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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大智慧:主题非热点
2012年国考申论大纲与2011年完全相同,仍旧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对考生能力进行考查。为了更好地帮助考生梳理思路,明确备考方向以做到事半功倍,教育专家通过研究历年真题发现:
第一,过去几年国考的申论主题均不是当时最重大的热点问题,这与“申论考试考当前热点”的普遍认识不同。比如:特别是2011年所考的主题“海洋的保护与开发”,具有明显的“冷门热点”特点。纵观过去几年国考的主题来看,选题均不是当时最重大的热点问题,然而从题目蕴含的主旨和作答依据的理论和政策渊源上说,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一主线也与2009年国家政治生活中“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相联系。更多强调考生对不同公共事务的统筹协调、辩证思维,作答上多侧重理论分析与对策提出,保持了很强的内在统一性。因此,考生对日常热点新闻的把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理解一个个热点背后的内在一致性与官方对策的合理性。
第二,出题思路和考察侧重点明确区分两类考生的能力要求。我们知道国考大纲又一次明确提出两类考生、两类试卷的划分,并对各项能力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省部级考生的能力更加偏向于综合决策,而地市级考生更偏向具体执行。这种区别反映出两类作答重心,前一类考生将对一些问题进行宏观、战略上进行分析与决策,后一类考生则主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拿出具体的对策。但就去年的真题对比来说,这种能力差别考察还不够大。而今年的大纲又在强调这种差异,使用两份材料、两份题干,那么,在具体试题设计上一定会对其作出更多的调整和强化,题干、考查方向的差异会更大、更明显。
通过分析,总结以下几个特点:
一、要注重对国家重大理论热点的学习,但是热点问题不等于“工作重点问题”。首先,申论考试一般只会考那些站在国家公务员人员的立场上,且能够发挥主体行政行为能动性的热点问题。比如说,政府是执政行为主体,那么属于立法层面的问题就一般不会考察了。为什么“离婚率高”的社会现象,就不宜通过政府行政能动行为来解决。因此,就不会作为申论主题的。其次,那些不具有人才考察测评可操作性的问题,也是不宜作为申论主题的。比如果普通民众都熟悉的、而且知道怎么去做的,那么考察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也是不适宜作为申论主题的。比如,治理“醉酒驾驶”,无非是通过加大抽查、加大处罚、加大教育等来解决,它就不利于测评的区分工作、能力考察等。还有“房地产调控”问题,管理层对之尚没有明确、具体的良好对策,那么也不具有可考察性。第三,一般那些考过的主题基本是不会考的。考过的主题,有的考生熟知,有的考生可能没有注意过,那么这就没有什么测评意义和价值了。但是如果符合以上几个特点,那么也是容易再考察的,只不过会换一种角度和方式进行考察。
综上,申论主题的选取,一般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或热点问题,同时,还要具有测评可操作性,属于政府层面工作重点问题,没有考过、考得少的,且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要集中理解两类考生的能力差异。不同层级的单位职能不同,因而其工作者能力要求也有区别。举例来说,矿难问题,省部级考生要考虑的是矿难发生的内在原因是什么,解决的思路有哪些,可行性有多强。而地市级考生就要提出非常具体的解决方法。因此,各位考生要根据自己报考职位的层次,针对性地锻炼自身的相关能力,做到有重点,有高度。
三、要加大对真题的研究和训练力度,不断积累答题经验。总体上来看近四、五年来的国考和主要东部沿海省份的省考题目本身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一般而言,全国主要省份的申论考试已经日益向国考靠拢,而国考自身的变化规律长期以来并不算明显,因此,近几年的国考真题对考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考生要细细品读两份试卷在材料和题干上的不同,对症下药地培养自己的相应思维方式。
2012年国考报名已经开始,国考备考最后阶段的冲刺战已经来开序幕,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只有在熟知考试特点基础上不断充实自己各方面能力的考生才能最后脱颖而出。因此,建议考生即日起多进行严格练笔,在练习中发现、分析、总结自己的优势和薄弱点,注意时间分配技巧,最终形成高效又适己的答题模式。希望考生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分秒必争不松懈,夯实基础,坚持改善自己,以出色的笔试成绩进入国考面试。
2012国考申论热点:走出住房维权“死胡同”
一、背景链接
据武汉市消费者协会介绍,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包括外墙渗水、墙壁裂缝、墙灰脱落、下水不畅等质量问题逐渐成了居民投诉的主要内容。
在武汉市徐东大街武铁佳苑,也有不少业主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杨女士说,她家的外墙也渗水,精心布置的婚房,墙纸就被水渗了,影响美观。“房屋这种东一个西一个的小问题,闹心得很。”
杨女士说,最纠结的地方是找物业和开发商解决问题“非常之难”。“他们要么就是拖延,要么就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解释,要么就是相互推诿。单一的业主势单力薄,被动得很。”
二、原因分析
房产质量问题纠纷的案例中,大多不危及居住安全。这样的质量问题,在现实操作中,解决这些问题维权有很多的难处:
第一,开发商违约成本低。在利益的驱动下,诸如材料、户型、面积、水电路等出现些毛病是常事。开发商绝对强势,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完全看他们的诚信经营意识,而这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最为缺乏的精神。
第二,业主的维权成本高。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商品房售后跟不上,消费者可选择的救济途径很少。维权难,成本高,一些业主就选择发网帖,或者找媒体来伸张正义,恰恰印证了监管和司法救济的无能为力。
第三,这是由当前房地产市场特点决定的。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不管房地产市场处于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在房屋交易中,开发商处于绝对的强势。业主可以提出一定赔偿,能不能如愿,取决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在整个环节中,消费者都是比较被动的。
商品房有一个“维修基金”,就是房屋交易时开发商手中预留有质量保修金。但是现实中动用这块资金比较困难。一个是程序麻烦,一个是因为没有强制性约束和明细规定,开发商一般情况视这部分钱为自己的销售收入。
三、解决措施
首先,可以对商品房售后作出规定,例如一些城市要求开发商要专门设置商品房售后服务部门,以明确房屋售后的相关责任。规定维修基金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缴纳,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为房屋公共部分维修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其次,增强购房者的维权意识。购买商品房时,不仅要注意前期的选房、购房合同内容等细节,在买好房、交付使用时,还要咨询专业人士做好验房工作。交付使用后,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开发商不管,可以组织业主委员会,组团维权比单兵作战效果要好。
此外,有专家提出可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房屋在保质期内,出现售后问题的开发商如果经查属实,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