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宅基地被农民视为家产,并代代相传。在宅基地换住房中,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否 合理?是以房换房,还是以宅基地换房?宅基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原来的城乡接合部农民租赁房屋的“瓦片经济”瓦 解之后,新的收入增长点在哪里?对原来的集体经济,如何保障农民发展、分红的权益?村民转变成城市居民后,怎 样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就业、教育、保险等后顾之忧?这都是需要政府与农民协商一致、共同求解的难题。
当初,政府通过强制征用农民土地、低价补偿失地农民,推动了国家城市化的伟大进程,中国农民作出了历 史性贡献。今天,我们毕竟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发展阶段,在利益关系的协调中,应该有全新的 施政理念和政策安排。
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稳定,自是当务之急。以城市化为杠杆,撬动内需增长,也不失为一个积极的选择。 大拆大建,加速城市化,可以有力拉动农民的住房消费,从而引领与住房相关的各类投资。但是,这种消费有多少是农民自身主动的、生存发展内在的需求,又有多少是政府以行政手段一厢情愿强势推动、人为制造、超前解放的需求?
不问农民的承受能力、幸福感受,不顾城市发展的演进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