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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血与泪,隐含着城管部门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的事实。暴力只能换来暴力,以驱赶、罚款、没收、取缔等方式管理摊贩,无视摊贩赖以生存的深厚土壤——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需求,只能是舍本逐末;而管理过程中法制与文明的缺失,对弱势者生存权益和尊严的忽视乃至粗暴践踏,只能导致流动摊贩“斩草不除根”的尴尬局面和“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美、韩、法等国管理摊贩的做法,上海市有关部门与无证摊贩对话、镇江市进行马路摊贩“民主自治”的试点,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摊贩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当前,城市管理部门应深刻理解、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要求和决策部署,适应社会发展与人民权益意识提高的形势,彻底转变城市管理观念,切实改进管理工作,把摊贩管理纳入统筹城市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大局,妥善解决摊贩经营与城市管理的矛盾,以人性化管理打破摊贩管理僵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首先,摊贩管理应贯彻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既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又要温情执法、热情服务,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避免对摆摊者暴力执法等错误倾向;尊重就业困难群众摆摊谋生的合理要求,为他们提供正当的就业机会和经营场所,提供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以规范作为与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赢得公众对城管执法的支持和信赖。
其次,要科学规划摊贩的经营场所和时间,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要从城市管理全局出发,统筹安排,合理划定摊贩经营的地段、时段,既不影响市容和交通,又便利群众就近满足生活需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摊贩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经营,对拒不服从管理者要坚决处罚,注意态度、方法,防止冲突。
最后,要积极发挥摊贩自治机制的作用,督促经营者自律。有关部门要与摊贩认真开展对话,建立双方沟通的顺畅渠道,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各种形式的自治机制并发挥作用,使这一群体严格遵守自律规定,守住保证食品卫生、不干扰居民生活等底线。
温情执法,以情暖心,以心换心,城管部门的努力,一定能够换来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在保持市容整洁有序、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实现城市管理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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