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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在电子商务的诚信及数字签名、互联网通信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立法,并实行实名上网,个人在网络公司登记的资料必须是完全真实的。在新加坡,对网络监管比较严格,设立了专门机构监控网络有害信息,要求内容提供商认真履行对^色 情、政治、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有害信息进行过滤的义务,对黑客、垃圾邮件、非法下载等行为的惩处也非常严厉。当然,如何真正做到对互联网高效有力的管理,现在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美国对网络募捐的监管比较规范,非政府组织——全国慈善信息局制定了募捐组织考试,大收集整理行为标准,每2~4年对全国的募捐组织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募捐组织的透明度非常大,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去查账,这种形式的监管事实证明是十分有效的。
在美国,网络募捐已经成为一种高度普及的大众文化。在澳大利亚,网络募捐均由民间经办,与政府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政府负责规划募捐的发展,确定资助的总额和方向。但政府并不直接办服务机构,而是由民办机构去提供。民办机构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政府的资助,但他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民办服务组织与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居民的需要,这些方面比政府办的机构更有效率。同时,他们还可以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供周到服务,从而大大减轻了政府机构的负担。
三、作答要求:
1、给定资料提出了“民间个人网络募捐该不该稿”的话题,但“网络已成为一个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根据给定资料一、三、四,解析“慈善”与“公益”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字数不超过150字,满分12分)
2、给定资料表明:“个人网络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请根据给定资料二所提供的案例作答。(满分25分)
1.找出个人网络募捐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将其整理成一份《情况反映》。
2.对西南大学女生陈某网上“卖身‘救母’”风波作出点评。
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体得当;字数控制在550字以内。
3、给定资料中提供以下数据:
①2003年人均私人捐款;中国0.92元人民币,美国828.7美元;当年中国和美考试,大收集整理国的人均收人之比为1。38,而人均慈善捐款之比为1:7300。
②2003年美国167个慈善组织网上筹集9亿多美元,网上捐款数额同比增长了150%。
请针对以上数据,依据给定资料三,进行归纳性述要,并结合自己所知道的事例,说出影响个人捐助的社会因素。(满分18分)
要求:表述准确,层次分明,引例恰当;字数掌握在400字左右。
4、给定资料提到“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请根据给定资料四、五,联系实际,提出保障个人网络牧犬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有效途径。(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满分15分)
5、请根据给定资料,以“由网上募捐所想到的”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不低于80O字的文章。(满分30分)
要求:从给定资料人手,观点明确,判断恰当,论述集中,语言流畅。
【参考答案】
1、 慈善的内涵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救济行为,其性质属于志愿性公益事业。慈善包括对社会的弱势群体进行实际援助、社会捐助、志愿服务及无偿救助等。公益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本质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慈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以及社会公共和福利都属于公益的范畴。
2、情况反映
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渐成公益文化。然而网上募捐却面临着募捐的现实性与网络的虚拟性之间的突出矛盾。一方面捐助要求真实,另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又无法保障这一真实性。
2005年西南大学女生陈某网上“‘卖身’救母”风波一度为社会所关注。人们在纷纷解囊相助之后,却发现陈某隐瞒了部分事实,又纷纷对其进行“讨伐”。
陈某救母心切,为博取更多人的同情和帮助,有选择的公布求助信息,固然可以理解,但是,陈某的行为违背了求援信息全面、真实这一救助的基本要求,影响了救助人的知情权伤害了救助人扶危济困的高尚感情。从建立、维护一个正常的、合乎规范的网络募捐秩序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
这一风波,让人们再次无法回避网络募捐面临的突出矛盾。同时,网络募捐所面临的问题也日趋增多,主要表现在隐瞒捐助信息、虚假发布信息、网上欺骗以及冒名欺诈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了广大救助者的知情权,伤害了救助者的高尚情感,破坏了网络募捐的公信力。这虽与网络的隐匿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网络募捐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募捐的捐助体系,加大对网络募捐的监督管理。
3、给定资料三及上述两则材料说明,我国慈善捐助与美国相比差距较大,主要表现为我国企业捐赠的范围小,个人捐助也十分有限,普通人没有广泛参与慈善事业,这形成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障碍。
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对当前风险社会助人就是助已的意识认识不够;普通人对帮助困难群体的自我责任不明确;高尚助人行为遭到贬斥,降低了助人愿望;中国人的乡里情结和亲族情结,缩小了慈善对象的范围;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完成募捐活动,不利于培养慈善意识,对捐助者和受助者造成不利影响;部分社会精英少有慈善义举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等。
2005年12月印度洋海啸引发史无前例的灾难。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国人普便认识到助人就是助已,应强化自我救助责任,打破亲情、乡里甚至是国界限制,全国范围内主动参与,为灾区人民捐助了大量的钱物,取得了很好的捐助效果。
4、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的真实性与全法性。
第一,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网络募捐的法律法规,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对网络募捐的审批管理。任何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社会性捐赠活动。
第三,加大对网络募捐的监管力度。应成立专门的救助机构加大对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公布帐目,最大程度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
第四,引入法律手段,明确网络各服务环节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杜绝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
第五,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
5、
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网络募捐
——由网上募捐所想到的
伴随着网络的普及、社会募捐事业的发展,网上募捐发展迅速。卢英红的“爱心无限”个人网站捐款捐物已达30万元、2006年7月乐昌洪灾通过网络募捐的各种物资达13吨之多、银川面向学生开放的“育龙阅览室”就是通过网上募捐建立起来的。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渐成公益文化。但例如西南大学女生陈某网上“‘卖身’救母”事件、发部虚假信息通过网络进行欺诈的事情也频繁发生。如果网络募捐缺少了政府的有效监管,就会引发新的矛盾,影响社会募捐。
加强政府监管是保证网上募捐的可信度、提升网上募捐公信力的关键。网上募捐行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慈善事业的必要补充,它可以加强各阶层间的理解,改善民间关系,缩小人们之间的经济差距,弘扬传统美德。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往往会造成对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无法保证募捐发起人做到真实、公正、廉洁,很容易发生违背法律、违反道义的事件。
完善网络募捐的相关法律是保证政府有效监管的前提。制定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网络募捐组织的实体法律规范,重点明确网络募捐组织的性质定位及募捐发起人的资格、条件,对劝募人、捐助人、受捐人各方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等明确规定;制定包括募捐事由、募捐方式等制度在内的、有操作性的社会募捐程序法律规范;加强对网络募捐标的的审核,对募捐标的达到一定数额的,要实行许可证管理。强化对网络捐助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与制约等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筹管理。
规定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是保证政府有效监管的基本要求。监控网络募捐发起的条件审查、款物去向,对违法行为设定周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强行摊捐者规定处罚措施;建立网络募捐的国家行政监管和调剂机制。
建立网络募捐申报许可制度是保证政府有效监管的基础。网络募捐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申报许可制度,谁想发起就发起,导致多头募捐、重复募捐的情况时有发生,浪费了有限的社会捐助资源;有些地方和团体假借网络募捐进行营利活动;一些心术不正者甚至不法分子钻网络募捐的空子,从事骗捐等失信甚至违法的活动。申报许可制度可以保证政府在第一时间甄别有效或不良信息。
目前应尽快建立健全政府对网络募捐的监管制度。只有加强政府监管,才能保证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才能养成社会道德俗尚,才能使慈善事业更有效的社会化,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