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笔试面试及考察成绩、务工务农任职经历、奖惩情况等。
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人员在招录县(市、区)的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年以上。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接受初任培训。
八、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表扬(奖励)文件或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各类公务员考试;对提供以上虚假证明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
3.《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
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序号: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免冠彩色 证件照片 (1寸)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出 生 地 | | 婚姻状况 | |
户口所在地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通 讯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毕 业 院 校 | | 毕业时间 | |
所 学 专 业 | | 学历 | | 学 位 | |
工人在生产经营一线、农民在农林牧渔等生产一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或任职年限 | |
工作单位 | |
报 考 单 位 | | 报考职位(编码) | |
个人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 |
所爱 奖惩 情况 | |
报名人员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日期:2014年 月 日 |
村(社区)、企业推荐意见 | 经 月 日会议研究,该同志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推荐。 领导签字: (盖章) 日期:2014年 月 日 |
乡镇 (街道) 推荐意见 | 经 月 日会议研究,该同志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推荐。 领导签字: (盖章) 日期:2014年 月 日 |
填 表 说 明
1.报名信息表须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
2.“序号”栏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编排填写,考生不用填写。
3.“照片”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4.“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5.“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康定”。
6.“出生年月”栏按身份证时间填写,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日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01”。
7.“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和所对应院校。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及专业”栏中注明。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高中”、“中专”、“中技”、“大专”、“大学”、“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学位需填全称,如“文学学士”。
8.“报考职位”“职位代码”栏,按公告后所附《职位表》填写拟选择的招录职位名称,以县(市、区)为单位。
9.“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0.“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何年何月经何单位颁发或授予的表扬(奖励)(以证书、文件落款为准);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表扬)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1.“报名人员承诺”必须由报名人员本人签字。
12.“村(社区)、企业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其中报考对象为工人的,需由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同时签字盖章。报考对象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需依次由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签字盖章。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