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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经济开发区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公安局巡防协警2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性别及学历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4、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5、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 6、曾在或已在协警岗位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部队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公安院校毕业生、通晓当地主体民族语言文字和已在协警岗位上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参加过“^法**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30日至7月6日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职位表(附件1)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开发区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另:报名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霍尔果斯政务网下载报名表,填写无误后与本人照片一同发至hegsrsj@163.com邮箱即可。 2、纪律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相关处理;报考者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规定给予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综合知识、写作测试。笔试采用汉语答卷,满分100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未达到笔试分数线的考生均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复审。面试入闱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人社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评 根据报考的岗位,体能测评人员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据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由公安部门、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按招考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 2、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报到。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调剂 1、报名人数未达3:1开考比例的岗位不能进行开考,由公安部门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2、岗位经依次递补后,招聘名额仍出现空缺时,由公安局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安招聘巡防队协警考察表》(附件6),由公安局负责考察并提交人社局。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霍尔果斯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xjhegs.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上报。 (九)聘用与待遇 1、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开发区公开招录的聘用协警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参照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一)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考工作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