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_____。
A: 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 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 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2、单选题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_____。
A: 尊重和保障人权
B: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 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3、单选题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D: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项错误。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项说法正确。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C项说法错误。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4、单选题 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 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 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 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 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5、单选题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_____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抓关键词,题干强调“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结合选项,A项微软(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人)针对美国最高法院(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无罪,符合关键词;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