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为积极推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2018年度面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现将陕西省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有较好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能如期毕业,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5日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
3、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研究生考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以上。
7、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学生会职务或班干部,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学生会职务或班干部。
三、申报步骤
1、按照通知要求,请有意向的毕业生于2018年3月9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交至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本科生联系人:尤老师,电话:81891198,地址:南校区巨构E-105,邮箱:wjyou@xidian.edu.cn;研究生联系人:詹奉珍,电话:88202234,地址:北校区图书馆西裙楼302,邮箱:zfzhen@xidian.edu.cn)。
2、各学院分党委对毕业的党员档案进行初审后,于2018年3月9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报名毕业生的党员档案转交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电话:81891703,地址:南校区办公楼422),并提交纸质版学院招录选调生推荐汇总表。
3、毕业生材料经院系党组织审核,并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后,登录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进行报名。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24时。
4、学校按照有关要求择优推荐,省委组织部对考生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进入笔试面试考生名单,笔试面试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在西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政策
根据各市(区)需求及本人所学专业,统筹分配。
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般选派到县(市、区)机关或乡镇长(街办主任)助理岗位工作。本科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正科级职务。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工作。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除工资以外由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派到地级市(区)部门、县(市、区)政府或西安市城区部门、街办挂任副职,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且愿意留任的,任副处级职务。除工资以外由省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在市县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需求,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享受市县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五、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学院审核,盖学院党委公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任职证明(任职证明书写格式:“13-1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会主席”,请注明学校、学院及任职日期,并盖相关部门公章);
2、电子版材料:招录选调生推荐汇总表、考生证件照(jpg格式,20-30kb,以身份证号方式命名,建议使用http://www.sxrsks.cn/upload/201603/18/201603180945317583.rar插件转换照片)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协助毕业生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工作。
2、报名毕业生确保所有经历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公示,若无证明材料,请慎重填写。
附件下载
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
2018年度西安片区定向招录选调生推荐汇总表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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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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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所学专业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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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选调生推荐汇总.xlsx
2018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经研究决定,陕西省面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有较好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能如期毕业,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5日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
3、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研究生考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以上。
7、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学生会职务或班干部,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学生会职务或班干部。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自行下载《2018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经院系党组织审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后,考生登录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24时。
2、资格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要求择优推荐,省委组织部对考生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进入笔试面试考生名单,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考生本人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3、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在西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签定就业协议。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学校和学生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
5、体检考察。组织已签约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陕西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政审。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个人信息不真实、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6、录取公示。确定录取人选名单,待岗位确定后,在校园网上对录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政策
根据各市(区)需求及本人所学专业,统筹分配。
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般选派到县(市、区)机关或乡镇长(街办主任)助理岗位工作。本科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正科级职务。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工作。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除工资以外由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派到地级市(区)部门、县(市、区)政府或西安市城区部门、街办挂任副职,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且愿意留任的,任副处级职务。除工资以外由省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在市县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需求,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享受市县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陕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宜请与陕西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联系。
电 话:029-85589460
电子邮箱:sxqgc@163.com
附件:《2018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2018年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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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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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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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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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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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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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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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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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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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院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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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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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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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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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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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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