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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山东省公务员网行测公司法知识精选-抵销权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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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享有破产抵销权的人,须为债权人
2) 债权人用于抵销的债务,须为其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3) 该债权和债务的抵销,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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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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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权人应以明示的意思表示向管理人提出
2) 应以债权申报为必要
3) 附条件破产债权的抵销
4) 抵销后的差额处理
a) 债权大于债务,余额可作为破产债权予以清偿
b) 债权小于债务,余额可作为破产财产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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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破产
抵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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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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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和
共益债务的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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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91EXAM.org F4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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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费用和
共益债务的
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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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时清偿
2) 破产费用优先清偿
3) 按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4) 不足清偿时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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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3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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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who peeps through a hole may see what will vex him. 偷窥者会看到使自己烦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