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恩施州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二)
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恩施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恩施州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已参加面试的考生(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7:30开始。 2、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大厅(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开始。 2、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2)。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标准》和《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见附件3),做好体能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一楼报到并现场验证。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超过8:30仍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1项以上(含1项)不合格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718-8488030(18671860719)。 附件: 2017年度恩施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事部发[2011]48号).doc 附件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 安 部 文件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人社部发[2011] 48 号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2001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2001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1年4月21日
(附件1-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附件1-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图1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要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测试,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附件3 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守。 二、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体能测评及录用资格。 三、天气炎热,请考生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按时集合参加体能测评。由于集合时间较早、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请考生备好饮用水和干粮。 四、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需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换装必须在测评开始前完成。候考、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和考场,遇到问题及时向领队报告,携带的通信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返还。 五、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流程:先进行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再进行长跑测评。每项测评成绩由考官判定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生由领队引导进行体能测评,纵跳摸高项目最多可以测评3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和长跑只测评1次。 七、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测评结果不达标或测评违规的考生,可以放弃其他项目测评,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没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疾病及其他情形。 八、测评过程中,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九、测评结束后,考生即到候考室领取通讯工具,然后迅速离开测评现场。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公安局 2017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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