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及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选举的组织与程序
1.投票与当选
(1)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 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2)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2.另行选举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直接选举的另行选举,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 1/3;间接选举的另行选举,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注意:补选出缺的代表时,可以采取差额选举,也可以采取等额选举。★★
Experience is the teacher of fools. 经验为愚人之父.
He that praiseth himself spattereth himself. 自我标榜,等于自我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