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自然人的住所  住所是自然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为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rdq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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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考点: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自然人的住所
2015-03-20 03:23:3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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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自然人的住所

  住所是自然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为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定居地之前,如无经常居住地,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Living well is the best revenge. 活得好就是对敌人最好的报复.
A woman never loafs; she shops, entertains, and visits. 女人从来不闲逛;购物,待客,串门总有事可忙.
Tags:公务员 考试 行测 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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