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资格复审面试公告:韶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我市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粤人社发〔2013〕85号文,划定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报考公安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30322_gd/ksbm/main.dox?lc=440200)查询。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pide;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5月16日至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地点:韶关市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事大厅。
2.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本地工人农民选拔项目按职位招录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一。
3.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的审核材料见附件二。
4.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招录机关可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审核对象。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5.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承诺书(附件三),亲笔签名并在审核时上交,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6.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我市体能测评安排在资格审核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核时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四、五。
2.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考场设在韶关市市委党校,地址:韶关市惠民北路89号(地图见附件六);面试时间5月24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报到。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13:30前,到考场候考室(设于考场综合办公大楼1楼报告大厅)报到。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和面试考场,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附件:
附件二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打印);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小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三张,点贴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5、广东省2013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附件三用A4纸打印,考生亲笔签名);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报考无户籍限制的职位可不提供);
8、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9、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11、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中在企业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12、报考从本地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考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②本地农民,如在本地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须由农业生产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工作累计满3年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签名确认;凡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
13、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4、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