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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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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真题点评(一)
2011-09-24 12:47:2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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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2011·国家)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村有一座石灰矿,甲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甲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解析:此题答案为D。《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D项中王某获得的120票,没有超过300的一半,故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题难度较大,选项涉及的知识点综合性较强,但是选出正确答案要容易一些,D项明显违背了一般投票选举过半数通过的基本原则,所以不了解专业法律知识的考生凭借基本常理也有把握选择D项。

【例题2】(2011·国家)  下列关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1953年通过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

B.1979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省、自治区人大为51,全国人大为81

C.1995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41,自治州、县、自治县仍是41

D.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21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解析:此题答案为D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城乡11”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这一历史性突破也在全社会得到充分的宣传,所以本题考生选择出正确答案是不难的。

【例题3】(2011·国家)  根据我国国防动员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和发布动员令的分别是(    )。

A.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

解析:此题答案为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8条规定,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相对于2011年国考行测法律试题前二道来说,第三道题的难度比较大。20102011国考中频现国防、军事方面的题目,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本次国考考到了与国防相关的法律,以及军衔制度2道题目。这一命题趋势也是国家加强全民国防意识的体现。因此考生应该掌握更多国防、军事常识。

 

新《社会保险法》

新法亮点

1)建立多部门多层面监督机制,严格监督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四类监督主体,分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保行政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2)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范围,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致力解决二元结构。

3)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跨省“漫游”可接续。

4)大龄人员参保有保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5)异地就医可方便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6)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缴费可处罚和强制。

重点法条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新《选举法》

新法亮点

1)把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由以前的4比1规定为11

2)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3)确保适当数量基层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4)增加规定“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程序上更加完善。

重点法条

第十四条第一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第三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新《代表法》

新法亮点

1)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应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2)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明确了行政、司法机关向代表提出建议的答复时限,规定了答复机关要与代表联系沟通并听取意见,要求要将办理情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等。

3)强化对代表的监督:

①直选代表应当以多种形式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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