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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法检系统考试大纲)(五)
2015-03-07 15:02:2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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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缓、减、免

第十五节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的概念  普通程序的特征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起诉(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方式,起诉状的内容,起诉状的制作)  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受理的法律效果,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  审理前的准备(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当事人的追加)  开庭审理(形式,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审结,期限)  撤诉(申请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法律后果)  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  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诉讼中止的后果)  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诉讼终结的后果)

第十六节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起诉与答辩(起诉的方式,起诉内容与起诉状的送达,被告的答辩)  审理前的准备(举证期限,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处理)  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中的调解,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法庭调查与辩论,庭审笔录)  宣判(当庭宣判,定期宣判)  判决(判决的送达)

第十七节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提起上诉的条件,提起上诉的程序,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上诉的受理(上诉文书的接收与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  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上诉撤回的效果)  上诉案件的审理(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案件的调解)  上诉案件的裁判[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第二审裁判的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审结期限]

第十八节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本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对案件再审的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程序,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和指令再审的程序)  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  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原审的程序进行审理)

第十九节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的特点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公民死亡的条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二十节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督促程序的条件  支付令的申请(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提交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对申请内容上的审查)  支付令的发出  对支付令的异议

第二十一节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停止付与公告(停止支付公告)申报权利除权判决(概念,条件,公告与效力)  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第二十二节民事裁判

民事裁判的概念  民事判决的分类(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形式判决,全部判决,一部判决,对席判决,缺席判决,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判决,肯定判决,否定判决,放弃判决,承认判决)  民事判决的内容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对人的拘束力,对事的确定力,执行力)  民事裁定的概念(概念,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裁定的内容  民事裁定的效力  民事决定的概念  民事决定的内容  民事决定的效力

第二十三节执行程序

执行的原则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执行机构,执行根据,执行管辖,执行异议,委托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承担,执行回转)  申请执行移送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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