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城市铁路桥的铁道两边往往留有一定宽度,足够一个人行走。但是铁路桥是严禁行人通行的。禁止行人通行的主要原因是_____。
A: 担心行人被高速行进中的火车上的突出物剐到
B: 由于铁路桥的护栏间隙较大,行人容易从护栏间隙中坠落
C: 高速行驶的火车扰动空气,气流改变造成向内的吸力,有将附近物体卷入的危险
D: 高速行驶的火车扰动空气,气流改变造成向外的推力,有将附近物体推下桥的危险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生活常识解析火车上不允许有足可以剐到人的突出物,因为这也会影响到火车的安全,护栏间隙较大是一个完全可以弥补的问题,不致于严禁行人通行,排除A、B;火车扰动空气基本上不会造成外向的推力,而是产生内向的吸力,有将附近物体卷入的危险,故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 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 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 国务院的法定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办公会议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行政法解析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有享有法定权限的法定机关或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A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承但举证责任,但并不代表原告人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B项错误;国务院法定会议只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不包括办公会议,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
3、单选题 验钞机上发出的光能使钞票上的荧光物质发光,电视机的遥控器发出的光可控制电视机,对于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它们发出的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它们发出的都是红外线
B: 它们发出的都是紫外线
C: 验钞机发出的是红外线,电视遥控器发出的紫外线
D: 验钞机发出的是紫外线,电视遥控器发出的红外线光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生活常识解析本题考查红外线和紫外线的相关知识。1、验钞机通过荧光检测的工作原理是针对人民币的纸质进行检测。人民币采用专用纸张制造,假钞通常采用经漂白处理后的普通纸进行制造,经漂白处理后的纸张在紫外线的照射下会出现荧光反应,人民币则没有荧光反应。所以,用紫外光源对运动钞票进行照射并同时用硅光电池检测钞票的荧光反映,可辨别别钞票真假。2、遥控器主要由形成遥控信号的微处理器芯片、晶体振荡器、放大晶体管、红外发光二极管以及键盘矩阵组成。通过外线发光二极管D发射出脉冲调制信号,对电视进行控制。故正确答案为D。
4、单选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_____
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民法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5、单选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 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及解析: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应以制定法为依据,排斥习惯法,故A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条第4项,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故B项错误。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强化惩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则允许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故C项正确。刑法分则中部分条文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之所以采取这种简单罪状的方式,往往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为众人所知,无须具体描述,所以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