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是_____。
A: 民事上诉人可以任意撤回其上诉,这是其有处分权的表现
B: 民事上诉人在上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不能撤回上诉
C: 民事上诉人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不充分时,方可撤回上诉
D: 民事上诉人可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由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裁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故正确答案为D。
2、单选题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D: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项错误。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项说法正确。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C项说法错误。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3、单选题 天龙公司与张某因装修合同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协商同意调解。法院依法主持双方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B: 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可以在15日内上诉
C: 该案调解书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不得申请再审
D: 法院制作调解书后,送达时,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A正确。该法没有规定调解书可以上诉,B错误。第20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犯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査属实的,应当再审。C错误。调解书不得留置送达,D错误。
4、单选题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_____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抓关键词,题干强调“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结合选项,A项微软(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人)针对美国最高法院(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无罪,符合关键词;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故正确答案为A。
5、单选题 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_____。
A: 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 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 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 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