11月底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 +笔试折合加分。


  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藏语文》×20%+笔试折合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具体负责。2014年12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毕业时间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

Tags:公务员 考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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