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中央一号文件 十九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常识判断》(2021年最新版)考点特训(四)
2021-04-17 05:02:47 【

1、单选题  下列关于交通安全设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
A: 设有救生筏船舶沉到水下一定深度时,会自动将救生筏释放
B: 汽车安全气囊应该与安全带配合工作,这样才能起到最佳的保护作用
C: 随着飞机的问世,原本用在杂技场上的降落伞开始进入航空领域
D: 黑匣子的作用,类似与计算机里的硬盘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生活常识解析本题要求选出表述“不正确”的一项。18世纪30年代,随着热握的问世,为了保障浮空人员的安全,杂技场上的降落伞开始进入航空领域。故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_____
A: 故意伤害罪
B: 正当防卫
C: 防卫不适时
D: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及解析:B《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为保护自己的住宅而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乙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乙轻伤,甲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假想方位,事后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B项应入选。而且,正当防卫(未过当)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立侵权。



3、单选题  对于古代称谓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阁下是对长辈的尊称
B: 足下是下级对上级或同辈之间相互尊敬的称呼
C: 内子用于丈夫对别人称自己的妻子
D: “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文化常识解析“阁下”多用于书信中,是对那些具有显赫的地位、尊严或价值的人,用作对某些高级的显要人物(如罗马天主教主教、国家的统治者、大使、总督)的尊称或称呼,属敬词。一般不用来称呼长辈。故本题选A。



4、单选题  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民法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



5、单选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刑法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晕倒,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故张某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更不属于防卫过当。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张某对王某的死,主观上持故意心态,客观上实施了剥夺其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D。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主旨概括题..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