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下列属于单位犯罪的是_____。
A: 辽宁某法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犯罪
B: 某国有公司经理用公司的财物收买公安局长,要求他释放公司一名下属
C: 某电脑公司业务主管甲收买了另一公司技术骨干乙,从乙那里获得大量的商业秘密用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对此给予支持
D: 某事业单位领导对职员江宏的工作极其不满,经领导商议决定将江宏辞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由定义,单位犯罪的主体不是以某个个体的身份实施的犯罪行为。A项中院长的受贿和B项的经理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不是单位作出的。D项中事业单位领导对员工进行辞退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中业务主管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获得了公司的支持,因此属千单位犯罪。
2、单选题 无公害蔬菜是指应用微生物农药、农用抗生素等生物防治措施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综合防治蔬菜病虫害,使农药残留量低于国家规定允许食用标准的蔬菜。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无公害蔬菜必须使用微生物农药
B: 农用抗生素允许使用
C: 化学农药只要高效低毒就可以使用
D: 无公害蔬菜可放心食用,绝对不会对身体有一点伤害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单定义判断解析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定义中强调“生物防治措施”、“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等。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根据定义,生物农药与化学农药均可使用,故A项错误。定义中化学农药不仅高效低毒还要低残留,因此C项错误。D项陈述过于绝对,无法从定义中获得。故正确答案为B。
3、单选题 社会规范,是人们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准则。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衍生出来,相习成风,约定俗成,或者由人们共同制定并明确施行的。其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也是社会关系的具体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社会规范的是_____
A: 小刘与小李婚前约法三章,约定婚后双方不能干涉对方自由
B: 某校规定女生不能留长头发,不合规定的要接受处分,不允许回校上课
C: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某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每次绩效考核结果最差的将被开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社会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A、B、D三项都不符合这一目的,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人们共同制定并明确施行的社会规范。
4、单选题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坦白交待罪行,愿意接受依法处理的行为。下面哪一个属于典型的自首行为?_____
A: 李某因女友要与其分手的原因,将其杀死。然后出了厂门,发现一辆汽车驶来,迎头便撞。司机要送其上医院,李某说自己杀了人,不要救他
B: 李某因偷窃被公安机关通缉,他外逃多年后,在父母的多次劝说下,与父母一块来到公安机关交待问题
C: 李某因偷窃被公安机关抓到,在公安人员摆出的证据面前,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D: 李某杀人后,感到良心受到谴责,遂写下遗书,说出自己的杀人真相,然后服药自杀,被朋友发现救起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A和D项中的李某都没有向司法机关或相关单位交待罪行,C项不是主动的行为,B项主动到指定的机关投案坦白罪行,符合自首的定义。
5、单选题 前苏联研制的米格—25喷气式战斗机的许多零部件与同时期美国的战机相比都要落后得多,但因设计者考虑了整体性能,对各零部件进行了更为协调的设计,使该机在升降、速度、应急反应等方面达到当时世界一流水平。这一因组合协调而产生的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被后人称为“米格—25效应”。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米格—25效应的是_____。
A: 一家礼品店礼品样式齐全、定价也不高,固此生意非常不错
B: 小方学习服装设计后,着装时从丝巾到鞋都搭配得当,给人以美感
C: 机关举行乒乓球混双比赛,某处的两人配合默契,以绝对优势战胜了男女单打冠军的组合
D: 某电脑公司开发了一款笔记本电脑,虽然内部配置不高但外观小巧精美,上市后销售情况很好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单定义判断解析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米格-25效应关键在于“零件并非最先进”,但由于“组合协调”而产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整体效果”。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A并非因“礼品”组合协调而产生意外效果,而是因为“礼品”本身货全价廉,A错误;B中虽然体现了“组合协调”和“整体效果”,但是“丝巾”和“鞋”原先“不具美感”这一点并未得到体现,B错误;C中“某处两人水平并非最高”,但是由于“配合默契”最终“出人意料的战胜了男女单打冠军的组合”,C正确;D中“笔记本电脑的销售情况很好”是因为外观小巧精美,并非是将“配置不高的零件”通过组合协调提高了性能来吸引顾客,D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