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市)设置考点的必须报省人力社保厅批准。经批
准在县(市)设置考点的,其考务工作应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直接管
理,考点的主考、巡视和试卷管理人员等主要考务工作人员均应
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人事考试机构选派。另外,报考省、市
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考点统一设置在省直和设区市;加
试公安专业科目的考点统一设置在设区市及义乌市;面向残疾人
报考的职位,要合理设置考场,保障残疾人考生顺利参考;要根
据规定设置场外流动监考。
4
四、考务信息处理
(一)各市须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考生信息,认真校对,及时
报送,防止错报或漏报。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相关
规则,如遇疑问,应及时与省考办联系。请各市于 12 月 15 日前,
将负责管理考生信息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
机号)报省考办。
缴费确认工作结束后,省考办于 12 月 20 日下发考生数据和
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用统一下发的考务信息
管理系统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并于 12 月 23 日前将编排好的考
生数据上报省考办。
(二)考生于 2018 年 1 月 2 日 9 时至 1 月 7 日 24 时,登
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在线打
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于 2 月中旬公布,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好阅卷员选派
工作。
五、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
各市的试卷预订单(附件 1)请务必于 12 月 23 日前报省考
办。1 月 3 日下午 2 时前各市派专人和试卷押运车(警车)到指
定的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凭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
的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
取试卷,试卷运送车辆由省考办统一安排。各市必须严格按照试
卷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交接、运送和保管工作。备用试卷未
5
经省考办批准,不得启封,考后单独上交。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
点交接过程中,务必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试卷科目和数量,确保
准确无误。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 1 月 8 日 12 时前,
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回省考办(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
74-1 号),并上报最终考生信息数据。
六、建立指挥班子,选好考务工作人员
各市应成立考试指挥班子,并于 12 月 25 日前将指挥班子组
成人员名单,值班员和值班电话,以及各考点单位的名称、地址
和考场数等信息报省考办。各市和县(市)考点的主考和试卷管理
人员名单也要同时上报。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主考、监考
(包括场外流动监考)、巡考、值班、安保、医务、试卷押运和
管理等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并加强培训,明确职责。
七、加强考务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今年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时间大幅提前,同时多类考试统一
进行,时间紧、科目多、情况复杂,各市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
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公
务员录用考试协调机制的作用,落实各项考试保障和安全措施。
要加大投入,为各考点考场配备反作弊设备。要坚持预防为主原
则,加强考风考纪管理。要制订考务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责任
到人。遇有重大情况要迅速上报,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散。
对考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和报告。考前各市应加强
对主考、监考(包括场外流动监考)、巡视等工作人员的培训,
尤其是新设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加强对“刑九”和“第 30
6
号令”相关内容的学习,掌握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的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要证据充分、程序规范。监
考人员要必须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工作程序》(附件 2)进行操
作,管理和维护好考场秩序。届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
和省公务员局将派巡视人员对各市的考务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试卷预订单
2.监考人员工作程序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7 年 12 月 14 日印发
7
附件 1
2018 年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等笔试试卷预订单
市
科目名称 考生
数
考场
数
试卷袋数 合计总
30 份/袋 25 份/袋 袋 数
申论(A)
申论(B)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
综合应用能力
机关通用能力测试
公安专业科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签发人:
(订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8
附件 2
公务员录用考试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序
号
时间
节点
工作
事项 工 作 内 容
1
考前
1小时
报到、接
受培训
首场考试,全体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下称考办)
报到或签到,领取监考工作材料和设备,参加考前培训。
2
考前
40分钟
领卷、布
置考场
1. 领卷。监考 A、B 戴监考证,按主考明确的位置和方法有序领卷;
领卷后当场检查密封情况,核对数量、科目、《考生座次表》是否与监考
任务一致,如有问题当场报告。
2.布置考场。监考 A、B 分头布置门贴、座位号,以及在黑板上写明:
(1)本考场的考场号:xxx(或 xxxx)
(2)考试科目:……
(3)考试起止时间:xx:xx--xx:xx
(4)特别提醒:
①本考场设有视频监控,实时记录考试状态,请维护考场秩序、遵守
考试纪律。
②严禁将无线电收发设备、计算器具、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严禁将试题或作答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
③请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若被他人抄袭,考后被判定雷同的将按 0
分处理。若查明属抄袭他人,或其他手段作弊的同时将按违纪处理。
④答题卡上未按规定填写基本信息、损坏或错答位置的不能更换,如
影响成绩的考生自负责任。
⑤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时须经监考人员在准
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场,否则若缺少的,考生自负责任。
⑥以上若有主观违纪行为的,将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
3
考前
30分钟
引导考
生入场、
核对证
件
1.监考 A:引导考生一律凭未作任何标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要仔
细核对考生“两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上角备
查。两证不全或不符的不得入场,并让其到考办处理。
2.监考 B:让入场考生在《考生座次表》上签到(注意:要核对考生身
份证、准考证、座次表,三者信息一致的才能让考生签到入座)。
4
考前
20分钟
宣读《考
场规则》
等
监考 A:宣读《考场规则》、《刑九》第二十三、二十五条(每场均需宣
读)。其中要特别强调手机的问题,已带入考场的要求关机并不得放在座
位。
监考 B:继续做好考生的入场和签到工作。
5
考前
10分钟
验封、拆
封、清点
试卷
监考 A:随机请 2 名考生验封后拆封试卷袋(要从上口拆封,不要撕坏
袋口内的封舌),拆封后让 2 名考生分别在试卷袋和答题卡袋的相应位置
签字,并当场清点试卷、答题卡份数,如有误当即向主考报告。同时保
管好封条和《考场情况记录卡》。
监考 B:配合,并继续做好考生的入场和签到工作
9
6
考前
5分钟
分发试
卷
监考 B:发卷,先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后发题本。此时仍需注意“两证”,
“两证”,不全的不能发给试卷。
监考 A:配合,并继续做好考生的入场和签到工作。
1.发卷后提醒考生可涂写答题卡上的基本信息,提醒考生阅读试卷和
答题卡上的“答题须知”或“注意事项”。警告考生试卷、题卡不得带出
考场,签收后方可离场,否则后果自负等。
2.再次提醒手机不得带至座位,并强调关机(警告:考试期间任何情
况下手机在座位响起或被发现,都将按违规或违纪处理)。提醒过后再检
查一遍,有发现放在座位的及时纠正。
7
开考
时间到
宣布开
始答题
按统一铃声宣布。若无统一铃声则由监考人员准时宣布,不得提前或
延迟(考前应对表)。
8
开
考
后
继续核
对考生
证件、检
查考生
信息填
涂
1.检查考生试卷、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准确填涂,发现问
题予以提醒纠正。特别注意考生的考场号与座位号,防止考生走错考场
或坐错位置。
2.提醒考生检查一下试卷和题卡,如有质量问题等可举手报告,确属
质量问题的可予更换(但同时要向主考报告)。
3.提醒答题卡不得折叠、污损和答错位置,否则后果自负,不得更换。
监考 A 或 B,继续做好后续到达考生的入场和签到工作。
注意:开考后,不要再提醒手机等事项,手机不在座位上响起不违纪。
9
开考
30分钟后
统计缺
考人数、
填涂记
录相关
信息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1.监考 A:在考场内巡视。清点统计本考场实到人数。收管好缺考考生
试卷和答题卡。
2.监考 B:一是在核对《考生座次表》上的签到与实际在考人员情况一
致后,逐一涂写缺考人员试卷和答题卡的基本信息。二是填写《考场情
况记录单》,以及试卷和答题卡袋封面上的考场信息,最后由 2 名监考人
员分别签字。
注意:当缺考的位置有考生时,一定要注意是否考生坐错了位置。
10 考试结束
前15分钟
提醒考
生注意
时间
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抓紧时间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答
题无效)。
11 考试
时间到
宣布考
试结束、
收卷
1.即令考生停止答卷,翻放试卷和答题卡,同时关闭教室门,监考 A、
B 分工快速稳妥收卷,同时管理好考场秩序和已收的试卷题卡。
2.监考人员一定要将试卷和答题卡收下后再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不
得在收卷前预先签字,否则试卷、题卡缺少需由监考人员负全责)。
注意:试卷和答题卡经清点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场。
12 试卷
收齐后
整理试
卷、交回
考办
1.将试卷、答题卡分别按准考证号(包括缺考)从小到大排列。试卷
放回试卷袋内,答题卡与《考场情况记录单》一起放入答题卡袋内,随
后按主考的规定交考办工作人员或场外监考人员验收。全天的考试,《考
生座次表》上下午通用,中午请监考人员妥善保管,在下午考试结束后
与试卷题卡一并交回。
2.《考场情况记录单》一式两份,验收人员将一份放入答题卡袋内,
一份收下。
10
13
其
他
事
项
1.考生未带有效证件的,让其到考办由主考处理(注:考前 30 分钟内到达考场的,
因验证等超时的可以入场)。
2.遇考生不服从管理和劝导的,可让其到考办处理;遇有疑问或突发情况应及时向
主考报告。
3.管好考风考纪。应坚持预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①加强提醒、警告、巡查和
盯防,尽可能避免考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②若有可疑情况,报告场外监考或主考。
③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应由两名监考人员当场查处、固定证据,同时即报主考安排处
理,随后要将违纪违规情况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4.对在宣读《考场规则》后至开考后 30 分钟内到场的考生,要检验两证符合规定
后方可允许入座和发给试卷,同时要向其单独提醒手机等物品不得带至座位等注意事
项(或提醒其看黑板上的提示)。随后检查考生基本信息的涂写。
5.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和退场,不准使用计算器具;准许考生上厕所,但试
卷题卡要翻放,要随行监督、关注有否异常情况。
6.注意同一教室,安排 2 个以上考场的,考场之间的试卷不得交叉发放和回收,尤
其要防止考生坐错位置。发生同一位置有两名以上考生的,要及时确认考生是否走错
了考场或考点。
7.若身份证号非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有错,经确认是考生本人的,在进行登记后可先
予参加考试。登记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错误点、联系号码、考生本人签字等,
要告知当事考生 5 个工作日内到本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身份验证,后将相关信息报省考
办考务科。
8.若遇打铃有误,监考人员一定要核对时间,按规定时间考试。
9.若有考生咨询“题卡上的位置答错或污损了怎么办”,监考人员可回复:“不能更
换、自行处理、后果自负。”若有考生咨询“写错了姓名或涂写错了准考证号怎么办”,
监考人员可回复:“写错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划掉重写,涂错的准考证号擦干净重涂”。
10.提醒考生不要错拿和忘拿自己的物品。如有考生遗留物品,请及时交还考生或
交到考办。
11.对监考人员的几点要求。
①监考纪律要求。遵守保密法规和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禁参与、协助考生作
弊,不得抄写、拍摄试题和传发考试信息。领卷后和回卷时,来回途中不得到其他场
所。
②监考业务要求。要熟悉监考工作程序,工作认真细致,不出任何差错,尤其要确
保试卷题卡一份不少,这是监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熟悉违纪违规的预防和查处方法,
力争监考对象无违纪违规、查处的违纪违规无争议。
③监考责任要求。要以身作则,不擅离岗位,不在考场内吸烟吃零食、阅读书报、
使用手机(手机关机或置静音)及聊天等。在整个监考过程中要做到服务到位、管理
严格。
12.本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监考(包括场外流动监考)、主考、考办工作人员等都
应熟悉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