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现已公布,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8日。资格复审时,报考各州(市)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州(市)人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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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海省政法编制公务员资格复审详细说明
2013-10-10 18:12:2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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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现已公布,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8日。资格复审时,报考各州(市)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公安厅和省林业厅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分别到省公安厅、省林业厅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一、考生复审时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加分证明材料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毕业证、学位证暂扣在学校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四)在我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认定。

  二、面试达不到比例和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

  (一)每个考录职位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4,不满4人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面试时,每个考录职位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藏(蒙)语语言测试后,每个考录职位与面试人数之比小于1:2时,面试成绩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考录阶段,如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的,该招录职位取消。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5天前告知招录机关,并写出书面说明。放弃面试而又不予说明的,招录机关可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对无法通知到本人参加面试的,应做好相关记录,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必须有一名纪检人员)签字确认。

  (三)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录用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用人地区或单位经过政审、考察,择优提出规定考录职位的拟录用意见,报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批录用。



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 情人眼里出西施.
Difficulties strengthen the mind, as labour does the body. 困难磨练意志,劳动增强身体.
Tags:青海公务员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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