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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的法医、信息通信、金融财会、警犬技术、刑事技术等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其他职位按“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④考察有特别规定。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304号)、《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等规定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须符合公务员考察规定标准,同时,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曾受到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曾参与赌博、邪教、^色 情、吸毒、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违纪活动,被有关部门认定的;
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
配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配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配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国(境)外人员在考察期满后60天内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特殊情况超过考察期60天仍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察无法终结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直系亲属”指父母(含继父母和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近亲属”指同源于父母(含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母,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父、姨母。
(2)报考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需注意以下事项:
①年龄要求。报考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其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7年8月23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②需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体能测评比例见职位表,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第44问;
③体检标准特别是视力标准有特别规定。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的狱医、所医职位的,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其他职位按“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④考察有特别规定。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304号)、《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等规定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须符合公务员考察规定标准,同时,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曾受到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曾参与赌博、邪教、^色 情、吸毒、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违纪活动,被有关部门认定的;
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
配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配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配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国(境)外人员在考察期满后60天内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特殊情况超过考察期60天仍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察无法终结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直系亲属”指父母(含继父母和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近亲属”指同源于父母(含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母,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父、姨母。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步骤、考试考务费用
23.问:这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重庆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进行照片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前再对拟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各招录单位招录职位情况介绍和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自身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特别提醒:报考信息提交后,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尽快进行照片审核(时间可能远早于填报信息后1日),照片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确认个人信息及所选职位无误后再上传照片。
报名时间从2017年8月23日9:00开始,至2017年8月30日9: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办事大厅”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或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1)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录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特别建议做好下列网上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下载保存资料。将考录公告及其附件、报考指南、考试大纲等下载并另存在专门文件夹,全面认真学习;
第二步,衡量自己是否属于报考范围。属于报考范围的,再按下列步骤继续准备;不属于报考范围的,切忌填报虚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步,查找自己所学专业位置。使用查找功能,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查找自己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所在的“专业类”、“学科门类”和“科别”;
第四步,查找分析适合自己报考的职位。使用查找功能,通过公告附件1《2017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一览表》,查找是否有职位需要自己所学专业,或“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或所在“科别”,如果有,该职位其他条件也符合,就可考虑报考这类职位;如果没有职位需要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或所在“科别”,那么请选择不限制专业、其他条件也符合的职位报考。
总之,要综合公告规定和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衡量自身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和职位要求,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盲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时错误选择职位而影响报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实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信息提交后,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尽快进行照片审核(时间可能远早于填报信息后1日),照片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确认个人信息及所选职位无误后再上传照片。
(3)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按时缴纳费用,需经缴费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参考,不予办理退考。
(4)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4.问:报名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的“招考公告”栏内下载考录公告及其附件,查找到合适的职位后,从其左侧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也可按下列步骤进入报名系统:
(一)网上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图1)。

(图1)
点击页面左下方“办事大厅”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板块(图2)。

(图2)
(2)点击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后,报考人员选择考试项目(图3,图4)。

(图3)

(图4)
(3)报考人员通过阅读考录公告,了解招录职(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图5)进入登陆界面(图6),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界面(图7)后,选择“报名填表”

(图5)

(图6)

(图7)
(4)报考人员阅读“诚信承诺书”,认真阅读理解后在签名位置录入姓名,点击“同意”并签名,再进行报名(图8)。


(图8)
(5)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图9-图10),点击“下一步”,“保存”取得报名序号(图112-图13),点击“上传照片”进行照片上传(jpg格式,20kb以下)。

(图9)

(图10)

(图11)
(图12)

(图13)
(6)照片审核。工作人员将在1日内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照片并提出审查意见。
(7)查看审核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1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照片是否通过审核。如审核不合格,请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可点击 “信息维护”,重新上传照片可点击 “照片维护”),重新上报审核。照片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8)网上缴费。
经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图14-图17)。
(图14)
(图15)

(图16)

(图17)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
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招录主管机关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岗)位招录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网上公告。
交费结束后,点击“详细信息”,系统会提示交费状态“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图18)

(图18)
(9)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9月18日9:00- 9月23日15:00)按照网上报名路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