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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辽宁省委组织部(政策咨询):024-23128862
辽宁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024-23448361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技术咨询):024-23447326
附件: 1.辽宁省省直党群系统2011年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附件: 2.辽宁省各市党群系统2011年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附件: 3.辽宁省省直政府系统(含垂直管理系统)2011年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附件: 4.辽宁省各市政府系统2011年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表.rar
中 共 辽 宁 省 委 组 织 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