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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常委会认为,“孟连事件”表面上是警民冲突,而实质是胶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长期纠纷所引发的一起较为严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集中表现。事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不仅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严重伤害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云南省委常委会还决定,对“孟连事件”定性不准、决策失误、处置不当、用人不当、工作失职的市县常委领导分别给予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和责令辞职、书面检查的问责;对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等涉嫌违法违纪
问题,由省、市纪委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责成普洱市委、市政府对“孟连事件”中负有责任的孟连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政纪处分
6.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下,强化政府官员的责任,建设责任政府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共行政改革的趋势之一,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过激公共行政改革潮流的影响下,为了解决政府公务员内部出现的不协调和难以合作,严重影响政府的施政效果以及民众回应性不够,忽视民意表达的诉求等问题,加快责任政府建设步伐,于2001年4月17日向立法会提出了高官问责方案,并于同年7月1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行的问责制,为施政带来了一个全新的面貌,使行政管理队伍出现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由于问责官员要承担责任,他们就要重视民意,更要体察民情和勇于面对市民公众,以政绩赢取市民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更能够及时回应市民诉求,建立更有民意基础的政府。二是通过问责制,主要官员权责更加清晰界定,加强了官员责任,为造就一个更加开放、负责和有效的政府奠定基础。
7.对香港公共行政改革和责任政府构建产生重要影响的问责制,于2003年非典时期在大陆逐步推开,包括前卫生部长、前北京市长两名省部级高官在内的几百名官员,因隐瞒疫情或防治不力而被查处,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短时间内就同一问题连续地、大范围地追究官员责任。非典危机过后,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加快推进问责的制度化。
2004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官员因涉及“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应引咎辞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将引咎辞职明确引入问责制度,这其实也是从中共中央文件的层面确立了问责制度,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
8.2003年以来,地方的行政问责制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如2003年8月15日长沙市政府率先实施行政问责制,颁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对现任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直属机关、派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市)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后在长沙市政界反响,有些官员感叹:“现在的官越来越不好当了!”但行政问责制的推行,强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9.行政问责制的实施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权力运作基本原则,明确了授权者与被授权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问题,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为民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同时,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对中国传统“官本位”政治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冲击,增强了官员为官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加大了官员权力消极运作的政治成本,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责任的政治生态环境的形成创造了前提条件。
10.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的是,行政问责制在中国政治生活中还是一个新事物,在实施中必将会遇到一些理论与现实的问题。什么事情应该问责?就目前的答案看,主要是对一些重大的责任事故或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而在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或是公共管理中消极行政现象(行政低效、运行成本高、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却没有具体的规定,使得行政问责制运行的空间较有限,制约了问责制应有功能的发挥。到底由谁来问责?近年来问责的个案中基本上都由上级政府或上级党委对下级政府的主要官员进行责任追究,这种行政问责本身就是体制内官员问责模式,难免有人会质疑它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同时,没有发挥权力主体人民代表大会的行政主体监督功能,又因公民参与监督的路径缺失,没有有效发挥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作用,使得这种问责制的启动缺乏应有的、足够的严谨性,影响了问责制的公平公正性。对谁问责?在行政问责的个案中可以看出,由于官员的权利、责任不甚明确,现在问责主要是对政府官员进行责任追究,而对地方党委的官员进行问责较少,因而也就出现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该问谁的责”,是党委领导还是行政领导?是正职还是副职?是直接管理的官员还是间接管理的官员?(也就是哪个层面的官员应承担责任)。这些问题不解决,问责的作用难以得到更好地发挥。如何去问责?这也是在实施行政问责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保障问责主体客观公正的去对客体进行责任追究,至今还没有一套完善的规则和程序来遵循。而程序不完善则很难排除在行政问责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在革种情况下问责有可能成为部分别有用心的官员排除异己的工具。现实中行政问责都是由上级领导来启动,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经常是根据事件影响程度的大小决定问责的范围和层次。此外,被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公务员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被重新任用,或以怎样的程序重新被任用,目前还缺乏这方面明确的操作性规定。
11.近年来,我国行政问责进一步走向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2005年4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作出了原则规定。从最高效力的法律层面确认了当前实施的行政问责制的合法性。2009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问责情形、方式、对象、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问责制确立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定,促进了问责制或行政问责制的建设和实施,为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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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概括“给定资料6-9”的主要同容。(10分)
要求:语言精炼,层次要点清楚,字数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
【答题思路】
本题是典型的综合概括题。根据题干要求,是概括“给定资料6-9”的主要同容,所以答题时要根据材料,从问题、原因、影响、对策四要素入手,看看材料反映的那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是我们要答题的内容;答题范围已给出是材料6-9;“语言精练”则要求答题要简明扼要,“层次要点清楚”是要求答题要注重答题点之间的逻辑顺序。
【参考答案】
一、推行行政问责制在我国已是大势所趋。
1.200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针对高官开始实施问责制;
2.2003年,中国大陆开始加快推进问责的制度化;
3.2004年,中共中央文件明确引入问责制度。
二、行政问责制度推行的意义。
1.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听取民意,回应民声,建立有民意基础的政府;
2.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为民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载体;
3.打破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增强官员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为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责任的政治生态环境创造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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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曹植云、陈家顺同志的先进事恋在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学习。(15分)
要求:观点明确,语言精炼,条理清楚,字数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答题思路】
本题是一道启示借鉴类的对策题。对于此类题,我们的答题思路是从材料中提取其先进的理念、正确的做法。本题是谈谈曹植云、陈家顺两位同志的先进事迹,那我们在作答时针对两人不同的行为分别作答,也可以放在一起作答。“观点明确”要求我们作答时需亮出观点,且与材料相符;“语言精练”要求我们作答时用语简洁,不累述,多用关键词和词组,短句子;“条理清楚”要求我们分层分点做法,有逻辑性。
【参考答案】
1、强烈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开展慈善活动;
2、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和奉献精神,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
3、敢于创新。带领团队破解难题、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和创新,开展调研,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慈善事业新思路;
4、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群众工作,提高农民收入,关注其切身利益,为其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甘为群众负责牺牲的精神。以农民工的身份应聘到企业“卧底”打工,从而摸清农民工工作情况;考察各类企业,为农民工提供企业信息,为农民工调节纠纷、维权,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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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结合“给定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5分)
1.简要概括“资料4”中提到的公务员责任意识缺失的几种表现。(10分)
要求:准确,简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2.分析引发云南“孟连事件”的根本原因,以及给我们的教训。(15分)
要求:分析条理清楚,观点明确,字数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一、【答题思路】
从题干“简要概括”中即可明确这道题是一道概括题,作答范围也已给出---“资料4”,要求概括的内容是“公务员责任意识缺失的几种表现”,即概括表现;“准确,简明”再次提示该题属于概括题类型,因此答案要尽量紧扣材料、要点全面,“200字”是字数要求,对文字的精练表达有一定要求。
【参考答案】
1、政绩观有事偏颇,过分注重商业谋利,缺乏群众观念和事业心。
2、行动力迟缓,为群众办事拖延懈怠、推诿塞责、处置不力,“踢皮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有效协调沟通,单打独斗,无法达成共识合力。
4、缺乏事实就是、实地调研精神,发布不实信息损害政府公信力。
5、缺乏担责勇气,回避矛盾、侥幸心理,不敢承担过失、解决问题。
6、执行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使用怪招压服群众,不能以理服人。
二、【答题思路】
本题是一道“原因分析+对策”类试题,首先需要分析“孟连事件”的根本原因,其次需要指出从“孟连事件”中需要吸取的教训,接着回归材料,把相关信息找出来,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然后分步作答,就可以了。
【参考答案】
根本原因: 胶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的长期纠纷。农民缺少利益诉求的渠道,政府和公司对胶农的剥削,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教训可以从企业、政府、农户三方面来分析:
企业方面:1、企业改制需彻底。保证产权清晰、管理规范。2、利益分配要合理。注重协商沟通,增长收益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