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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2015年大连工业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辽组通字[2014]87号)精神,为做好2015届辽宁省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党总支接到通知后,务必将通知精神尽快传达给每一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在学生本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1)选调生推荐人选为应届毕业生,辽宁生源。
(2)是否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
(3)是否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须同时报送担任班长以上级别学生干部的证明,院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出具证明,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出具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
(4)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5)《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的填写与往年相比有若干变化,请仔细阅读《〈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填写要求》(附件4),严格按要求填写。
(6)《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生源地”一栏中,要写明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报名申请表》“生源地”一栏中,统一填写到“XX市XX县”或“XX市XX区”,“入党时间”一栏中填写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7)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其中,本科毕业生需在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需在1986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8)《报名申请表》与《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中填写信息必须一致。
2. 各总支要指导学生填写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辽宁省2015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并填写《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汇总表要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特别是外语水平、综合排名、生源地、所任职务等栏目一定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填写表格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由党总支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印章。
3. 各学院要统一组织报名,经所在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打印稿1式2份,电子稿1份)、《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打印稿1式1份,电子稿1份)、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用身份证号码命名)、学生干部证明(打印稿1式1份,电子稿1份)报送至组织部(综合楼A座901房间),组织部邮箱:zzb@dlpu.edu.cn。
附件1:辽组通字[2014]87号文件。doc
关于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
(辽组通字[2014]87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
为适应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夯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基础源头,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适应辽宁全面振兴需要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辽组通字[2006]8号)、《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14]68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2015年继续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辽宁省三项服务基层计划人员中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条件及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入党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五是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六是身体健康。
高等院校选调生推荐人选为辽宁生源。根据2014年全国大学生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辽组通字[2009]37号),继续将2015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2013年应届毕业参加“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且2015年服务期满人员纳入选调生推荐范围。以上三项服务基层计划选调生推荐人选不限生源,年龄相应放宽2周岁。为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今年继续定向选调优秀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
2015年全省选调生名额为400名。其中,从省内重点院校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省外“211”、“985”工程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200名,从服务基层计划人员中选调200名。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人选确定后,安排到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320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80名。
二、选调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采取本人自愿、院(系)推荐的方式到校党委组织部报名。定向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在公开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的情况下,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经校党委研究后,组织资格初审合格学生填写《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必须真实准确。考察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015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按照选调生条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和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参加“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按规定条件,分别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团县(市、区)委推荐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市人社部门、团市委同意,报省人社厅、团省委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以上服务基层计人员中,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的法律专业毕业生,按其服务地定向报名。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对各高校和省人社厅、团省委、各市委组织部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根据考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依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省内外高校和服务基层计划选调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4.组织体验,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生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对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将初步人提交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
5.落实分配计划,办理录用手续。选调生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通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和有关地区,填写《高等学校选调生登记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选调生基层锻炼地点。按照生源地(服务地)原则,安排选调生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按照基层法院、检察院需求计划和选调生生源地(服务地)及笔试成绩落实工作岗位。分配计划落实后,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时间安排
省内外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25日。2015年4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2015年5月上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初步人选名单。2015年5月下旬行体检公示,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2015年7月在省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贯彻落实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培养造就大批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党政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高校、各市委组织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那些品学兼优、志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毕业生推荐选拔上来,在实践中造就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急需的高素质执政骨干。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接收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工作。各市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培养管理工作,对选调生优先进行培训、优先安排锻炼;选调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从严要求、关心爱护、放手使用,帮助和支持选调生打牢基础、锤炼作风、砥砺品质、提高本领,保证他们健康成长。要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坚持备用结合,做到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选调生在基层工作两三年后,要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任用。对那些德才素质好、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要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今后,县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挑选,逐步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2: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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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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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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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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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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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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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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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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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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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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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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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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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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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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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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