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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并不清晰自己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规定,地方政府要把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此外,还规定,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孙佑海建议说,修改《环境保护法》应该借鉴《水污染防治法》的经验,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明确政绩考核等实质内容。另外,对于地方政府未完成环境保护日标责任、未考虑环境影响造成决策失误、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存在明显的环境不作为等情形,应当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必要时,应当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与孙佑海持相同意见的专家不少,专家们普遍的意见是,现有法律对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承担的责任规定得不够明确,对污染肇事者的处罚过轻。
5.在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章剑看来,要和污染掰手腕还得用巧劲儿。他所说的巧劲儿就是发动一场对抗污染的人民战争,不再是环保部门孤军奋战,这样做的基础是老百姓对自己身边的环境质量越来越关注。
章剑说,基层环保部门或许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查处污染企业的时候,总有领导说情;对有污染隐患的企业暂缓环评审批时,总有领导打招呼。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嘉兴的做法是成立了一个市民检查团,定期到企业去了解企业治理污染的状况,让老百姓给污染企业压力。
他举例说,当地有一家税收过亿的外资企业,是给当地GDP作贡献的大户,但也是污染的大户。环保部门去交涉过几次,要求其整改,但企业仗着自己是市里的重点企业,对环保部门的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对环保部门给它开的处罚单也不理会。后来,环保部门经常组织市民检查团去这家企业检查,架不住民众的舆论,这家企业悄悄启动了污染治理项目。
对新建的项目环评,嘉兴的环保部门也邀请老百姓参与发言。章剑说,特别是对一些娱乐、餐饮的项目,他们一定会请附近的老百姓参加评审,因为这些项目本身没有太多的污染,但其造成的噪音和油烟污染却会使周边的百姓深受其害,所以一定要听听他们的意见,他们说不批的坚决不批。这种做法也让环保部门得以解脱——是周围的老百姓不同意的,这样上级领导谁来打招呼都不好使了。
在嘉兴市南湖区,有20多位村民受聘于环保局,秘密“潜伏”本村,举报禽畜养殖等方面的污染问题。南湖区环保局局长陈凯说,在采取了这种内线举报污染的形式后,该区农村的水质有了明显的改善。
对于聘村民当“卧底”的初衷,陈凯介绍说,主要原因还是环保局执法人手不足,只有10个人,而南湖区是当地主要生猪养殖基地之一,生猪养殖户很多,粪便等废弃物的排放是污染治理的难点,“村村都有养殖户,环保执法人员很难完全查到,而且执法成本高,效果也不明显。而村民对本村情况很了解,并且可以24小时监督。”
陈凯把这些“卧底”村民称之为“环保便衣”,他说,最初他们采用各村推荐的方式,但由于担心身份被暴露,几乎没人愿意当“卧底”。后来,他们改用在网上发布招聘启事的方式,让有意者来环保局报名,由环保监察大队长接待,而且“内线”的身份完全保密,始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目前,已经有20名村民担任“卧底”,分散在禽畜养殖最集中的20个村。
对于“卧底”的收入,陈凯介绍说,环保局每月发给他们200元的电话费和交通费,他们的主要收入是举报的奖励,在接到举报并查实后,对养殖方面的违法污染一般会处以数千元的罚款,罚款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的“卧底”。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至少在现阶段对改善环境质量是有益的。
6.有的人认为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谈得上环境保护。表面上看,西方国家的环境保护运动确实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基础上才大规模兴起的。
在西方环境社会学界,甚至有人提出了“后物质主义命题”,也就是说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物质财富快速增长,人们解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才有可能更加重视非物质性的需要,关注生活质量,重视个性发展和自我表达,由此产生环境意识,开始推动环境保护。这个命题的潜台词就是,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而言,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环境保护的,环境保护是一种奢侈品。
不过这种观点提出后,引起很大争论,很多人做出了批判。一方面,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有些历史悠久的自然保护运动并不是在二战以后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开始的,而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开始了。另一方面,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环境保护运动特别是发自草根的运动风起云涌,对“后物质主义”命题构成了直接挑战。
事实上,环境保护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老百姓来说,并不是奢侈品,而是生活必需。他们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保护环境。如果不保护环境,一是失去生存的基本资源而不能生存下去;二是即使生存下来也不可持续。所以,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包括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是不能拖的,不能走先发展再环保的路子,保护环境本身就是发展,就是解决民生问题。我们现在关注环境保护,并不是因为我们具备了什么条件,我们的经济基础实际上还并不是很厚实。
当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推动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将具备更加有利的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一方面,我们有更多的经济资源可以用于环境保护;另一方面,由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于生活质量的关注也更为迫切。此外,经过30多年的环境宣传和教育,群众环境知识和环境意识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7.2009年8月21日下午5点,陕西省凤翔县长青镇上,小雨淅沥。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焦化厂的烟囱冒出滚滚白烟、黄烟,在阴霾的小镇上空,扶摇直上。
3个小时后,该公司铅锌生产线全面熄火,焦化项目则停产保炉。东岭冶炼总经理孙宏说:“公司落实政府全面停产的决定。”至此,由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带来的愤怒、紧张、不安趋于平静。
6年前,东岭冶炼有限公司落户长青,就此埋下了不安的种子。2006年的水污染事件第一次证实村民的担心并非毫无根据。正囚为这次水源污染,马道口村9组的部分村民不得不搬离原址,搬到现在距工厂700米的新址。老党员张弓i会是其中一员。她原本住在东岭焦化厂围墙西侧,距离围墙仅有十多米。由于拆迁补偿谈不拢,又不在厂区圈定的范围内,她没在2003年搬迁。8月21口,张引会说,2006年过了春节的时候,她发现自家井里打上来的水有问题,“有股煤油味,还漂着油花,颜色跟泡的茶水一样。”她说当初她就此向长青镇政府反映过,但工作人员让她自己去化验,她只好作罢,连吃了3个月的这种水。
到农历四月份左右,马道口9组大多数村民家的水都出现同样的问题。水不能喝了,村民们意见纷纷。马道口村和孙家南头村的村民开始抗议,并堵了东岭冶炼公司的大门。各方这才重视起来。东岭和镇政府开来拖拉机为村民们送水,之后,又为两村每个生产队各打了一口80米深的水井。
即便如此,东岭冶炼公司却未受到当地政府的处罚。“血铅事件”发生后,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宏曾表示,公司从生产以来,没有收到过一张环保罚单。究竟东岭有什么样的魅力,让凤翔县甘心为它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资料显示,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是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14亿元,主要从事锌锭及其副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其母公司东岭集团则是陕西省最大规模的民营企业,已连续5年蝉联“中国企业500强”。据了解,东岭冶炼还是陕西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凤翔县资源匮乏、不沿高速公路,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也是在宝鸡市所有区县中经济发展垫底的县。2002年之前,县地方财政收入仅有5000多万元。凤翔县发改局副局长师平堂曾对媒体说,2003年时宝鸡周边的几个县都在争这个项目,凤翔也是费了很大劲才把其落户到长青工业园。据当时的当地媒体报道,凤翔县为引入此项口,对企业用地实行零地价政策,县上还发动财政供养人员筹集510万元资金支持该项目建设。
东岭冶炼公司“投桃报李”,2008年上缴利税1.2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税收2400万元,这个数字占到凤翔县当年地方财政税收总额的17%。这对三四年前还在宝鸡市所有区县中垫底的凤翔来说,是极大的鼓舞。
8.2009年以来,全国各地频频出现类似的环境污染事件。这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一个环境公害高发期,污染企业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口渐凸显。
“先污染、后治理”,这是西方发达囡家曾走过的一条弯路。算经济账,眼前受益长远受害,局部受益全局受害;算社会账,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危害几代人的健康。然而,在畸形发展观和错误政绩观的驱动下,一些地方并未吸取教训,而是重蹈覆辙,沿袭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大量引进东部淘汰的重污染项目。随着环境污染的累积效应逐渐显现,政府不得不付出昂贵的“学费”。以凤翔“血铅事件”为例,仅搬迁污染区居民一项,就需要耗资近亿元,相当于全县一年的财政收入。
事实上,盲日上马污染项日,政府的风险远远高于企业。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谁污染,谁赔偿”。但是,对于一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很多企业根本无力赔偿,政府往往就成了“兜底者”。企业可以一关了之,政府却不能推卸责任。因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无异于饮鸩止渴。那些曾被视为“金蛋蛋”的污染企业,迟早会成为政府的“烫手山芋”。
历史常常惊人的相似。凤翔“血铅事件”,让人不禁想起日本的“水俣病事件”。自20世纪50年代起,日本熊本县水俣湾的渔民患了一种“怪病”。医学研究证明,这是由于大量食用被污染的鱼、贝等引起的甲基汞中毒,后被称为“水俣病”。而污染的排放者,就是对水俣市崛起作出重大贡献的一家著名化工企业。经过旷口持久的诉讼,污染受害者终于赢得了胜利。为此,企业的发展受到重创,后因不能支付补偿金,熊本县不得不发售县债,并投入巨资消除污染。至今,关于水俣病的诉讼仍未停止。
在现代社会,生态环境属于公共资源,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是政府的责任。虽然企业有合法排污的权利,但其前提应是尊重公民不被污染的权利。因此,企业尽可能减轻、减少排污,政府要认真监督企业排污。
历史的教训证明,经济增长并不会必然增加民众福祉。当前,一些地方过度关注引进项目,而忽视了人的健康。其实,经济增长并不是发展的目的。如果经济增长了,生态环境却恶化了,人的疾病增加了,那么,这样的发展模式有何意义?因此,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增进国民的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9.国外的大量实践证明,环境信息公开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如美国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后,340种化学物质排放量下降了40.5%,而印尼在公开环境信息的一年半时间内,污染物排放量也下降了40%。
我国的情况则不容乐观。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实施一年后,2009年6月3日,两家民间环保组织发布了首份中国环境信息公开评价报告。在113个被评价城市中,得分在60分以上的城市仅有4个,不足20分的城市多达32个,而113个城市的平均分仅为30分左右。
环境信息不公开和公开不充分、不及时,给一些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暗箱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要冲破其中的“潜规则”,必须让一切见诸阳光之下,而途径就是想方设法把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于促成环境领域的良性监管,使环境保护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一点,从之前厦门PX项目迁址,到近口广州南沙石化炼油项口的正式迁出,都得到了充分印证。正因为环境信息在项目上马前得以公开,公众、人大代表和专家才有机会通过各种形式充分表达不同意见,才促使地方政府在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对这些环境敏感项口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估和兼顾各方利益的考量,并最终做出有利于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