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铜仁市新时代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和改革完善贵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市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一线警力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我市区(县)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民警察。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铜仁市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共招录人民警察8人。其中,区(县)法院计划招录2人,区(县)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和派出机构计划招录6人。各招录职位详见《铜仁市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人民法院机关职位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
6、定向到市、区(县)、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区(县)、乡(镇)职位。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的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3、截止2018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8年3月1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2018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tr.gzrst. 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8年4月初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9日18:00。
1、资格初审工作在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相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审核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3月16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于2018年3月16日16:00前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务部门修改。
3、2018年3月16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3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2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区〈县〉的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8:00。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8年3月20日18:00前到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或铜仁市所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机构)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信息表具有识别条形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少数民族加分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加分审查工作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铜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申请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