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在我们大张旗鼓地推进“无车日”的时候,殊不知,它的发祥地一一欧洲的“无车日”早已面临穷途末路。据悉,欧洲举办无车日活动的城市及其活动规模已经大打折扣。从法国全国来看,2003年有98个城市参加“无车日”,2004年减少到72个,2005年只剩下56个。德国首都柏林、意大利首都罗马2003年都退出了“无车日”活动。以至于法国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长不得不遣憾地表示,“无车日”虽是一项有意义的活动,但不符合现实情况,不足以改变民众的驾车习惯。以下和本文观点一致的表述是_____。
A: 无论我们对“无车日”寄寓多大的期望,它的意义终究非常有限。
B: “无车日”在刚刚进入汽车时代的中国将会蓬勃发展。
C: “无车日”对缓解法国交通拥堵状况有一定作用。
D: “无车日”在提高欧洲各国人民的环保意识曾发挥巨大作用。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 A 考点细节判断题 解析据提问可知考查细节判断题,需要对材料进行语意分析。文中指出“无车日”虽是一项有意义的活动,但不符合现实情况,不足以改变民众的驾车习惯,因此可以得出A选项中的推论。B、C、D项在文中没有提及,属个人主观臆断。故正确答案选A。
2、单选题 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之一—美世(Mercer)公司近日发布的《2012全球生活成本调查》称,东京是全球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中国香港名列第9位,中国内地的上海和北京分别名列第16和第17位;纽约是美国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但排列在全球第33位。美世公布的“生活成本”,特指政府机构和跨国公司派驻海外人员在各个城市的生活成本。这与通常讲的居民生活成本不是一回事。混淆两种不同的“生活成本”,不仅无助于科学比较,而且容易导致情绪化倾向。这段文字意在说明_____。
A: 上海、北京的生活成本未高过纽约
B: 混淆“生活成本”概念造成了曲解
C: 不同国家城市的生活成本不可比较
D: 我国大城市居民生活成本不是很高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隐含主旨题解析据提问知此题属于隐含主旨题。文段采用分总结构,先引用美世公司的调查数据设置“疑问”,为何纽约排名靠后?接着论述该公司的“生活成本”数据来源并非普通居民的生活成本。最后得出结论,这种混淆无助于比较,还容易导致情绪化。选项B中“造成曲解”和原文“情绪化”是同意转述。选项C、D在原文中并没有论据,A项不是文章对比的结论。故正确答案为B。
3、单选题 “学习悖论”是古希腊有名的悖论之一,其内容:人们在学习时通常会面临两种情况,一是不知道要学习的内容,二是已经知道了要学习的内容。在这两种情况下,学习都是无意义的,因为前者学习没有目标,后者学习没有必要。其实,破解这个悖论并不难,用我国古语中____的道理就能做到。填入划横线部分最适当的一项是_____。
A: “谦受益”与“满招损”
B: “知其然”与“知其所以然”
C: “博观而约取”与“厚积而薄发”
D: “学而不思则罔”与“思而不学则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语句填空解析此题考查语句填空考点的语句衔接题。全文意思是说学习悖论表现为“不知道要学习的内容”和“已经知道了要学习的内容”,“就能做到”表明这个古语是来解决悖论的。只有选项B符合意思,不知道要学习的内容,所以要“知其然”;已经知道了要学习的内容,还要知其原理,即还要“知其所以然”。A项是说谦虚与骄傲的后果,与知不知道学习内容无关;C项两句话都是说“要经过长时间有准备的积累即将大有可为”,不能破解悖论;D项是说学习和思考的关系亦不能破解。故正确答案选B项。
4、单选题 新兴产业物联网的发展势如破竹,仅几年时间,物联网的产业规模却呈现出年3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这个朝阳产业的迅速崛起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预测未来几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将出现快速增长,我国2015年物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7500亿元,市场前景将远远超过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市场。而从我国目前的专利申请情况来看,核心技术专利、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的数量都有明显不足。因此,业内专家指出,需要加速我国物联网产业的专利布局。与这段文字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_____。
A: 我国物联网市场规模未来有可能超过计算机市场
B: 我国物联网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发展规模快速增长
C: 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发展需要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撑
D: 我国物联网产业将发展成为未来我国的支柱产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细节判断题解析本题为细节判断题。材料提到新兴产业物联网发展较快,其市场前景将远远超过计算机等市场,但并不能由此得出这个产业将发展成为未来我国的支柱产业的结论,D不符合。A项可由”我国2015年物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7500亿元,市场前景将远远超过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市场“得出;B项可由材料第一、二句得出;C项可由材料第二句得出。故正确答案为D。
5、单选题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作者对“粉丝”一词的翻译极为赞赏,不属于其中理由的一项是_____。
A: 音译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
B: 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
C: 能表现出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
D: 能表现出积少成多、欲理还乱的情味。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 A 考点细节判断题解析由提问方式可知本题为细节判断题。根据文段“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中的“瘦身”是指“fanatic”缩写为“fan”,而不是指将“fan”翻译成“粉丝”,A项错误。B、C、D项都能从原文中找到对应语句,均属于作者对“粉丝”一词的翻译赞赏的理由。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