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2010年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一)
2010-07-16 12:21:3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
2010年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处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7月19日  
 
    为满足我省补充高速交警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将组织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处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查询
    2010年高速交警管理处共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300名,具体招录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可于7月13日后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岁以上(1992年7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常住户口);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舞弊和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8)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及网站: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7月19日
    报名网址:
www.sxpta.com(山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7月15日8:00 至2010年7月19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7月19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7月20日0:00至7月20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7月2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二)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0年7月26日—8月1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0年8月1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三)其它
    1、报考人数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0年7月21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4、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8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本次考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会太原。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8月1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统一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省公安厅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加分人员,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期间,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已加分人员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强调,笔试成绩公布时,将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的关于服务基层项目情况予以加分,加分资格在笔试前不进行审核,因此,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职位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政审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和政审
    省公安厅对进入考核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和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
Tags:2010年 山西省 公安厅 交警总队 高速公路管理处 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0年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