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如被确定为遴选对象,本人负责协调办理调动手续的相关工作。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迪庆州民宗委2017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
迪庆州民宗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 |
报考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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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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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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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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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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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评价项目 |
评价分项 |
分值(分) |
得分 |
备注 |
学习 经历 (20分) |
非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学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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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得分以分项中最高分计算。 |
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学历 |
15 |
硕士研究生(在职)(包含单个取得的学位证或毕业证) |
17 |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
20 |
工作 经历 及职位 匹配度 (40分) |
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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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得分以分项中最高分计算。 |
具有3至4年基层工作经历 |
12 |
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15 |
具有2年统战民宗工作经历 |
9 |
|
各项目得分以分项中最高分计算。 |
具有3至4年统战民宗工作经历 |
12 |
具有5年以上统战民宗工作经历 |
15 |
遴选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定评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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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业绩 (40分) |
近三年公务员年度 考核情况(24分) |
优 秀 |
8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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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职 |
6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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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16分) |
县(处)级单位授予 |
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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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彰时,仅取其中得分最高的一次表彰计分,其余表彰不重复计分。累计总分超过16分按16分计。 (表彰、奖励指获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或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取得证书或文件为准,不含因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所获的嘉奖或三等功) |
厅(局)级单位授予 |
4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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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单位授予 |
6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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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单位授予 |
8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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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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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总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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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
原标题:2017年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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